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跟蹤

高明的偵探在跟蹤時是不會被人發現的,不是因為他太普通,而是因為他就像嫌疑犯的影子一樣,他的存在很自然。

為避免將細節與線索混淆,請注意,無論颳風下雨,查爾斯·昂文先生每天都是騎自行車上下班的。昂文在這個城市住了一輩子,他想出一個邊騎車邊打傘的好辦法,那就是把傘把勾在自行車車把上。但這個方法會讓他有點難掌控車的方向,也會影響視線,可如果他每天都要出於私人原因,擠出時間去中央車站一趟的話,那這點風險還是要冒的。

雖然昂文從骨子裡就是個很低調的人,但他撐著傘騎車的舉動還是讓他在路上非常惹眼。他不停地按著車上的鈴鐺,前面的行人避之不及,帶小孩的媽媽們趕緊把孩子拉到身邊,而小朋友們則目瞪口呆地看著他呼嘯而過。在過十字路口的時候,他也心虛地不敢去看開車的司機。今天,他遲到了。他把早餐的燕麥粥煮糊了,把領帶系錯了,還差點忘記戴手錶,所有這一切,都是因為他在醒來之前做了一個夢,那個夢一直困擾著他,讓他心神不定。現在,他的襪子又被雨水打濕了,所以,他加快了騎車的速度。

他在中央車站西入口的人行道旁下車,把車鎖在一根路燈柱子上。車站入口的旋轉門不停地轉著,把一撥又一撥乘客送進外面的雨中,一把又一把黑傘迅速打開。昂文把自己的傘收起,走進候車大廳,抬頭看了看時間。

昂文的手錶是調查局送的,是為了表彰他二十年來對調查局忠心耿耿的勤奮工作。他的手錶從來不需要上發條,卻走得很准,和中央車站問訊亭上方正方形的大鐘分秒不差。現在是早上七點二十三分,他還有整整三分鐘時間,三分鐘後,一個穿格子外套、戴灰色帽子、盤頭髮的女人就會出現在車站的南入口了。

昂文走到一輛賣早餐的小車前排好隊,排在他前面的男人點了一杯咖啡,要加兩份糖,不加奶。

「今天人挺少的,是吧?」昂文說,但前面的男人沒有理他,也許,他懷疑這是昂文用來插隊的詭計吧。

反正昂文也不想和別人搭訕。如果有人問他,他家離他的辦公室只有七個街區,為什麼他要每天早上繞遠路來中央車站,他會說是為到這裡來買咖啡。但這就撒謊了,這句謊話,他希望自己永遠都不用說出口。

賣早餐的男孩子滿臉疲倦,搗鼓著熱氣騰騰的咖啡機,他胸前的名字牌上寫著「奈維爾」三個字。此時,奈維爾正把一勺糖倒進咖啡杯,攪勻,然後又倒進一勺糖,再攪。昂文前面的男人一邊等著這杯兩份糖、不加奶的咖啡,一邊看著自己的手錶,而昂文不用看錶就知道,還有不到一分鐘,穿格子外套的女人就會出現在南入口的某個地方了,可能是這邊,也可能是那邊。其實,昂文壓根兒就不想喝咖啡,但如果真的在這裡碰到了熟人,熟人問他為什麼每天早上都要在這個時間來中央車站,他說他是來買咖啡時,手裡卻沒有咖啡,那像什麼樣子呢?比謊言更蹩腳的莫過於根本沒人相信謊言吧!

終於,輪到昂文了,奈維爾問他咖啡要不要加奶加糖。

「什麼都不要,只要咖啡。拜託,快點!」

奈維爾小心翼翼地把咖啡倒進杯子,又小心翼翼地把杯子蓋上杯蓋,再小心翼翼地用紙巾把杯子包起來。昂文一把搶過杯子,沒有等奈維爾找零錢就走了。

早起上班的人們睡眼惺忪地走進候車大廳,大廳里回蕩著廣播報站的聲音和窸窸窣窣翻動報紙的聲音。昂文看了看他永遠不用上發條卻永遠準時的手錶,結果,手歪了一下,熱咖啡從杯子里灑出來,流到他手上,好燙。他一慌神,膝蓋又撞到公文包,夾著傘的胳膊一松,傘掉在了地上。接著,他腳下一滑,鞋底在大理石地板上發出一聲刺耳的哧溜聲。但這些都沒有轉移他的注意力。為了她,他還從來沒有遲到過。現在,他已經走到高高的十四號站門前了,時間剛好是七點二十六分。穿格子外套、戴灰色帽子、盤頭髮的女人正匆匆走過旋轉門,走進了清晨的中央車站。大廳明亮的綠色燈光照在她的身上。

她甩了甩傘上的雨水,看著拱形的天花板,好像是想看天上還會不會下更多的雨。她用戴著手套的手捂住嘴,打了個噴嚏,接著,又打了一個。昂文注意到這一個小小的意外,這是他第一次見她打噴嚏,他興奮得就像是一個發現了新檔案的檔案管理員。她昂首挺胸地走過候車大廳。整整三十九步(從來不會少於三十八,也絕不會多於四十),她走到離十四號站門幾步遠的地方,站在那裡——她一直都是站在那裡的。她的臉紅撲撲的,手裡緊緊抓著一把傘。昂文從外套口袋掏出一張皺巴巴的列車時刻表,裝作饒有興趣的樣子看了起來。他們倆(也只有他們倆)一起站在那裡,等著。

在他遇見她那一天之前,曾經有多少個早晨她這樣站在這裡?在下車的乘客中,她到底是想見到誰?她很美,那是一種安靜、孤獨、低調的美,只有注意到她的人才能發現。她也曾經被誰辜負過嗎?那個人是故意的,還是由於無法抗拒的命運才身不由己?但作為調查局的文員,昂文的職責並不是追根究底,更不是深入調查。八天前,他來到中央車站,當時,他就是很想離開這個城市一段時間,於是,他買了一張火車票。但當他看到這個穿格子外套的女人時,他留下來了。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很好奇,而現在,他發現自己根本無法停止這種好奇心。但這是私事,她就是他此行的原因,僅此而已。

隧道里吹來一陣風,吹起她的外套下擺。七點二十七分,火車開進車站,和往常一樣,又晚點了一分鐘。火車停下來,發出嘶的一聲,閃閃發亮的玻璃門滑開,成百上千名身穿黑色雨衣的乘客從火車上蜂擁而下,走出站門。人群走到她面前時一分為二,她踮起腳尖,左右張望著。

最後一名乘客也匆匆走過,沒有一個人在她面前停下腳步。

昂文把列車時刻表放回口袋,把傘夾在胳膊下面,拿起了公文包和咖啡杯。這個女人仍然孤獨地站在那裡,他反而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他應該為這種感覺內疚嗎?可是,只要還沒有人為她停下腳步,她應該會每天繼續來中央車站,而他也才能繼續看到她。現在,她開始往旋轉門走去,他跟在後面,去取自行車,他和她保持著一致的步調,只落後了幾步遠。

他看到她帽子下面露出一縷棕色的秀髮。她脖子後面的雀斑,他都能數得清楚,但數清了又有什麼意義呢?一切都還是個謎。昂文多麼希望時間能像進站的列車一樣停下來,他昨天這樣希望,前天也這樣希望,過去的七天,每一天他都這樣全心全意地希望著。

可今天早上,他的希望真的實現了。這個穿格子外套的女人,她的傘掉了。她轉過身,也看到了昂文。她的眼睛像一面朦朦朧朧的古董鏡,昂文還從來沒有這麼近距離地看過她的雙眼。就在這一瞬間,車站告示牌上顯示列車進出站時刻的數字停了,候車大廳里的廣播聲消失了,問訊亭上方大鐘正方形鐘面上的四根秒針都卡住了,就連昂文永遠不用上發條的手錶也停了。

他低下頭。她的傘就掉在他們中間的地板上,但他的手裡全是東西,地板顯得是那麼遙不可及。

他身後有個人說話了,「查爾斯·昂文先生?」

時刻表重新跳動,鐘錶又走了起來,車站再度恢複了聲響,一個穿條紋西裝的胖男人正用一雙黃綠色的眼睛盯著昂文。他左手拿著一頂帽子,右手粗大的手指像彈鋼琴一樣在帽檐上敲著,「查爾斯·昂文先生。」他又喊了一遍,但這一次,不再是個疑問句了。

穿格子外套的女人一把撿起自己的傘,走開了。穿條紋西裝的男人卻還在等著。

「咖啡。」昂文剛想張口解釋。

男人沒有理會,「這邊請,昂文先生。」他一邊說,一邊用帽子指了指車站的最北邊。昂文回過頭,女人已經消失在旋轉門後。

他還能怎麼辦呢?只能跟著這個男人走,這個人知道他的姓名,很可能還知道他的秘密,知道他是為了私事才每天來中央車站的。昂文跟著他走過一條長長的走廊,走廊兩旁,人們坐在鐵椅子上看報紙,一幫長相機靈的小男孩在給他們擦皮鞋。

「我們要去哪裡?」

「去個可以安靜說話的地方。」

「我上班要遲到了。」

穿條紋西裝的男人打開自己的錢包,給昂文出示了他的證件,他也是調查局的,叫塞繆爾·皮斯,是個偵探。「從現在開始,」皮斯說,「你已經在工作了。還提前了半個小時呢,昂文先生。」

他們走到第二條走廊,這條走廊比第一條走廊更陰暗,走廊口擋了一排「小心地滑」的提示牌。走廊裡面,一個穿灰色連體服的男人正拿著一把髒兮兮的拖把,慢慢地在大理石的地板上畫著圈。地板上有很多紅色和橘色的橡樹葉,大概是哪一個清早從鄉下來的乘客帶進來的。

皮斯偵探清了清嗓子,清潔工走到他們面前,把其中一個提示牌推到一邊,讓他們倆走了進來。

地板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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