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貴 謬與恭

公元670年,七十八歲的許敬宗請求退休,皇帝李治恩准,同時擢升許敬宗為特進,享受正二品待遇。

兩年後,許敬宗走完人生路,享年八十歲。

許敬宗身後,關於他的謚號又起風波。

太常博士(祭祀部禮儀官)袁思古給出了一個謚號——「謬」。按照謚法規定:名實不符為謬。

理由呢?

許敬宗貪財將女兒嫁到嶺南蠻夷部落,同時又冷酷無情地將親生之子長期流放嶺南,如此名實不符,是為「謬」。

對於這個不體面的謚號,許敬宗的孫子許彥伯提出抗議,他認為袁思古是出於與許家有舊怨,所以用這個謚號來報復。

這時初唐四傑之一王勃的父親、同為太常博士的王福畤出來說話了:「謚號,是一個人蓋棺定論之後的稱謂,如果說得失只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那麼榮辱可是關係到千古的事。如果袁思古與許家的私怨屬實,那麼自當依法查處,看袁思古究竟有無挾私報復。如果袁思古沒有,那麼已經定案的就無法更改,就是『謬』。」王福畤話說得很硬氣,在他心中,早就將「謬」字刻在了許敬宗的身上。此人不「謬」,何人「謬」?

戶部尚書戴至德出來過問:「許敬宗受恩寵到如此程度,你們怎麼能給他定個『謬』字呢?」王福畤正色道:「晉朝的司空何曾忠孝兩全,只是因為每天在飲食上的費用超過一萬,由此就定為『謬』。許敬宗忠孝跟何曾沒法比,飲食男女問題上又比何曾嚴重得多,定一個『謬』字,對得起許家了!」

到這個時候,李治不出來過問不行了,他命令尚書省五品以上的高官就許敬宗的謚號重新進行審議。

禮部尚書袁思敬出來打了一個圓場:按照謚法,既過能改為恭,那麼就給許敬宗定為「恭」吧。

恭,既過能改,就是它了。

李治下詔,准奏。

自此,許敬宗被蓋棺定論:恭!

一個有才無德之人,一個做人沒有底線的人,儘管生前受盡恩寵,死後卻躲不過道德的審判。有人說他在宇文化及的刀鋒下苦苦求饒是「能屈能伸」,有人說他極力鼓吹立武則天為皇后是「審時度勢」,同樣的事情,居然會有截然不同的兩種解釋,這就是歷史的玄妙。

如果許敬宗地下有知,他可以學一學他的後生晚輩狄仁傑,學一學人家如何能在武則天面前受盡恩寵,同時留下千古盛名。

狄仁傑的謚號為「文惠」:文,經天緯地為文,道德博厚為文;惠,柔質慈民為惠。

兩相對比,人比人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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