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五章

她坐進車裡時,頭重重地撞在了車頂上。「該死的!他們為什麼不把這玩意兒造得高一些,方便人上車?」她揉揉前額,直至回過神來。

「沒事吧,親愛的?」

「沒事。我很好。」

亨利輕輕關上車門,走到另一邊,坐進她旁邊的位子。「在城市裡生活得太久啦,」他說,「你在那兒從來沒坐過轎車,對嗎?」

「沒有。過不了多久,他們就會把車頂削減至一英尺高了。明年我們就得趴著坐車了。」

「用大炮發射出去,」亨利說,「從梅科姆射到莫比爾,三分鐘。」

「我只要一輛四四方方的老別克車就滿足了。記得那車嗎?座位離地面至少有五英尺。」

亨利說:「記得有一次傑姆從車裡摔出去嗎?」

她大笑起來。「他那把柄被我抓了好幾個星期——誰在去巴克灣的途中從車上摔下來,誰就是縮頭烏龜。」

依稀記得,以前阿迪克斯有一輛帆布頂的老式敞篷轎車。一次,他載著傑姆、亨利和瓊· 露易絲去游泳,路上,車子顛過一個特別糟糕的土包,把傑姆扔出了車外。阿迪克斯繼續沒事一般地往前開,直至他們抵達巴克灣為止,因為瓊· 露易絲故意不提醒父親傑姆不見了,並抓著亨利的手指往後扳,不讓他開口。他們到達溪邊時,阿迪克斯轉過身,歡呼:「集體下車!」笑容在他臉上凝固了:「傑姆呢?」瓊· 露易絲說,他應該馬上就到。當傑姆喘著氣出現時,他因被迫全速飛奔而大汗淋漓、滿身污垢,直接從他們身邊沖了過去,和衣跳進溪里。幾秒鐘後,一張殺氣重重的臉浮出水面,喊道:「過來啊,斯庫特!來較量較量啊,漢克!」他們接受了他的挑戰,瓊· 露易絲一度以為傑姆會掐死她,但最終他還是放了她一馬——阿迪克斯在場。

「他們在巴克灣上建了一家刨削木材的加工廠,」亨利說,「現在那兒不能游泳了。」

亨利把車駛到精而美小吃店前,按了按喇叭。「請給我們兩套調酒用的杯子、冰塊和蘇打水,比爾。」他對出來招呼他們的年輕人說。

在梅科姆鎮,有兩種人:喝酒的和不喝酒的。喝酒的人,他們會走到車庫後面,拿出一品脫酒,一飲而盡;不喝酒的人,在夜色的掩護下,到精而美小吃店,索要調酒用的杯子、冰塊和蘇打水——從未聽說有人在家或和鄰居一起在飯前或飯後小酌一兩杯的。那屬於喝群酒。那些喝群酒的人多半不是高貴的出身,而在梅科姆鎮,沒有人認為自己不是高貴的出身,所以不存在集體式的喝酒。

「把我那杯調得淡一些,親愛的,」她說,「只要給水上點顏色就好。」

「你還沒學會喝酒嗎?」亨利說。他把手伸到椅子下,拿出一瓶棕褐色的施格蘭七冠威士忌。

「烈酒不行。」她說。

亨利給她紙杯里的水加了點顏色。他為自己倒了豪邁的一杯,用手指攪拌,把瓶子夾在兩膝之間,重新蓋上蓋子。他把酒塞到座椅下,發動汽車。

「我們出發啦。」他說。

汽車輪胎在柏油路面上發出嗡嗡聲,令她昏昏欲睡。她最喜歡亨利· 柯林頓的一點是,在她不想說話時,他讓她保持沉默。她不必費神取悅他。

當她處於這種狀態時,亨利從不對她糾纏不休。他的態度屬於阿斯奎斯自由派 ,並且他知道她對他的耐心心懷感激。她不曉得他這個優點是從她父親身上學來的。「放輕鬆,孩子,」阿迪克斯有一次告訴他,「不要逼她。讓她照她自己的速度走。逼她的話,她會比全縣所有的騾子都更難相處。」平日里,阿迪克斯幾乎從不評價自己的女兒。

亨利· 柯林頓在大學法學院的同班同學皆是聰明而缺乏幽默感的年輕人,個個身經百戰。競爭異常激烈,但亨利習慣了刻苦用功。雖然他能跟得上並成績優異,但他在實際應用方面卻不甚通達。阿迪克斯· 芬奇的話沒錯,大學唯一使亨利受益的地方是讓他和亞拉巴馬未來的政客、煽動家和活動家們結為朋友。唯有到實際操作時,人們才開始對法律是怎麼回事略知一二。例如,亞拉巴馬和普通法的訴訟程序,這一科目本質上如此虛無縹緲,以至於亨利只能靠死記硬背課本才及格。教這門課的是個滿腔怨憤的矮個子男人,是全校唯一一個有膽量嘗試教這門課的老師,連他自己也沒有完全領悟這門課的門道,不能融匯貫通。「柯林頓先生,」當亨利斗膽質詢一次格外含糊不清的測驗時,他說,「你可以一直寫,寫到世界末日,那與我無關,但假如你的答案和我的答案不一致,那就是錯的。錯的,先生。」難怪在他們剛開始一起共事時,當阿迪克斯說,「訴訟不過是把你想說的話寫在紙上」時,亨利一頭霧水。阿迪克斯耐心、不露聲色地把他的經驗技巧(亨利平日已對這些經驗技巧耳聞目睹,有所了解)悉數傳授給了亨利,但亨利有時會很疑惑,他是否要等到阿迪克斯的年紀才能對法律駕輕就熟。湯姆,湯姆,煙囪清掃工的兒子。是那件陳年的財物寄託案嗎?不,是首例埋藏物案:所有權繼續有效,除真正的主人以外,任何新來者不得佔為己有。那個男孩撿到了一枚胸針。他低頭看看瓊· 露易絲。她在打盹。

他是瓊· 露易絲真正的主人,這一點他瞭然於心,從她朝他扔石頭的時候起就是,一直都是——當她玩火藥險些把自己的腦袋炸飛時;當她從後面跳起來撲到他身上,以一個肩下握頸的摔跤動作把他擒住,逼他說出「饒命」時;當她有一年夏天生病,神志不清,嚷著要找他、傑姆和迪爾時——亨利不知道迪爾人在何處。瓊· 露易絲大概知道,他們一直都有聯繫。

「親愛的,迪爾現在在哪裡?」

瓊· 露易絲睜開眼。「我上次聽說他的行蹤時,他在義大利。」

她一時間思緒翻飛。查爾斯· 貝克· 哈里斯。迪爾,她的知心好友。她打了個哈欠,望著車頭蠶食公路上的那道白線。「我們到哪兒了?」

「還有十英里。」

她說:「已經能感覺到那條河了。」

「你肯定有一半鱷魚的體質,」亨利說,「我就感覺不到。」

「『兩個腳趾的湯姆』,還在那附近嗎?」

哪裡有河,「兩個腳趾的湯姆」就在哪裡落腳。他是個天才:他在梅科姆底下挖地道,夜裡吃人們養的雞;有一次,他被人從迪莫波利斯追蹤到滕薩斯。他的歲數和梅科姆縣一樣大。

「今晚我們也許會見到他。」

「你怎麼想起迪爾來了?」她問。

「我不知道。就是想起了他。」

「你向來不喜歡他,不是嗎?」

亨利微笑著。「我嫉妒他。他可以整個夏天盡情地與你和傑姆在一起,而我必須在走讀學校放假後回家。家裡沒有一起嬉鬧的夥伴。」

她沒說話。時間停止,變向,悠悠地倒轉。不知怎麼的,那時,永遠是夏天。漢克住在他媽媽那兒,不能來,傑姆只能湊合著找妹妹做玩伴。長日漫漫,傑姆十一歲,就是一個老套路:

他們在睡覺的門廊上,那是全屋最涼快的地方。從五月初至九月底,他們每晚都睡在那兒。從破曉起就躺在小床上看書的傑姆,冷不丁兒把一本橄欖球雜誌戳到她面前,指著一張照片說:「這是誰,斯庫特?」

「約翰尼· 麥克· 布朗。我們來玩演戲吧。」

傑姆朝她抖抖那頁雜誌。「那麼這個人是誰?」

「你。」她說。

「行。去叫迪爾吧。」

迪爾不必叫。雷切爾小姐的花園裡,捲心菜輕搖,房子後面的籬笆嘎吱作響,迪爾就在那兒與他們相聚。迪爾與眾不同,因為他來自密西西比的默里迪恩,精通人情世故。他每年夏天都住在梅科姆鎮他大姨媽家,就在芬奇家隔壁。他個子不高,身形魁梧,頭髮像團棉花,長了一張天使面孔,人卻似白鼬般狡猾機靈。瓊· 露易絲比他小一歲,卻比他高一個頭。

「嘿,」迪爾說,「我們今天演《人猿泰山》吧。我來演泰山。」

「你不能演泰山。」傑姆說。

「我演簡。」她說。

「哎,我可不想再演那頭猿了,」迪爾說,「我每次都只能演猿猴。」

「那麼,你想要演簡嗎?」傑姆問。他伸了個懶腰,穿上褲子說:「我們演湯姆· 斯威夫特吧。我演湯姆。」

「我演內德,」迪爾和她異口同聲地說。「不,你不行。」她對迪爾說。

迪爾的臉紅了。「斯庫特,你每次都非要挑第二好的不可。我從來沒演過第二好的。」

「你想怎麼著?」她客氣地問,攥緊雙拳。

傑姆說:「你可以演達蒙先生,迪爾。他一直都那麼風趣滑稽,他最終救了所有的人。你知道,他總是保佑一切。」

「保佑我的保險單。」迪爾說,用大拇指鉤住假想的吊褲帶,「哦,好吧。」

「演哪一部呢?」傑姆問,「他的海上機場還是他的飛行器?」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