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晚上,就在陳漢雄和江濤他們尋找孫子華之時,閆長河的妻子馬素雲又來到刑警大隊找到陳漢雄。
「陳隊長,我認為我家老閆絕不是什麼精神病殺死的,那個精神病也許也是冤枉的。你們還是好好查一查吧,不能就這樣下結論結案呀!還有李景林領到我家的那個瘦高個,如果李景林是為他買房子,也許我家老閆的死與他有關。殺人原因可能就是因為我們不賣給他們房子呢。茶莊雖小,但它是我們全家的依託,我們不能賣,賣了之後,讓我們怎麼生存?陳隊長,這些日子我心裡很亂,今天我又想起一件事。」
「什麼事?」
「在老閆死前,他曾說有人在電話中威脅他,如果不賣房子,就殺死他。現在回想起來,這是事實了。」
「誰打來的電話?」
「不知道,那個人沒有報上姓名。」
陳漢雄思慮片刻,說道:「如果是這樣,閆長河的案件真的不能結案,我看真兇還未落網。那個精神病人也許是冤枉的。」
「陳隊長,你敢向我承諾,一定要破獲長河的案件,抓到真正的殺人兇手嗎?」
「我敢。」
「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只有將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了。這樣,我們家老閆的在天之靈也會感到欣慰了。」
「大嫂,你回去吧。關於閆長河的事我們一定還會繼續調查的,一定要將此事真正弄個水落石出。」
馬素雲走後,陳漢雄想,這個孫子華十有八九與此案有關,要不為什麼在調查他之時,卻突然失蹤了,也許真是逃跑了。
夜深了,陳漢雄決定找一趟江濤他們。此時,江濤和張英、柳雲青在孫子華的住處附近已蹲守兩夜了。陳漢雄感覺到這個孫子華沒有走遠,也許夜間會突然回家,因他似乎還有很多事情沒有辦完。
就在這時,江濤從城南打來電話,說他和張英、柳雲青在孫子華家門口抓到了孫子華。孫子華趁深夜騎摩托車回家,他剛一走進他家住宅樓的院門,就被江濤他們抓獲。
孫子華被帶到刑警大隊,他的氣焰很是囂張:「你們憑什麼抓我?我什麼問題也沒有,你們怎麼抓的我就怎麼將我放了!」
陳漢雄怒視著他:「放了?想得美!」
「陳隊長,我真的什麼事也沒幹,你們真的抓錯人了!」孫子華似乎冤屈滿腹。
「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更不會放過一個壞人。」陳漢雄一字一頓地說。
江濤和白雪直接將孫子華帶到陳漢雄的辦公室,他們要在這裡審訊孫子華。
江濤找了一把椅子,放在室內中間,讓孫子華坐下。
「有煙嗎,給一支?」孫子華似乎並不在乎。
「這不是你家,要守規矩,不准你吸煙。」江濤嚴肅地說。
審訊開始了,陳漢雄坐在正中,右邊是江濤,左邊是白雪,白雪做記錄。
「孫子華,先說說你自己的情況。」陳漢雄開始訊問。
孫子華開始一一回答。
「我們找你什麼事知道不?」
「不知道。我說過,我什麼違法的事也沒幹過,不知道你們找我什麼事。」
「你好好考慮考慮。」
「陳隊長,我真的沒有什麼事。要不你們問我什麼我說什麼。」
「你認識宋占春嗎?」陳漢雄直截了當地問。
「認識,他在我家附近住。」
「你知道他是怎麼死的嗎?」
「聽人說是自己用刀把自己扎死的。」
「你還聽說什麼了?」
「別的沒聽說。」
「你認識李景林嗎?」
「認識,我家遠房親戚。」
「你和他去過一個叫閆長河的人開的茶莊吧?」
「這,我想不起來了。我愛喝酒喝茶,曾到過好多個茶莊買過茶葉,至於是誰開的我不知道。」
「我希望你能好好想想,和李景林去閆長河的茶莊幹什麼去了。」
「啊,你這麼一說我想起來了。我想買那個茶莊的門市房子,想在那兒開個水產商店。我是托李景林幫我買房子,但人家不賣也就算了。買賣房子也不犯法啊!」
「你知道閆長河是怎麼死的嗎?」陳漢雄怒視著孫子華。
「閆長河?」孫子華一驚,片刻他穩定一下說,「是不是那個茶莊的老闆?」
「就是你和李景林去的那家茶莊的老闆。」
「閆長河,他不就是被精神病宋占春殺死的嗎?」
「你怎麼知道的?」
「不是我知道。我家離那個精神病家住得不遠,你們去了好多次,社會上的人都知道。」
「你和宋占春的關係怎麼樣?」
「我和他認識,我們原來是鄰居,就是現在住得也不遠,能不認識嗎?過去我倆還是好朋友,只是近年來沒有來往了。但不管怎麼說,他們的事與我無關。」
「你可真敢說啊,與你無關?那我先問你,你是找過閆長河要買房子吧?」
「有這事,我是找過他買房子。我想他在那裡的生意並不好,我想在那兒開個水產館,能比他賣茶葉強,但幾次他都不同意賣我,我也就打消了這個念頭。但買賣房子不犯法呀,何況我並沒有買到他的房子。」
「你說買他的房子,準備給他多少錢?」
「十二萬,也算高價了。」
「據我們掌握,你沒有那麼多錢。」
「你這是小瞧我了,我有多少錢都是憑勞動賺來的,又不偷不搶。賺多少錢,有多少錢這也是個人隱私吧,不需要向公安局報告吧?」
「但據我們掌握你可不是這樣。」
「那你說我怎樣?」
「據我們掌握,除了每月富園公司給你的幾百元錢工錢,你沒有什麼錢。加之你好賭、好嫖、好喝酒抽煙,這點兒錢根本不夠你用的,還談買房子?胡扯!」陳漢雄怒視著孫子華,大聲說道。
「我以前倒騰水產賺錢了。」
「別瞎編了,沒把你賠進去就不錯了!」
「你們信就信,不信拉倒,反正我沒問題。你們有證據我夠什麼罪就定什麼罪,我說過,反正我沒犯過法。」
「這你也敢說?我勸你還是老實交代你的問題吧,爭取得到寬大處理。」
孫子華眨了眨他那雙詭秘的眼睛,看了看陳漢雄,但一接觸到陳漢雄如劍一樣的目光便又畏縮回去。
「孫子華,我再問你一件事。」
「什麼事?」
「關於一把尖刀的事。」
「什麼尖刀?我聽不明白。」
「你找人製作的一把尖刀。」
「我找人製作尖刀?沒有的事。」
「你好好想想。」
「一把尖刀?啊,我想起來了,是不是我在七年前求我家原先的鄰居呂華製作的一把尖刀?但那把尖刀我是用來防身的,可惜前一段時間給丟了。」
「丟了?」
「是丟了。」
「丟哪兒了?」
「我也不知道,如果知道丟哪了,我不就找到了嗎?這可是我的心愛之物呀!」
「你平時藏有管制刀具,這是違法的事。」
「這我可不知道。我想我帶把小刀防身也不會涉及什麼法律。如果知道我也就不帶了。還好,現在丟了。」
看來孫子華是有備而答。
「我再問你一個問題,談談你與社會上一些人的關係。」
「這個我可以不答,交朋友不犯法,我的社會關係你們可以調查,何必要問我。」
「你與心悅酒店老闆的關係?」
「我不認識那裡的老闆,也沒去過心悅酒店。」
「我再問你,六月二十三日夜間你都在哪裡?」
「我在家睡覺。」
「平時你有沒有回家晚了或夜不歸宿的時候?」
「有。有時也許和朋友在外面吃點兒喝點兒,之後到歌廳唱歌,這樣必然要晚回家。還有時為公司外用,也許幾天才回來。」
「閆長河被害的那天夜裡你在哪兒?」
「我在家睡覺了。」
「那夜,你去過城東閆長河出事的現場嗎?」
「我去那兒幹什麼?沒去過。」
「我們再問你,你這兩天到哪兒去了,為什麼深夜才回來?」
「公司總經理派我到三檯子水泥廠聯繫水泥去了,在那裡等了兩天。定完貨,我下火車是深夜,所以得回家呀。」
「但這事你們公司並不知道,你的妻子也不知你去哪兒了,這是為什麼?」
「前兩天一早我一上班公司總經理袁永富便叫我到他辦公室,讓我去三檯子,我便趕早九點的火車去的。因為到那兒打電話也不方便,就沒往家打電話。再說,我以前出門在外待個一兩天也是常事。我在不在家,我老婆根本不在乎,所以我打不打電話也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