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智人征服世界 第2章 人類世

與其他動物相比,人類早已經化身為神。我們在這一點上並不喜歡著墨太多,因為我們實在不是特別公正或仁慈的神。如果看美國國家地理頻道、迪士尼電影或童話書,可能還以為地球上主要生活的是獅子、狼和老虎,而且它們與人類勢均力敵。畢竟,獅子王辛巴能號令森林裡的動物,小紅帽得躲大灰狼,森林王子毛克利則要勇敢對抗老虎謝利·可汗。但在現實中,動物早已不在那兒了。我們的電視、書籍、幻想、噩夢裡仍然有各種野生動物,但地球上的辛巴、大灰狼和謝利·可汗正在絕跡。現在世界上生活的主要是人類和他們的家畜。

寫出小紅帽和大灰狼的格林兄弟是德國人,但現在德國野外究竟還剩幾隻狼?不到100隻(而且多半是波蘭野狼,只是近年跨越邊界而來)。與之相對照的是,德國現在家犬的數量達到500萬。全球總共只有約20萬隻野狼在野外遊盪,但家犬數量足足超過4億。 世界上現在有4萬頭獅子,但有6億隻家貓;有90萬頭非洲水牛,但有15億頭馴化的牛;有5000萬隻企鵝,但有200億隻雞。 自1970年以來,雖然人類的生態意識不斷提升,但野生動物族群仍然減少了一半(並不是說它們在1970年很繁盛)。 1980年,歐洲還有20億隻野鳥,到了2009年只剩16億隻,但同年歐洲肉雞和蛋雞的數量合計達到了19億。 目前,全球大型動物(也就是體重不只是幾公斤而已)有超過90%不是人類就是家畜。

科學家將地球的歷史分為不同的「世」,例如更新世、上新世和中新世。按正式說法,我們現在處於全新世。但更好的說法可能是把過去這7萬年稱為「人類世」,也就是人類的時代。原因就在於,在這幾萬年間,人類已經成為全球生態變化唯一最重要的因素。

這是一種前所未見的現象。自從生命在大約40億年前出現後,從來沒有任何單一物種能夠獨自改變全球生態。雖然生態革命和大規模物種滅絕事件時有所聞,但都不是因為某種特定蜥蜴、蝙蝠或真菌的活動,而是由一些強大的自然力量造成的,例如氣候變化、板塊運動、火山噴發或小行星撞擊。

有些人擔心,我們今天仍然可能因為大規模火山爆發或小行星撞擊而有滅絕的危險,好萊塢電影靠著這樣的憂慮賺了數十億美元,但實際上這樣的風險小之又小。生物大滅絕大約好幾百萬年才會有一次。確實,在未來1億年間可能會有一個巨大的小行星撞擊地球,但大概不是下周二這種時間。與其害怕小行星,還不如害怕人類自己。

原因就在於,智人改寫了遊戲規則。單單這個猿類物種,就在過去7萬年間讓全球生態系統起了前所未有、翻天覆地的變化,足以與冰河時期和板塊運動相提並論。不過短短一個世紀,人類造成的影響可能已經超越6500萬年前那顆滅絕恐龍的小行星。

當時那顆小行星改變了陸地生物進化的軌跡,但並未改變其基本規則,仍然保持著40億年前第一個生命有機體出現時的樣子。這幾十億年來,不管是小小的病毒還是巨大的恐龍,都依循著不變的自然選擇原則而進化。此外,不論生物進化出怎樣奇特而怪異的外形,都不會超出有機領域;不管是仙人掌還是鯨,一定都是由有機化合物組成的。然而,現在人類正準備用智能設計取代自然選擇,將生命形式從有機領域延伸到無機領域。

暫且不管對未來的預期,只談過去的7萬年,仍然清楚可見人類世讓世界發生了前所未有的改變。小行星、板塊運動和氣候變化雖然可能影響全球生物,但對每個地區的影響有所不同。地球從來就不是單一的生態系統,而是由許多彼此鬆散連接的小生態系統組成的。板塊運動讓北美洲與南美洲相連,造成南美洲大多數有袋動物從此滅絕,但並未影響到澳大利亞的袋鼠。兩萬年前最後一次冰河時期達到高峰,當時波斯灣和東京灣的水母都要適應新的氣候,但因為兩種族群沒有聯結,各自做出不同的反應之後,就往不同的方向進化。

相較之下,智人突破了地球上各個生態區之間的阻礙。在人類世,地球有史以來第一次成為單一的生態系統。雖然澳大利亞、歐洲和美國仍有不同的氣候和地形,但人類已經讓全球的各種生物打破距離和地理界限,不斷交流融合。過去的木製船隻變成了現在的飛機、油輪和巨大貨輪,在海洋上縱橫交錯,讓每個島嶼和大陸緊密相連,全球各地的交流已經從涓涓細流演變成一股洪流。因此,如果現在要討論澳大利亞的生態,已經不能不考慮在海岸邊、沙漠里隨處可見的歐洲哺乳動物和美洲微生物。過去300年間,人類將綿羊、小麥、老鼠和流感病毒帶到澳大利亞,而這些物種對今日澳大利亞生態的影響已遠遠超過原生的袋鼠和考拉。

然而,人類世並不是最近這幾個世紀才出現的新現象。早在幾萬年前,智人的石器時代祖先就從東非走向地球的四面八方,每到一個大陸和島嶼,就讓當地的動植物發生了改變。他們滅掉了所有其他人類物種、澳大利亞90%的大型動物、美國75%的大型哺乳動物、全球大約50%的大型陸上哺乳動物;而且此時他們甚至還沒開始種小麥,還沒開始製作金屬工具,還沒寫下任何文字,也還沒鑄出任何錢幣。

大型動物之所以首當其衝,是因為它們數量相對較少,繁衍也較慢。我們可以用猛獁象(滅絕)和兔子(倖存)來舉例。一群猛獁象的成員一般只有幾十頭,而且繁衍速度大概就是每年只有兩頭小猛獁象。因此,只要當地的人類部落每年獵殺三頭猛獁象,就足以讓死亡率高於出生率,幾代之間就會讓猛獁象消失。相較之下,兔子則是生個不停。就算人類每年獵殺幾百隻兔子,仍然不足以讓它們就此滅絕。

人類祖先並非處心積慮地要消滅猛獁象,而是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有什麼後果。猛獁象等大型動物的滅絕,就進化的時間標準來看十分迅速,但就人類觀感而言卻是個緩慢的進程。當時人類的壽命不過七八十年,但猛獁象的整個滅絕過程卻花了幾個世紀。遠古的智人可能壓根兒就沒注意到,每年獵一次猛獁象、每次只獵兩三頭,竟然會讓這些毛茸茸的巨獸就此滅絕。大不了可能某位懷舊的老人家告訴族裡的年輕人:「我年輕的時候,猛獁象可比現在多得多啊,乳齒象和大角鹿也一樣。當然,那時候的部落酋長也比較誠實,小孩也比較敬老尊賢。」

從人類學和考古證據來看,遠古的狩獵採集者很有可能是泛靈論者,認為人類和其他動物基本上沒有什麼不同。整個世界(對當時的人來說,大概就是自己住的山谷和附近的山區)同屬於這裡的萬物,而且萬物遵循著同樣一套規則:對於任何事情,相關各方都要不斷協商。於是,人們說話的對象不只有動物、樹木、石頭,還包括精靈、魔鬼和鬼魂。在這種錯綜複雜的溝通關係中,就會出現各種價值觀和規範,把人類、大象、橡樹和亡靈都聯繫在一起。

某些狩獵採集社群直到現代依然存在,也仍然遵循著泛靈論的世界觀。例子之一,就是生活在印度南部熱帶森林中的納雅卡人(Nayaka)。人類學家丹尼·納韋(Danny Naveh)多年研究納雅卡人,他曾提到如果在叢林里遇到老虎、蛇或大象等危險的動物,納雅卡人可能會向動物開口說:「你住在這片森林,我也住在這片森林。你來這裡吃東西,我也要來采塊根和塊莖。我不是來傷害你的。」

曾有一頭公象,納雅卡人給它取的名字是「獨行的大象」,它殺了一位納雅卡人。印度林業部想要抓住這頭大象,但納雅卡人拒絕協助。他們告訴納韋,這頭公象曾經和另一頭公象感情很好,總是一起四處閑逛。但某一天,林業部把另一頭公象抓走了,從此之後,「獨行的大象」就變得既易怒又暴力。納雅卡人說:「如果你的另一半被抓走了,你會感覺如何?這頭大象就是這種感覺啊。那兩頭大象有時候晚上會分開各走各的……但到了早上又會在一起。直到那天,大象看到他的夥伴倒了下去,躺在地上。如果有兩個人總是在一起,但你射殺了其中一個,另一個人會怎麼想?」

許多處於工業化時代的人,會覺得這種泛靈論簡直不可思議。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都覺得動物從本質上就和人類有所不同,而且認為動物是較為低等的。這是因為,就算我們現存最古老的傳統,也要到狩獵採集時代結束幾千年之後才創造出來。比如《聖經·舊約》,寫成時間約在公元前1000年,其中記載的最古老的故事,反映的是大約公元前第二個千年間的事。然而,中東地區的狩獵採集時代早在7000年前就已經結束。這也就不難想見,《聖經》非但不接受泛靈信念,而且唯一一個泛靈論的故事就出現在全書一開頭,作為警告之用。《聖經》篇幅並不短,而且全書講了各種神跡奇事,但唯一一次說到動物與人交談,就是蛇引誘夏娃吃下智慧的禁果。(《民數記》里,巴蘭的驢也對他講了幾句話,但只是為了傳達上帝的神諭。)

在伊甸園裡,亞當和夏娃就是以採集為生,而逐出伊甸園的情節與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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