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秋天,兩個死去的男人改變了我的人生軌跡。一個我認識,另一個在停屍房我才第一次見到。
第一個叫皮特·沃林斯凱,做事不擇手段的私人偵探。多年前我在伯德夏因調查公司認識了他。為了積攢申請執照所需的6000小時工作時間,我給本·伯德和莫利·夏因打了3年工。他們都是受人尊敬的私人偵探,足智多謀、勤奮敬業。本和莫利偶爾與皮特合作,對此人評價不高。他品性不好,賬目不幹凈。他常常纏著本和莫利要活兒干,因為他公關能力極差,名聲又差,不到萬不得已不會推薦他去接單。伯德一夏因公司有時會把臨時監視任務分包給他,或者派他去做常規背景調查,但他的名字從不會出現在交給客戶的報告中。即便這樣,他仍然經常不清自來,或者和律師閑談時故意搬出公司的名字,暗示自己同公司有著緊密的業務合作關係。皮特愛投機取巧,便認為同行也是如此。更麻煩的是他己然將自己的惡劣行徑合理化,並成為行事準則。
8月25日夜裡,皮特在聖特雷莎鳥類保護區停車場外一處黑漆漆的人行道上被槍殺。事發地就在卡連特餐廳對面,警察下班後都愛喝上兩杯的地方。餐廳里沒有目擊者似乎有些奇怪,不過那裡的音響超過117分貝,基本等同於一台正在工作的氣動切割機,好不容易音樂停下來,調酒杯里冰塊撞擊聲也不絕於耳。畢竟,這裡每四分半鐘就要賣出一份瑪格蕾塔雞尾酒。
要不是有個醉漢到外面去方便,皮特的屍體恐怕得等到天亮才會被發現。我從電視早新聞里得知皮特的死訊時,正吃著脆谷樂麥圈,背對著客廳里的電視,無心地聽著。一聽到他的名字,我立刻轉身,看到夜色中被黃色警戒帶圍起的現場。那裡有新聞記者,屍體己抬進救護車準備送往法醫辦公室,現場沒什麼可看。表情嚴肅的女記者在晃眼的聚光燈下乾巴巴地做著報道。肯定已經通知了皮特的直系親屬,否則記者不會報出他的名字。皮特的死令我意外,但談不上震驚。他過去常常抱怨睡不好,因此總是長時間地在外閑逛。據記者報道,和錢包同時失竊的還有他的手錶,一塊假白金錶帶的仿勞力士。我估計如今的搶劫犯分不出真假,所以皮特的死多數是見財起意的衝動犯罪。皮特那麼愛冒險,幸運女神找上他,把他推下命運的懸崖,也是遲早的事。
第二個就複雜了,一時半會兒說不清楚,真相在幾周之後才慢慢浮現。法醫辦公室在周五下午打電話來,問我能否去辨認一具無名屍,因為在他的口袋裡發現一張寫著我姓名和電話的紙片。我怎能拒絕呢?謎案往往有三個層面:真相,表相,偵探區分真相與表相。我可以先解釋清楚事件的來龍去脈,然後再來講這通電話。不過,讓諸位和我一樣一步一步親歷這奇異的事件,不是更好嗎?
1988年10月7日,諸事不順。國會支出10,640.14億,聯邦債務增至26,010.3億,失業率高達5.5%,郵票一等品的價格從22美分飛漲至25美分。這是國家大事。我一般不關心自己控制不了的問題。那些經濟政策、削減預算、國民生產總量什麼的,政治家又不會徵求我的意見。當然我也可以談談自己的觀點(前提是我有一個觀點),不過我非常清楚,沒人會搭理我,那還談什麼呢?我唯一的願望就是主宰自己的小日子。我的小日子就在距洛杉磯150公里的南加州小鎮里。
我叫金西·米爾霍恩,私人偵探,女,38周歲。我租的辦公室是一棟有兩間房的小平房,帶衛生間和廚房,位於聖特雷莎鬧市區一條狹窄的小巷裡。小鎮居民85,810人(減去兩個剛死的)。既然我是唯一的僱主兼僱員,公司規模不宜大,只做些失蹤人口調查、背景調查、證人追查、代辦手續之類的業務,自己養活自己,偶爾也接些法律、財務、房產糾紛寫訴狀的活兒。就我個人而言,我相信法律與秩序,忠誠,愛國情操這些慘遭時代拋棄的傳統價值觀。我還堅信勤勞致富。我按時納稅,每月還賬,所有節餘存進退休金賬戶。
到達法醫辦公室後,我被領到一處隔間,四周從上到下嚴嚴實實地拉著窗帘。我很好奇,但並不擔心,我已經排查了所有我認識的以及我生活中的重要人物。我的圈子裡還有一些聯繫不太緊密的人,但我覺得他們的死不會和我有關係。
屍體平躺在屍檢床上,一塊白布從腳蓋到下巴。一眼就能辨認出不是我認識的人。屍體皮膚灰暗,隱約呈現出的黃色說明肝臟組織嚴重受損,甚至是致命損傷。他的五官軟塌塌的,像被侵蝕了千年的岩石一樣鬆散無力。生命不只讓五官動起來,它還賦予了人們靈氣。這個人,毫無靈氣。
死者70出頭,白種人,比每天只吃水果蔬菜的節食者重不了多少。從酒糟鼻子和臉部破裂的靜脈血管來看,他的飲酒量遠超普通成年人。有時死者看起來像是睡著了,可這人不像。我仔細觀察,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仍有呼吸。不管他被施了什麼魔咒,看來是永久生效了。
那天早上,有人在睡袋裡發現了他的屍體。睡袋在海濱沙灘上挖出來的洞里,那裡是他的露營地。洞的上方有一叢冰雪花,盛開在自行車道和沙灘之間,路過的人很難發現他的露營地。那裡是流浪人群白天愛待的地方。到了晚上,運氣好的能在當地收容所找到鋪位,運氣不好的只能自己找地方睡覺。
海灘公園在日落後半小時關閉,第二天早上6點開放。市政條例規定,在公園、公共街道、公共停車場以及公共海灘留宿屬非法行為,因此幾乎沒有公共區域可供免費居住。這條法令意在禁止流浪者隨意露宿在商業區,結果迫使他們在橋洞里、高速公路天橋下、樹叢等等隱蔽處搭建臨時住處。警察有時驅趕他們,有時採取其他方式,這取決於當地居民對窮人的看法,是願意平等相待還是漠不關心。往往是後者。
初步檢查確認,截至法醫調查員聯繫我的時間,死者死亡近18小時。阿倫·布盧姆伯格1975年左右就在聖特雷莎鎮法醫辦公室工作,幾乎和我離開聖特雷莎警局、去給本和莫利打工同一時間。我自己的公司開張那一年,阿倫被克恩縣治安辦公室聘走了,一直干到最近才退休。他和很多熱愛執法工作的人一樣,一輩子都閑不下來,6個月前又回到了本地法醫辦公室。
阿倫60多歲,額頂的髮際線己悄然後退,頭頂上蓋著一堆灰色的軟毛,類似初生雛鳥的羽毛。兩隻招風耳,顴骨突出,笑起來時扯起嘴角兩邊深深的紋路,活像一隻牽線木偶。我倆一言不發地站了片刻,他觀察著我的反應。「你認識他嗎?」
「不認識。我看像是流浪漢。」
阿倫聳聳肩。「我也這麼認為。有一群流浪漢最近聚集在聖特雷莎酒店街對面的草地上,之前他們住在市游泳館旁邊的公園裡。」
「誰報的案?」
他摘下眼鏡,用領帶頭擦拭鏡片。「一個叫克羅斯的人。今天上午7點,他去沙灘用金屬探測器找硬幣,看到一隻睡袋,以為是扔掉的,但看著有點奇怪,於是就跑到路邊,攔下了路過的第一輛警車。」
「當時周圍還有別人嗎?」
「就是那些流浪漢吧。醫務人員到達之後,人都散了。」他看看眼鏡上沒有污漬,便架回鼻樑上,仔細地把金屬腿兒掛到耳後。
「受過虐待嗎?」
「表面上沒有。帕爾切克醫生不在。她已經有了兩個屍檢預約,這人只能排在最後,等著她出評估報告了。自從醫保制度實行以來,不是送來的所有屍體都需要她出具報告。」
「你覺得他的死因是什麼?他像是有黃疸。」
「不好說,不過這些人的死因能是什麼呢?生活太苦了。每隔一兩個月就會來這麼一具屍體。睡著了就再也醒不來。丙肝、貧血、心臟病、酒精中毒,都有可能。如果知道他的身份,我就可以查詢所有醫院的記錄,他應該在近20天內看過醫生。」
「查不到身份?」
阿倫搖頭。「只有寫著你名字和電話號碼的紙片。我取了他全手指紋,傳真到薩克拉門托的司法部門。馬上就是周末了,等到有人處理,估計在下周三、周四左右。」
「現在怎麼辦?」
「我查查失蹤人口報告里有沒有符合他特徵的。流浪漢的家人通常不願意填表格。當然啦,反過來也一樣。這些流浪漢也不願意被所謂的家人找到。」
「其他的呢?痣?文身?」
他掀開白布,露出那人的左腿,比右腿短了一截。膝蓋骨畸形,形成厚厚的一塊突起。沿著小腿骨長滿條狀的紅色傷疤。應該是有過一次極其嚴重的事故。
「要是一直查不出他的身份怎麼辦?」
「保留一段時間,然後埋掉。」
「他的遺物呢?」
「墊在背上的衣服,一隻睡袋,就這麼多。就算還有別的,現在也沒了。」
「被偷了?」
「可能。根據我的經驗,流浪漢之間不會相互偷東西,不過一旦有人覺得這東西他用不上了,也不排除拿走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