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臉 第四章

榥原從文件之中抬起頭來,並用手背搓揉充滿紅色血絲的眼睛。他反覆地閱讀有關鈴木晉一的調查記錄,到此為止,已經是第三遍了。

調查記錄最重要的是能正確無誤的陳述,每多檢查一次,榥原就會發現有些原本認為用得很正確的字眼,還是含有相當噯昧的意味在裡面。想將說話用的語言,以文體表現出來的時候,不是就會喪失幾個百分比的正確性嗎?即使是相同的字眼,用嘴巴說出來的時候,因有表情、聲音的語調等的輔助,意思可能就不相同了。想將此種微妙的語感上的差異,以種種文字來完全的表現出來,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例如說:在鈴木晉一的調查記錄中,有這麼一句話:「我殺了井崎美佐子」。鈴木晉一確實已承認他自己殺了井崎美佐子,但從他嘴裡說出來的話,卻不是這個樣子。

他是說:「我殺了那個人」。不只是這種情形,晉一凡是談到有關井崎美佐子的字眼,就必須改成井崎美佐子的名字,這是為了使調查記錄更加正確無誤,必須做的一些修飾。像「那個人」或「她」這樣的代名詞,確實在某個意味上來講,太過於含糊不清,一旦案子呈上法庭的時候,恐怕就會招來無意義的誤解和混亂,這種例子以前就曾發生過。因此榥原在寫這份調查記錄時,特別注意到這些事情。榥原也知道,要想百分之百正確無誤的記錄下來是不太可能的事,只能要求自己,盡量做到不要失去其準確性的程度。

榥原怎麼也無法忘記,當晉一在講「那個人」的時候臉上的表情。在那個時候,榥原覺得自己好像窺見了純粹的精神式戀情的原貌。像這樣微妙的語感變化,若是改用「井崎美佐子」那樣堅硬的文字來表現,不是就失掉了它內含的韻味了嗎?鈴木晉一終將因殺人罪而被起訴,到那個時候,當那位並未參與審問工作的法官第一眼看到這份調查記錄時,會是以何種角度來看它?這一點,榥原實在覺得很不安。從「我殺了井崎美佐子」這句話,法官大概就單純的認定嫌犯殺人的這項冷酷事實吧!事實上,法官確實應該就其犯罪事實來加以裁定量刑,但同時,接受審判的人卻又是一個活生生的人類,不也是事實嗎?如果把調查記錄中所有曖昧的陳述都去除掉的話,不就失去了裁判調查記錄應有的一種價值?

榥原之所以一直拘泥於這份調查記錄,固然是因為對他而言,這個案子可說是他親手辦理的第一件像樣的案子;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他總覺得晉一實在不像是這個殺人事件中的兇手。

「鈴木現在怎麼樣了?」榥原一邊取出香煙,一邊問著田中警察。

今天和昨天一樣,是個令人難以忍受的炎熱天氣。田中警察一邊憤憤地看著天花板上那終究停止不動的風扇,一邊小聲地嘆了一口氣說:「應該在明天就可出院了。署長說:要我們在他出院的同時,辦理好起訴的手續。沒辦法,誰叫他是個殺人的嫌疑犯!」

「但是,我總覺得鈴木晉一併沒有殺那個女的。」

「你認為他所招供的,都是在說謊?」田中警察看起來好像有點嫌麻煩地說。

「事實上,井崎美佐子已經死了,而鈴木晉一又招供說是他殺的。我承認,這整件事情確有奇怪的地方,就是那個少年看起來不像是兇手。但是這種事不用我們來操心,自有律師或法官會仔細的衡量,為他提出申訴的。」

「是嗎?或許吧!」

榥原含糊地點點頭,視線則再度移到調查記錄上。確實,為已招供的犯人考慮太多,已超過身為警員應有的職責範圍。第一線的警察應有的職責,就僅止於逮捕犯人、問口供、並寫成調查記錄,還有就是搜集證據。至於應不應該起訴,則是由檢察官決定。而事後是不是要申訴,如田中警察所說的,也許應該委託律師或法官辦理。反正不管怎麼說,都不關警察的事。以這件案子來說,警察所要做的就是作成一份調查記錄,以及搜集證物這兩件工作。從掉落在現場的包葯紙片上,確實查驗出有氰酸鉀反應。榥原即使對這個案件仍存有疑問,但卻無法提出確實的反證來支持自己的想法。

但是,還是沒辦法消除心裡的疑問。

榥原從調查記錄書中抬起頭來,對著田中警察的臉。

「我想再去見鈴木晉一一面……」

「還是無法理解,對不?」

田中警察不禁苦笑著,但在他擦完汗後,還是站起身來,前去請求署長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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