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農業革命 第七章 記憶過載

演化並沒有讓人有踢足球賽的能力。確實,演化讓人有腳能踢球,有肘能犯規,還有嘴能罵人,但這些加起來,頂多就是讓人能自己玩玩球而已。想在某個下午和球場上的陌生人一起來踢場足球賽,不只得和10個可能從未見過面的人合作當隊友,還得知道對方11個人也會遵守一樣的規則。有些時候,其他動物也會和陌生同類合作,進行仿若儀式的侵略舉動,但通常都是出於其本能。例如小狗有時候會玩得滾來滾去、咬來咬去,但那是深植於它們基因里的設計。只不過,我們人類的孩子可沒什麼玩足球的基因設計。我們之所以能和完全陌生的人踢球賽,是因為大家都學過同樣一套的足球規則。這些規則全部都是想像出來的,不過只要大家都同意,還是能玩得十分開心。

這種情況同樣適用於像是王國、教會或貿易網路等較大的規模,只有一項重要區別:複雜的程度不同。相對來說,足球的規則簡單明了,很像是過去採集時代各個小部落或小村莊之間要合作時的共識。所有球員都可以輕輕鬆鬆把規則全部記在腦子裡,同時大腦還有餘裕記得一些歌曲、影像,甚至是待會兒要買什麼。只不過,如果不是像這樣只有22個人要合作,而是有幾千甚至幾百萬人要合作,需要儲存及處理的信息量就會極度龐大,絕不是任何單一人腦所能記憶處理的。

某些其他物種(像是螞蟻和蜜蜂)也能形成大型社會,而且穩定又靈活。但這是因為它們的基因組裡就已經儲存了合作所需的大部分信息。蜜蜂的未受精卵會發育成雄蜂,受精卵則發育成雌蜂,但雌蜂幼蟲依據被餵食的食物不同,長大後可能成為蜂后,也可能成為一般的工蜂。在它們的DNA里,已經為兩種不同角色都設定好必要的行為模式,前者讓它能母儀天下,後者則讓它盡心儘力、認真工作。蜂巢里的社會結構非常複雜,有許多不同種類的工蜂,有的負責覓食,有的負責照護,有的負責清潔等等。但到目前為止,我們可沒人見過有蜜蜂當律師負責打蜜蜂官司。之所以蜜蜂不需要律師,是因為不會有蜜蜂打算違反什麼蜂巢憲法,認為清潔蜂不該有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但人類可就不同了,這種事總是不斷發生。因為智人的社會秩序是通過想像建構,維持秩序所需的關鍵信息無法單純靠DNA複製就傳給後代,需要通過各種努力,才能維持種種法律、習俗、程序、禮儀,否則社會秩序很快就會崩潰。舉例來說,漢謨拉比國王將人分成上等人、平民和奴隸,但這件事並不存在於人類的基因組裡,並不是一個自然的區分方式。如果巴比倫人無法讓大家的心裡都有這項「真理」,整個社會就會停止運作。同樣,就算是漢謨拉比本人,他後代的DNA里也沒記載著上等人如果殺了個平民女性就該付30舍客勒的銀子。漢謨拉比必須特地教導他的兒子,告訴他帝國的法律是如何如何,以後再由兒子來教孫子,以此代代相傳。

一個帝國要運作,會產生大量的信息。除了法律之外,帝國還必須記錄各種交易和稅收、軍用物資和商品的庫存量,還有各種節慶及打勝仗的日期。在先前的幾百萬年間,人類只有一個地方可以記錄信息:他們的大腦。但很遺憾,對於整個帝國這麼大的數據量來說,人類的大腦並不是個很好的儲存設備,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大腦的容量有限。確實有些人記憶力驚人,而且古代也有人專門研究記憶術,整個省的地形地勢瞭然於胸,整部國家法典倒背如流。儘管如此,還是有連記憶大師也無法超越的限制。像是律師就算能把整個馬薩諸塞州的法條都背下來,也不可能把從17世紀塞勒姆(Salem)女巫審判以降所有訴訟細節全記得一清二楚。

第二,人類總難免一死,而大腦也隨之死亡。所以,任何儲存在大腦里的信息多半在一個世紀內就會消失。當然,我們可以把記憶從一個大腦傳達到另一個大腦里,但傳遞幾次之後,信息總是會開始亂成一團或是遭到遺忘。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在於人類的大腦經過演化,只習慣儲存和處理特定類型的信息。為了生存,遠古的狩獵採集者必須能夠記住數千種動植物的形狀、特性和行為模式。像是他們必須記住,一朵皺巴巴的黃色菇類,如果是在秋天長在榆樹下,就很有可能有毒,但如果是在冬天長在橡樹下,卻是種很好的胃藥。此外,狩獵採集者也得記住部落里幾十個人彼此的意見和關係。例如假設露西需要部落里有人幫她擋住約翰,叫他別來騷擾她,就很需要記得像是約翰上周與瑪麗吵了一架,所以現在找瑪麗准沒錯。因此,演化壓力讓人類的大腦善於儲存大量關於動植物、地形和社會的信息。

然而在農業革命之後,社會開始變得格外複雜,另一種全新的信息類型也變得至關重要:數字。採集者以前從來不需要處理大量的數字。例如採集者不用記得森林裡每棵樹上有幾個果子;也因此,人類的大腦不習慣儲存和處理數字。然而如果要管理一個大國家,數字可以說是一大關鍵。國家光是立法、講些關於守護神的故事還不夠,像是收稅這種事就萬萬不可少。而為了向數十萬國民收稅,國家就必須先收集關於國民收入及財產的數據,關於付款的數據,關於欠款、債務和罰款的數據,關於折扣及豁免的數據。這些數字總共會有幾百萬的數據位需要儲存和處理。國家要是無法應付,就永遠不知道手中有什麼資源,未來又能利用什麼資源。但對大多數人來說,講到要記憶、回憶、處理這些數字,不是覺得腦力超載,就是覺得昏昏欲睡。

這種人腦的限制大大局限了人類合作的規模和程度。如果某個社會的人數和物品的數量超過某個臨界值,就必定需要儲存和處理大量的數字數據。但人腦又力有未逮,於是系統也就崩潰。正因如此,就算在農業革命後的數千年間,人類的社會網路還是相對規模較小,也相對簡單。

最早克服這項問題的是遠古美索不達米亞南部的蘇美爾人。當地艷陽高照、平原肥沃,發展出發達的農業、繁榮的城鎮。隨著居民人數增長,要協調各項事務所需的信息也不斷膨脹。在公元前3500年~公元前3000年之間,一些不知名的蘇美爾天才發明了一套系統,可以在人腦之外儲存和處理信息,專為處理大量數字數據所量身打造。從此,蘇美爾人的社會秩序不再受限於人腦的處理能力,而開始能走向城市、王國和帝國。蘇美爾人所發明的這套數字處理系統,正是「書寫文字」。

文字是採用實體符號來儲存信息的方式。蘇美爾文字系統結合了兩種類型的符號,刻印在黏土泥板上。第一種符號代表的是數字,分別有符號可以表達1、10、60、600、3600,以及36000。(蘇美爾人的數字系統分別以6和10作為基數。即使到現在,人類生活還是處處可見以6為基數,像是一個圓有360度,一天有24小時。)另一類型的符號則代表人、動物、商品、領土、日期等等。結合這兩種符號,蘇美爾人能夠記下的數據量就能夠遠勝於任何大腦的容量或任何DNA所含的基因碼。

在早期,文字只用來記錄事實和數字。就算蘇美爾人當時真的有過小說,也從來不曾刻印到泥板上。畢竟,當時要寫下文字不僅耗時,而且能閱讀的群眾又太少,所以除了必要的記錄之外,實在沒有書寫的必要。如果我們想知道人類的祖先在5000年前寫下了什麼智慧的話語,很可能就會非常失望。舉例來說,目前找到人類祖先最早留給我們的信息是「29086單位大麥37個月庫辛」。這句話最有可能的解讀是:「在37個月間,總共收到29086單位的大麥。由庫辛簽核。」很遺憾,人類史上的第一個文本不但不是哲學巧思,不是詩歌,不是傳奇,不是法律,甚至也不是對王室歌功頌德,而是無聊至極的財經文件,記錄各種稅務、債務以及財產的所有權。

除此之外,遠古時代只有另一個其他類型的文本倖存,而且甚至比那塊泥板更無趣:就只是一堆單詞,由當時的文士一再重複抄寫,作為練習。而且,就算當時的學生已經抄賬單抄到深感無聊,想要自己寫首詩,客觀條件也並不允許。最早的蘇美爾文字只能部分表意(partial script),而無法完整表意(full script)。所謂完整表意,指的是這套符號能夠大致完整表達出口頭語言;這樣一來,就能表達一切人類口傳的內容,包括詩歌。但另一方面,所謂部分表意,就是指這套系統只能呈現特定種類的信息,局限於特定領域的活動。舉例來說,拉丁文、古埃及象形文字和盲人點字都能夠完整表意,不論是稅條、史書、商業法律,或是情詩和歷史著作,全部難不倒它。相較之下,最早的蘇美爾文字就像是現代的數學符號和音樂符號,只能部分表意。例如數學符號雖然能用來計算,但要寫情詩就做不到了。

對蘇美爾人來說,蘇美爾文字不能拿來寫詩似乎並不是什麼大問題。畢竟他們發明文字的目的不在於複製口語,而是想要完成一些口語沒做到的事。像是在哥倫布抵達美洲之前,安第斯山脈就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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