找麻煩是我的職業 第四章

我醒來的時候,光透過窗戶正好照在我的眼睛上。我腦後隱隱作痛。除了痛,還感覺那黏黏的。我慢慢地挪動,像一隻貓到了一間陌生的房子。我坐在腿上,伸手去拿長沙發旁邊的小凳子上的一瓶蘇格蘭威士忌。奇蹟般地,我竟穩穩抓住了酒瓶。我栽倒時頭撞上了爪子模樣的椅腿,這比小基特給我的一拳還痛。我能感覺到下巴隱隱作痛,但它沒有重要到要寫進我的日記里。

我站了起來,狂喝威士忌,環顧四周,也沒什麼好看的,房間空蕩蕩的,一片靜默。還記得這裡有一股好聞的香水味道。這種香水就像樹上殘留的最後一片葉子,只有等它飄落你才會發現它竟是最後一片,只有等它飄散不見,你才會意識到它的淡淡清香。我的頭又開始作痛,我用手帕摸了摸黏黏的地方,確定那沒什麼好大喊大叫的,接著又喝了一口酒。

我坐下來,酒瓶放在膝蓋上,聽著遠處的交通噪音,看著漂亮的房間。哈麗特·亨特里斯小姐是個好女孩,她不過是認識幾個不好的人,但誰沒有呢?我不應該對這樣的小事持太多偏頗。我又喝了一口酒,瓶子里的酒少了很多。酒很滑口,不知不覺就喝了下去。喉嚨都還沒感受到酒的味道酒就已經下肚了。這酒就像是一些我不得不喝的東西,我又喝了好幾口。我的頭現在感覺沒什麼問題了,感覺好了很多,好得想唱《丑角》(戲劇)的開場曲了。是的,她是一個好女孩,如果她自己付房租,那就再好不過。我這麼做都是為了她,她確實很漂亮。我又喝了一些她的蘇格蘭威士忌。

酒瓶里還剩半瓶酒,我輕輕搖了搖,把它塞進我的大衣口袋,戴上帽子走了出去,按了電梯,電梯一上來我就下去了。我走出電梯來到大廳。

霍金斯,那個房管,又倚在桌子尾端,盯著阿里巴巴油桶。之前那個職員在做著跟之前一樣的動作:摸著他可愛的鬍子。我對他笑了笑,他也朝我笑了,霍金斯向我微笑,我又朝他笑笑。每個人都很好。

我第一次走了前門,給了門衛一點點小費,走下台階,沿著小徑走到大街上,找到我的車。加州的黃昏踏著匆匆的步伐已悄然而至,真是個美好的夜晚。西方的金星很明亮,閃耀如路燈,如生命,如亨特里斯小姐的眼睛,又如一瓶蘇格蘭威士忌。這提醒了我,於是我拿出那個裝著威士忌的方形酒瓶,小心地拔出木塞,又塞回去,然後塞進衣服里。要喝到家還是足夠的。

我回去的路上闖了五次紅燈,還好運氣不錯,沒人來攆我。我將車差不多停在我的公寓樓附近前面,就在路邊不遠。我乘電梯到我住的樓層,門有點打不開,於是我用酒瓶幫自己解決了這個問題。我插進鑰匙,打開門,走進屋,打開電燈開關,又喝了口酒,以免體力消耗殆盡,然後走向廚房,取來一些冰和薑汁,喝點真正意義的葯。

公寓里有股奇怪的氣味——說不上是什麼氣味——像是一種葯的氣味。不是我身上的味道,我走之前房裡也沒有那種氣味,但我確定房裡有股異味,於是我從廚房開始搜。

走到一半時,他們從壁床旁邊的更衣室走出來,幾乎並排著——兩個人——手裡拿著槍。高個咧嘴笑著,帽子低垂著戴在前額,V字臉,尖下巴,下巴尖得就像鑽石的尖頭一樣,眼睛黑黑的,很水靈,鼻子毫無血色,好似白蠟做的假鼻子一般。他拿著一把柯爾特護林者手槍,槍柄很長,前面用來瞄準的部分被卸了下來,這意味著他認為自己槍法很好。

另一個混混有點像梗犬,一頭又粗又硬的紅髮,沒戴帽子,眼睛無神,但水汪汪的,蝙蝠耳,腳很小,穿著臟髒的白色運動鞋。他拿著一桿自動手槍,一幅小人扛大槍的畫面,但他似乎喜歡拿著槍。他張開嘴嘟囔著,散發著一陣一陣的氣味,那就是我嗅到的氣味——薄荷醇。

「混蛋,舉起手來。」他說。

我舉起手,別的什麼也做不了。

小個子繞著來到我身邊,「說我們不能僥倖逃脫。」他嘲笑道。

「你們不能僥倖逃脫。」我說。

高個繼續愜意笑著,他的鼻子依舊看上去像是白蠟做的。小個子向我的地毯吐了口唾液,「呸!」他走近我,一臉邪笑,拿大槍挑逗著我的下巴。

我躲開了。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我不得不接受,也不會那麼討厭,但那時我興奮異常,覺得無人能敵。我要把他們都收拾了,連人帶槍一起。我扼住那小個子的喉嚨,猛地將他拉過來,貼住他的後背,一隻手抓住他的小槍,把槍打落在地。不費吹灰之力,也沒有毀壞什麼東西,但小個子變得呼吸急促,嘴唇上冒出唾沫星子,還一邊唾罵著。

高個男子站起來,邪笑了下,沒有開槍,也沒有移動。他的眼睛看上去有點焦慮,但我顧不上那麼多,也不知是不是那樣。我在小混混身後慢慢下蹲,仍然抱住他,抓著他的槍。這一步又走錯,那時我應該掏出自己的槍才對。

我把他推開,他一個踉蹌撞到椅子上,摔了一跤,他便朝那椅子一陣猛踢。高個男子笑了。

「裡面沒有子彈。」他說。

「聽著,」我一本正經地說,「我喝了很多上好的蘇格蘭威士忌,準備去一些地方解決些事情。不要一直浪費我的時間,你們到底想要什麼?」

「裡面真的沒有子彈,」蠟鼻子說,「你試試看。我從不讓弗力斯科帶著有子彈的槍,他太衝動。夥計,你手臂很靈活,真的。」

弗力斯科從地上坐了起來,又朝地毯吐了口唾沫。我把那桿大型自動手槍對準地板,扣下扳機,一記空槍,但從拿槍的平衡感來說裡面好像有子彈。

「我們沒有惡意,」蠟鼻子說,「反正這次不打算對你怎麼樣。下次?誰說得准呢?你或許懂我的意思,不要多管小基特的事,懂?」

「不懂。」

「你不從命?」

「不,我是不明白。小基特是誰?」

蠟鼻子很不高興,他輕輕地晃著他的長柄22式手槍,「朋友,看來得幫你回憶回憶是吧,要這樣的話門得關上啊。這件事容易辦到,弗力斯科只要吹口氣就行。」

「這我能明白。」我說。

「還我的槍。」弗力斯科大叫著。他站了起來,但這一次他沖向了他的搭檔,而不是我。

「笨蛋,放下槍,」高個說,「我們只是傳達指令。我們今天不是來殺他的,今天不行。」

「說你呢!」弗力斯科一邊咆哮著一邊試圖抓住蠟鼻子手上的22式手槍。蠟鼻子輕而易舉把他扔到一邊,我趁這空當把大自動手槍換到左手,右手掏出魯格爾手槍,把槍對著蠟鼻子。他點了點頭,但似乎沒有嚇到他。

「他不是沒有父母,」他傷心地說,「我只是讓他跟著我混,不要輕視他,否則狗急了還跳牆呢。我們現在就走,你聽懂了我剛說的話吧,別再管基特那小子的事。」

「對著魯格爾手槍,你還這麼囂張,」我說,「小基特是誰?在你離開之前也或許該把警察叫來。」

他疲倦地笑了:「先生,我帶著這把小口徑槍不是用來做做樣子的。你要是以為你可以一槍崩了我,那就來。」

「好吧。」我說,「你認識一個叫加斯特的人嗎?」

「我認識的人很多,」他說著,疲憊地笑了笑,「也許認識,也許不認識。老兄,記住我說的話,再見。」

他走到門口,向旁邊稍稍側了側,這樣他始終可以瞄準我,我也同樣可以瞄準他。只是誰先開槍誰打得準的問題,或者說根本是一個值不值得開槍的問題,或者還是說我喝了那麼多上好的溫熱的威士忌能不能瞄準的問題。我讓他走了。我看他不像個殺手,但我可能又錯了。

我沒把注意力放在那小個子身上時,他又沖向我,抓過我左手的大自動手槍,跳到門口,又往地毯上吐了唾沫,溜了出去。蠟鼻子走在他後面——長尖臉,白鼻子,尖下巴,一臉疲憊。我無法忘記他。

他輕輕地關上了門,我拿著槍傻傻地站在那裡,聽著電梯上來,下去,又停在那兒。我卻仍站在那裡。馬蒂·埃斯特爾不可能僱用兩個這樣滑稽的人來嚇唬人。我琢磨著,但什麼也沒琢磨出來,想起還剩半瓶蘇格蘭威士忌,又開始喝起酒來。

一個半小時後,我感覺好些了,但仍然沒有把問題想明白,只是覺得昏昏欲睡。

我在椅子上打瞌睡睡著了,這又是個糟糕的錯誤。刺耳的電話鈴聲將我吵醒,醒來時我嘴上塞了兩張法蘭絨毯子,頭疼欲裂,腦後磕傷,下巴青腫,腫包沒有腫到像雅吉瓦蘋果一樣大,但也很痛。我感覺糟透了,像一條腿被截肢了的感覺。

我爬到電話處,弓著背坐到在旁邊的椅子上,接起了電話,電話那頭傳來一陣像冰柱一樣冰冷的聲音。

「馬洛先生嗎?我是基特先生。今天早上我們見過,不好意思,我對你有點不禮貌。」

「我自己也有點不禮貌。你的兒子給了我下巴一拳,我是說你的繼子,或者說你的養子——反正不管怎麼叫,就是那個人。」

「他是我的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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