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差5分兩點鐘,梅森正向審判室走去,保羅·德雷克匆忙從一個電話亭走過來,拍拍律師的肩膀。

「什麼事,保羅?」

「關於消防龍頭前那輛汽車的一切都查清楚了,」德雷克說,「大約午夜時下崗的彼得·萊昂斯,貼上了第一張罰款單。午夜以後,又有兩張罰款單。警方已經得到了命令,注意那條大街。他們在那兒有好多違章停車的麻煩,接到了許多關於擋住車道的投訴,因此下達了命令,注意那個地區的汽車,第一次違章停車時就貼上罰款單,然後對那輛車保持注意,在貼了第三張罰款單後命令人把它拖走。

「在警方發現了拉蒙特的車的重要性之前,它一直是按慣例處理的。到那時,那輛車已經被拖走了。當然了,在謀殺案之後,人們發瘋似地急忙在那輛車上到處找指紋。我認為他們找到了一些。」

梅森仔細考慮這番話。

「噢?」德雷克說。「這是不是有力地擊中了你?」

「我不知道。」梅森說,「我們要看看發展的情況。」

梅森律師說完繼續走向審判室。

貝頓法官使法庭安靜之後,梅森說,「如果法庭需要,要我認可那位管停車的警官的證詞。我當然同意這樣做,這樣既節省時間,又不影響被告的諸多權利。但是,關於在9點鐘在那輛車上貼上第一張罰款單的彼得·萊昂斯警官的證詞,我感到,被告的利益需要我對那位警官進行提問。因此我現在通知檢方,我願意就萊昂斯在直接詢問中可能做出的證言做出認可,而同時,我現在願意行使我進行提問的權利。」

「很好,」貝頓法官說,「我想檢方將讓萊昂斯警官到這裡接受提問,雖然法庭看不出與那輛停放的汽車有關的證詞有任何重要的意義。」

唐納德·卡森彬彬有禮地微笑著站起身來,說:「我不僅確實同意法官大人的意見,而且,現在看起來,他的證詞只會造成本案中的耽擱,我將撤回我的提議,我們將根本不使用萊昂斯警官的證詞。」

「那麼你撤回你關於萊昂斯的證詞的提議,他將不會被當作證人嗎?」

貝頓法官問道。

「是的,法官大人。」

「請等一下,如果法庭同意的話,」梅森說著,站了起來。「我們反對這樣做。萊昂斯警官已經牽扯到這個案子之中了,現在已不可能從這裡撤出去了。辯方有權對他進行提問。」

「但是檢方現在撤銷了那個證人。」貝頓法官說。

「檢方不能那樣做。」梅森說,「本來已認定萊昂斯警官要在法庭作證,以證實某些事情的發生。這涉及到我是否能夠行使我對證人進行提問的權利的問題,我要求行使我的權利。」

貝頓法官皺起了眉:「那很重要嗎,梅森先生?」

「我不知道,」梅森坦率地承認,「這正是我打算弄清楚的。」

「很好。」貝頓法官微笑著說,「我認為梅森先生說得對,檢察官先生。你的提議被作為建議提出,但不被接受。辯方有權對證人提問。你們要讓萊昂斯先生上法庭。」

「我不知道我們是不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通知他,使他能趕到法庭,」卡森說,「而且我一點兒也不知道,辯方會想對那位警官進行提問。」

「好吧,你顯然是猜錯了,」貝頓法官搶白說,「法庭相信,你會安排萊昂斯警官到這兒來接受提問,以使這個案子不被耽擱。現在,你的下一個證人是誰?」

「兇殺組的特拉格警官。」卡森說。

「很好。讓特拉格警官上證人席,並且安排讓萊昂斯警官到這兒來,以便能對他進行提問。」

「如果我可以請法庭寬容一會兒,」卡森很勉強地說,「我會看一看,能採取什麼辦法把萊昂斯警官找來。」

卡森怒目注視著佩里·梅森,踮著腳尖向一位警官走過去,向他耳語了幾句,隨後挺直了身說:「請特拉格警官上證人席。」

寬肩膀、花白頭髮的特拉格警官,笨拙地走上證人席,宣了誓,報出了他的姓名、地址和職業,期待地面對著卡森。

「你是在8日下午被叫到了拉蒙特發展、鑄造與工程公司在柴茨沃思的別墅嗎?」

「是的。」

「在此以前發現的洛林·拉蒙特的屍體,當時還在那兒嗎?」

「不在。在我趕到那兒以前,那具屍體已經被移走了。」

「現在,警官,我並不想花許多時間去重溫已經顯而易見的一些細節,所以,在法庭的許可下,我要問幾個問題,在對洛林·拉蒙特的衣兜進行搜查時,你在停屍房嗎?」

「在。」

「在那些衣兜里發現什麼特別不同尋常的東西了嗎?」

「發現了。」

「什麼?」

「一輛汽車上的配電系統中的一個旋轉零件。」

「現在那個零件在你手中嗎?」

「在。」

「請你把它拿出來好嗎?」

特拉格警官把手伸進衣兜,掏出一個封上的信封,從兜里掏出一把小刀,把信封的邊裁開,掏出了一個小物件,把它交給了那位地方副檢察官。檢察官轉過來把它交給梅森審查,然後又向證人轉回身去。

「這個零件在汽車的配電系統中的作用是什麼,警官——如果你知道的話?」

「它將旋轉中的電力傳給不同的火花塞,以使氣缸按順序打著火。」

「如果這個零件從車上卸掉,對點火系統起什麼作用呢?」

「點火系統就失靈了。你無法把任何電流傳送到火花塞那兒。」

「因此,汽車就不可能啟動了?」

「對。你無法使馬達啟動。」

「而這是在死者的兜里發現的?」

「是的。」

「你對於本案被告的汽車熟悉嗎?」

「熟悉,先生。」

「你能夠說出,我現在遞給你的這個零件,安在被告汽車的配電系統中是否合適嗎?」

「合適。」

卡森繼續向特拉格警官提問:「你對於被告的汽車在5日晚上是否處於運行狀態做過調查嗎?」

「做過。」

「你發現了什麼?」

「那輛車5日整夜和6日的上午都在停車場。在6日的上午,一個機械師來到那個停車場,檢驗並修理了那輛車,以便它能正常啟動。」

「你知道那個機械師發現那輛車出了什麼毛病嗎?」

「知道。」

「什麼毛病?」

「配電器上丟失了這個零件。」

「這個零件?」

「或是這個零件,或是一個和它一模一樣的零件。」

卡森說:「我現在要求將這個旋轉零件作為公訴方的物證。」

「可列為物證B—7號。」貝頓法官說。

「很好。我們來把它標為物證B—7號以供辨認吧。」

「我說,特拉格警官,」卡森又一次向證人轉回身去,繼續說道,「你就被告在本月5日夜晚的行蹤對她進行了盤問吧?」

「是的。」

「那一盤問是什麼時候進行的?」

「7日,在被告被警方拘留以後。」

「在那一談話進行時有誰在場?」

「我和拉爾夫·格雷夫,他是一名警官。」

「為了使被告開口,是否對她進行了任何誘導、威脅或許諾?」

「沒有。」

「是否告訴了她她的權利,和事實上她不必講話?」

「告訴了她,她可能說出的任何話可能被用作對她不利的證據。我問她,她是否想就5日夜晚在什麼地方做出解釋,她是否和洛林·拉蒙特在一起。」

「被告說什麼?」

「她簡要地說了,她在停車場努力想把她的車發動,但車不啟動,洛林·拉蒙特來了,主動提出讓她搭車。他帶她到了拉蒙特公司名下的那個鄉間別墅,在那兒他試圖對她非禮,這是在他做好了火腿雞蛋晚餐,她烘好糕點之後。她很憎厭他的求愛表示,跑出了那個鄉間別墅,沿著道路向前跑;他開始開著他的車追她,於是她迂迴到路的另一側,爬過刺鐵絲網,這時她意識到了,他在按著她留在潮濕的地面上的印記追蹤她,他追到她爬過鐵絲網的地方後,停了下來,離開了汽車,讓馬達空轉著。趁他爬過圍欄來追她,她設法又從原路折回,翻過圍欄,跳上車,在他能追上那輛車以前開著他的車跑了。」

「她還說,她把那輛車開回了城裡,隨後,她感到她要給那一事件添加一種她稱為嘲諷的帶幽默意味的東西,故意把它停放在一個消防龍頭的前面,下車走了。」

「她說那是幾點鐘了嗎?」

「她說她認為那是大約8點一刻到8點半的時候。」

「而她故意把車停放在消防龍頭的前面?」

「在那個消防龍頭的正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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