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打電話的神秘人

傍晚,李梅來到刑警大隊,送來了四張張義生前的照片。

陳漢雄和江濤、白雪看著這幾張照片,都是與別人合照的。

「這是張義和他們科的丁傑去海拉爾照的。」李梅拿著第一張照片說。

然後,李梅又拿起其他幾張照片說:「這是張義與他們總經理趙廣淳的合影。可能是在黑河。這張是與他們科的賀維合影,據說在滿洲里照的。這張是張義與他們公司的孫德林在北邊照的,具體地址不詳。最後這張是張義與他們的趙總可能是在他們原辦事處門前照的。」

陳漢雄先拿起張義與丁傑的照片端詳著,又拿起張義與趙廣淳在他們辦事處門前的照片,看了看說:「這是天河興貿公司在北邊瑩城的辦事處?」

「據張義說,他們身後的背景是他們在瑩城的辦事處。」李梅說。

陳漢雄點點頭。片刻,他問李梅:「賀維現在還在天河興貿公司嗎?」

「聽張義說,這個人在辦事處攜款逃跑了,這個辦事處因此也就黃了。」李梅說。

「孫德林呢?」

「我不清楚他現在是否在天河公司,張義失蹤不久,他和丁傑來過我家一次,我就見過他那一次面。現在再見到都不見得認識。」

「張義在這個辦事處工作過嗎?」

「這是一個臨時機構,可能就是為了方便去北邊的人吃住或者聯繫業務而設的。辦事處黃了之後,張義再去北邊,都是住旅館了。」

「丁傑和張義關係怎樣?」陳漢雄問道。

李梅想了想:「他們的關係很好,而且親如兄弟,還有趙廣淳、孫德林和張義的關係都挺好。自接到幾次匿名電話後,我曾儘力想像這個人的聲音,我看好像是丁傑,但又不敢肯定。」

陳漢雄點了點頭。

「陳隊長,你們查到這個人了嗎?」李梅望著陳漢雄,目光中充滿了期盼。

「我們已知道他是誰了,不過現在還沒有找他。」

送走李梅之後,陳漢雄決定去找丁傑,然後再找趙廣淳和孫德林進一步了解情況,他認定丁傑就是那個打電話的神秘人。

夜暮降臨。陳漢雄和江濤身著便衣來到北區,找到丁傑的家。

此時,丁傑正在看電視。陳漢雄和江濤的到來使他大吃一驚。

見到陳漢雄和江濤,丁傑顯得很無可奈何的樣子。「陳隊長,我知道你們早晚會找到我的,沒曾想太快了。」

「是呀,找你也真不容易。」陳漢雄笑呵呵地說。

「快請坐吧。」

陳漢雄和江濤坐在客廳的沙發上。

「怎麼,家中就你一人?」陳漢雄環視完室內問道。

「我媳婦領小孩到天緣山公園那兒去玩了,說今晚有什麼文藝演出,約摸也得一會兒回來。」

「我們來的目的,你應該知道。你不要有什麼顧慮,也不要有什麼思想負擔。據我們調查,從前,你與張義的關係最好,對於他的失蹤,你一直存有疑惑。而且,事情雖然已經過去七年,你的心中仍然在想著張義,默默地想念他,一直在追查張義失蹤之謎。後來,你發現了一些線索,出於情義和正義感,你打電話叫李梅去報案。」

丁傑默默不語,也不作任何解釋。

「我們來找你,首先要告訴你,我們相信你。張義的事我們有決心要查個水落石出。我們知道,你是個正直的人,有什麼話就直接和我們說吧。」陳漢雄語氣沉重而又溫和。

「好吧,既然你們找到了我,我也沒什麼顧慮了。該說的我都向你們說,但是,你們必須給我保密。我不直接和你們說也是有原因的,我不深說你們也會理解的。」

接著,丁傑講述了以下的事情:

丁傑的年齡和張義基本相仿,都是九。年參加工作的,又一同分配到天河小城興貿公司,一同搞業務。丁傑家是小城郊區的,張義家是佳木斯的,但那時他倆都沒結婚,便都在單位住宿。他倆外出或下鄉時也常常在一起,從而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真像親兄弟一樣。後來,他倆都處了對象,相繼結婚,搬出宿舍。那天,丁傑和同事小王去了瀋陽,兩天後回來沒見到張義,以為他出遠門了,後來得知他獨自下鄉沒回來。他和當時的業務科長趙廣淳打電話找了很多地方也沒找到,又等了一段也無音訊,他倆便到派出所報了案。張義失蹤後,他一直留心張義的各種信息,但無任何線索。他想不出張義為什麼失蹤,後來聽說李梅收到一封張義的來信,說他與一個女子私奔了。但是,丁傑一直有疑心:張義家有電話,他為什麼不打電話,非要寫信呢?這封信是否是張義寫的?他懷疑是不是張義在哪兒被害了,但也沒人發現張義的屍體。他也懷疑李梅和別的男人勾搭上了,將張義害了,但經明查暗訪,確認此事與李梅無關。後來又出現個賈志海,他懷疑張義的失蹤與他有關,還懷疑賈志海為得到李梅而害死張義。

前些日子的一個晚上,一件可疑的事讓他再也不能安靜。這天,丁傑外出回來很晚,想到還沒吃晚飯,便順回家的路走進北區的一個小飯店,這個飯店叫靜月飯莊。他在靠牆角的地方找個位置,當時飯店的顧客很少,他要了兩個菜和一瓶啤酒。他的左側是一排包房,但只有一個包房裡有人,聽動靜在三個人以上,正在喝酒取樂。丁傑慢慢地喝著啤酒,突然聽到包房中爭吵起來。其中一人說:「連兩杯白酒都灌不下去,真是個熊包。」另一個人吼道:「誰敢說我是熊包?老子這些年怕過什麼?我說我殺過人你們信不?這個小城有個張義你們知道不?那是我幹掉的。」又是一人的聲音:「你喝多了,不能喝就別吹牛。張義,誰知道什麼張義李義的。快喝酒吧。」

「張義。」七年多了,又有人提到他,而且說張義是他幹掉的。是真的嗎,這個人是誰呢?如果是真的,那七年前張義是被人害死了。

丁傑決定要看看說起張義的這個人。他又要了一瓶啤酒,坐在牆角慢慢地喝著。也許是天色太晚了,小酒店除了這個包房一桌客人外,包房外只有他一個顧客。

大約十點半,丁傑聽到包房中的人要走的聲音,他叫服務員給自己結了賬。正在這時,那伙人走出包房,共三人,有的赤裸胸背,有的提溜著衣服,晃晃悠悠,顯然是喝多了酒。從說話的聲音判斷,其中那個穿白短袖襯衫的高個子就是剛才提到張義的人,這個人三十多歲,方臉膛,面色較紅,也許是喝酒喝的。他的右手指戴著一枚金戒指,好像梅花形圖案。「梅花戒指!」丁傑險些叫出聲。張義失蹤前不正是戴著這樣的金戒指嗎?三人走出小酒店,在馬路邊的路燈下截了一輛計程車。丁傑跟到門外,由於天色黑,他沒看清那輛車的車號。回到家,他一直在回想張義的事,久久難以入睡。他本想給公安局打個電話,但僅憑看到的現象,又不知這夥人是誰,怎麼說呀。再有,這並不是自己的事,還是不暴露自己的好。想來想去,他決定讓李梅去報案,他在暗中要幫助李梅。第二天早晨,他便給李梅打了電話。然後,他利用工作之餘或在城內辦事之機,一直留心那個紅臉膛戴梅花戒指的人,同時留心李梅和公安局的反應。但是,三天過去了,丁傑發現李梅並沒有向公安機關報案,於是他再一次給李梅打電話。第二天,他發現陳漢雄和江濤到興貿公司來調查,知道公安局很重視張義的事。與此同時,他一直利用空閑時間在小城尋找那個戴梅花戒指的人。但是,一星期過去了,仍沒找到這個人。難道說這個人不是小城的?如果是外地人就難找了。他下決心一定要找到這個人。今天上午,他去銀行辦事回來,路過西城花園廣場,見廣場邊上站著一個人,穿個白背心,手拎白衫衣,他認出這個人就是那天在小酒店見到的人。他走近一些,發現這個人右耳下有一小塊傷疤,右手指上還戴著那枚梅花形金戒指,而且梅花芯中間正是一塊紅寶石。丁傑覺得好像在哪兒見過這個人,但卻怎麼也想不起來。這時,這個人攔了一輛紅色計程車,車向南開去。丁傑也上了一輛計程車,遠遠地跟在紅色計程車的後面。計程車穿過幾條大街,在宇航電子公司大門前停下,有傷疤的人下車和門衛說了幾句話便又上車了。到了火車站廣場,那人下了車,直奔站前商貿大廈,丁傑隨之也跟進了大廈,發現有傷疤的人失蹤了。丁傑乘電梯從一樓上到六樓,都沒發現這個人的蹤影。這個人哪裡去了呢?難道是從正門進去又從側門出去了?丁傑又到火車站候車室及廣場、錄像廳找了一圈,也沒找到這個人。

「難道這個人發現有人跟蹤他?」丁傑百思不解。他在站前一電話亭給李梅打了電話,然後又打車到宇航電子公司。門衛說:「剛才那個人要到公司找人,我說找人得登記,他想了想說今天不找了。問他找誰也不說,只是說,快中午了,我還要辦別的事呢,坐上計程車又走了。」

「你說以前好像見過這個人,能想起什麼時間,在哪兒見到的嗎?」陳漢雄問。

「也許幾年前,在哪兒想不起來了。這個人我覺得很面熟,也許到過我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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