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詞 第二章

美佐子很快就忘記了那個男人的事情了。而那個男人也再沒有來過這個店子。也許他知道了憑自己的身份,是不配到這種店子里來的吧。

一個月之後……

美佐子上班走到了店堂時,被一個中年人叫住了。這是一個個子不高、但給人一種精明幹練的樣子的男人。他自我介紹說自己是一名律師,叫中村康一郎。

「您認識叫金田晉吉的男人嗎?」中村問道。

「不,不認識。」

「可他卻認識您。」

「那也不認識。金田什麼——這是誰,我確實不知道。」

「金田晉吉。他說他來過這個店子,你對他非常和善。」

說著,中村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張照片,放在了桌子上。

「就是這個人。」

「啊!」

她想起來了。一個月前來過的就是這個男人。那天夜裡,美佐子追了出來。然後又交給他了五百日元坐車費。這個男人出於感激之情,問了一下她的名字。美佐子心裡得到了一種安慰,便趁著高興,告訴了他。

可現在這個律師來找她了,不會是有了什麼壞事了吧?想到這一點,美佐子的臉一下子變得蒼白起來。

「他幹了什麼事?那個人?」

「他因殺人嫌疑被逮捕了。」

「殺人?!」

「是的。我接受了他的辯護。」

「可是,不是已經定他是殺人犯了嗎?」

中村苦笑了一下,「一個月前,也就是六月二十一日夜裡,從這兒乘電車兩站地的地方,發生了一件殺人案件。一個商事公司的董事被人勒死在了車裡。隨身攜帶的現金和進口手錶被人偷去了。」

「真的?」

「三天後,一個叫金田晉吉的人到委託商店去賣表時,被逮捕了。」

「那麼,他不就成了殺人犯了嗎?」

「是的。警方也這樣認為。但金田說那手錶是當天夜裡在電車道(日本的電車系有軌電車——譯者注)走著的時候撿到的。當然警方根本不信。」

「這話我也不信?」

「噢?為什麼?」

「拾到的東西應該上交呀!」

「是應該上交。可那天夜裡,金田晉吉在這個店子里花掉了所有的錢。雖然你又給了他五百塊坐車的錢,可這點兒錢還用不到他的開工資日子呢!」

「……」

「不,你不必介意。只是他不應當到這種地方來隨意揮霍。所以他並未上交拾到的這塊表,而是打算用它來換點兒錢花。」

「那麼您還找我幹嘛?」

「目前,對金田晉吉的不利條件很多,除了這塊手錶的事之外,還有他當年在秋田的時候,因和對方吵架而動手打人,以傷害罪被逮捕過。因為當時他還不到十八歲的成年人年齡,便未被起訴,但這畢竟對他極為不利。」

「所以,您來找我。但我……」

「證明他當時不在現場。」

「不在現場?」

「對。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六月二十一日夜裡九點至十點鐘。而金田說他在這個時間裡,正在你這個店子里喝酒。」

「為什麼剛被捕的時候不說,到現在才說?」

「他說不想因這事給你添麻煩。而且,他認為不是件大不了的事,很快就能釋放回家。但現在不行了。除了你的證詞,否則就救不了他了。所以……」

「可是,時間我記不太準確了。」

「請回憶一下。」中村律師用犀利的目光盯著美佐子,「只有你的證詞能夠挽救金田晉吉了。」

「雖然這麼說……」

「他確實是那一天來這兒喝酒的嗎?」

「嗯。」

「喝了多長時間?」

「我想也就一個來小時吧?」

「那麼不正好是九點到十點之間嗎?他從這裡出來,應當是十點。你如果承認是十點之後他離開這裡的,金田晉吉就有救了。」

「……」

美佐子感到十分為難,如果如實地說,這事肯定要麻煩了。她害怕自己要承擔因一個字、一句話而決定一個人有罪或無罪的重大責任。

「我……不清楚。如果我實在回憶不起來當時的時間,那到底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呢?」

「如果時間上正好,那麼金田晉吉將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殺人搶劫,至少要被判二十年徒刑。」

「二十年……」

美佐子低聲嘮叨著:二十年、二十年。

「請讓我考慮一下。」美佐子說道。

「想想看,那天的時間。」律師說道,「你一句話可關係著金田晉吉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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