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在車輪下飛速後退,之後的旅程一帆風順。我現在倒盼著出點小岔予(車子小故障,要麼突然尿急,必須找出口下高速,不然就要尿褲子),可惜一樣也沒發生。在如此焦慮的心情下,我一直念念不忘伊桑·戴斯把釘子砸進我車胎這件事。我忽然不那麼氣憤了,思緒飄回到認識羅伯特·迪斯的那些年。
5年前,1983年5月,我認識了他。當時的我被內華達州一名不入流的朋克歌手蒂龍·帕蒂列入暗殺名單。此人因殺害酒行營業員未遂受到起訴,逃竄到聖特雷莎。我接到抓捕他的任務並順利完成。他被遣送回內華達受審、宣判、服刑。從那時起,他完全喪失了理智,將不滿全部發泄在我們四人身上:我,卡森市地區檢控官,庭審法官,還有他的公訴辯護律師李·加利史霍夫。在我們接觸蒂龍·帕蒂之前,他就是暴力慣犯。他和很多被自己的錯誤決定引入歧途的人一樣,只會往別人身上推卸責任。
他一出獄,立即動手報仇,奪走了三條無辜的生命。當然也怪我們自己疏忽:他還沒出獄就放出風來,要讓職業殺手取我們四人的命。加利史霍夫收到情報後立即打電話讓我請保鏢,我沒當回事。誰能請得起一天24小時的貼身保鏢?他糊塗了嗎?他向我推薦羅伯特·迪斯,擅長人身保護的私人偵探。我認識這個人,前一年曾接過卡森市的一份急活,我覺得沒必要跑那麼遠,於是請他幫了忙。
加利史霍夫留下了號碼,我記了但不打算聯繫他。我剛剛接到一份新任務,正準備去莫哈韋沙漠。我沒把威脅放在心上,直到有人撞了我的車,導致我連人帶車翻在溝里,進了醫院,才給迪斯打了電話。他同意護送我回到聖特雷莎,電話里他還告訴我法官在自己家門口中槍身亡,當時還有警察在場。
迪斯開著他的紅色保時捷到醫院病房來接我回家。警報解除,生活回歸正常之後,如果我們倆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情,可怪不了別人。我們同居了3個月,後來軍隊請他做反恐培訓,迪斯要去德國。我為此鬧了一場,能怎麼辦呢?
他說:「我不能留下。」
我說:「我明白,只是不想你離開我。」
1986年1月,我們再次見面,時隔兩年四個月零十天。那次聯繫一直延續到同年3月。期間他動了膝關節手術,我同意開車送他回內華達。分手之前,我在卡森照顧了他兩個月,從此了解了這份能夠發光發熱的職業。由於他行動不便,我還開著租來的車從卡森市到諾塔河,幫他完成一次調查任務。此後我們再沒見面。
我不是喜歡分分合合的女人,迪斯又不願意受束縛,所以我們總是無法達成一致。公平地說,我們倆都不適合長期穩定的關係。迪斯酷愛遊歷,我則習慣了長期獨處,結過兩次婚,離過兩過婚。
我的生活是這樣的:和朋友說再見是一件平常事,人們不會想到以後可能再也見不到這位朋友,我不禁想起高中法語課上學過的句子,雖然法語考試我從來只拿過C,但這幾個句子我仍然記得清楚。
法國人對分剮永遠樂觀,我卻覺得再見無期。迫在眉睫的分離撕扯著我的心,法國人卻熱切期盼著很快再見面,然後互道你好。我人生中的「再見」經歷帶來的統統是終結和痛苦。父母親死了,姨媽死了,第一任丈夫死了。我堅決不養寵物,因為失去的痛苦太折磨人,我無法承受。
上一次分手後,我決定徹底忘記迪斯,打個比方,像後巷清潔工掃垃圾一樣把他從我的腦中清除。我偶爾會想起他,不過總的來說,我身邊的人都很知趣,從不在我面前提起他。如今他再次出現,我想不出是什麼原因。
4點25分,我停在了家門口。拿上皮包和旅行袋,鎖好車,走進吱嘎作響的大門,來到自家門前。我把史密斯一科羅納打字機留在後備箱,準備周一早上帶去辦公室。沒有看到亨利,不過後院里飄著燉牛肉和新鮮烤麵包的香味,兩樣都是他的拿手菜。我進了門,拿著旅行袋上了樓。我一直對自己說,迪斯來沒什麼大不了,可我還是換過了衣服才去亨利家,比約定的時間遲到了。我換上平常的標準著裝:黑色高領衫,藍色牛仔褲,皮靴。我不想表現出費心打扮的樣子,所以沒有化妝,其實我本來就很少化妝。牙齒倒是刷乾淨了,還用了牙線,然後果呆地望著鏡子里的自己。
這是小說里主人公必做的行為,因為作者要利用這個機會描述主人公的外貌。這種情節不適合我,我一直是這副樣子。有時我站在超市的結賬處,看到時尚雜誌封面上狗仔記者偷拍的當紅女影星素顏照,真如晴天霹靂。傳說中的美女竟是如此平凡邋遢,亂頭髮、腫眼泡、皮膚上布滿斑點,再沒有凝脂般的肌膚、魅惑的眼神、閃亮動感的秀髮。讓人不得不懷疑她們的真實形象。我的長相介於明星照和素顏照之間,更接近素顏照。我不會塗上一堆黏糊糊的東西掩蓋自己的真實模樣。誰要是看到我覺得變了樣兒,一定是他從來沒注意過我。
4點55分,我敲開亨利的後門。對迪斯的感覺從緊張變成好奇,現在知道我有多白痴了吧。幸好迪斯一小時後才到,我才有時間和亨利單獨談談,把貝克斯菲爾德之行的詳情告訴他。
亨利已經開了一瓶夏敦埃,浸在廚房操作台上的冰酒器里。雖說現在喝一杯確實有那麼一點點嫌早,我怎麼忍心拒絕亨利遞來的酒杯呢?他給自己倒了一杯黑傑克,加上冰塊,然後我們在餐桌旁坐下。
亨利有很多招人喜歡的品質,其中之一就是我和他有著相同的興趣。他能夠巨細無遺地回憶我從前的態度和行為,常常果斷地打斷我的思緒。如果和我意見不一致就直言不諱。最後這條常常惹我生氣,也是我最感激他的地方。
兩條剛烤的麵包放在廚房檯面的毛巾上,爐子里殘餘的熱氣和香味讓整間屋子變得溫暖舒心。我知道他準備了沙拉和簡單的甜點。在此場景中,唯一特殊的存在就是貓了,它以及它的一切顯然完全佔據了亨利的心。我出發去貝克斯菲爾德時,埃德才來不過一天,我出門兩天,卻好像有兩個月之久。
我說:「給我說說費利克斯的情況。」
亨利伸出一隻手來回擺動,表示情況不好。「吃過晚飯我們可以去聖特雷莎醫院看看,如果你願意。他仍在昏迷,不允許探視,你只能遠遠地看看他。護士人很好,可我不想麻煩她們。有個護士是這麼說的,重症監護室閑人免入。」
「沒有任何好轉?」
「給他打了抗生素,我看沒有效果。這種情況,一般只會更惡化。我不是悲觀,只是沒必要隱瞞。」
「珀爾怎麼樣?」
「我聽說她剛離開,喝酒去了,你的朋友丹迪也是。」
「你不是說真的吧?」
「是真的。昨晚我在醫院,沒看到珀爾,非常奇怪。她之前一直守在醫院,只要允許,她就待在病床邊寸步不離。突然之間就不見了,所以我一出醫院就去了收容所。問訊台的那個人,肯,一個字也不告訴我,但是有一個流浪漢聽到我打聽珀爾,把我拉到一邊。」
「他們躲到哪去了?」
「有人說在附近的一家運動酒吧,我不知道名字。」
「丹迪提過,周末如果還清醒,他們就去那裡玩飛鏢。」
「我看他們不是玩飛鏢。我應該親自去看看,但我沒那個耐心。」
正說著,埃德坐上了亨利的搖椅,睜著一藍一綠兩隻圓眼睛,嚴肅地聽我們講話。它的毛很短,通體雪白,右半邊臉有一塊黑毛,左半邊臉夾雜著黑色和淡褐色的毛。它豎直了三角形的耳朵,裡面是粉紅色,外沿是黑色。截尾極像一隻黑黃相間的粉撲。亨利笑眯眯地看著它。
我對著貓努努嘴。「它怎麼樣?看上去適應了,把這兒當家了。」
「它非常乖,老鼠、鼴鼠,什麼都抓。昨天抓了一隻蜥蜴,今天又抓了一隻。」
「但願別抓鳥,別抓小兔子。」
「當然不會。我們談過這事,我向它解釋了規矩。不叫它不許過來,不許出門。」
「我以為日本截尾貓健談,可它一聲也沒喵過。」
「它有事才會開口。」
「它坐在那兒。我們這麼談論它合適嗎?」
「它喜歡成為焦點。它還教了我一個遊戲,看好。」亨利拿起一團保齡球大小的毛線球,埃德立刻興奮起來。亨利把球扔到廚房另一邊,埃德箭一般地追過去,叼回來,放到亨利腳邊,人和貓無比滿足。埃德望著亨利,盼著再玩一次。
我說:「不可思議。感覺它就是你的小寶寶。坐在這裡看著這小東西,越看越可愛。」
「說說你的這趟旅行吧。」他說。
我一邊擺餐具一邊說,亨利聽的時候做了一塊樸素的蘋果餡餅:擀一塊圓形麵餅,放上蘋果塊、奶油、糖和肉桂。他明白我仍然無法適應剛認的親戚,所以只問事實,不問感受。這時候,埃德蜷在搖椅里閉上了眼睛,兩隻耳朵仍然豎著,像天線一樣不時地抽兩下。
「迪斯是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