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五章

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沒完沒了地在傑姆耳邊嘮叨,他終於不再固執己見,我們的演出暫緩下來,這讓我鬆了口氣。不過,他還是堅持認為,阿迪克斯並沒有制止我們演下去,因此我們就可以照演不誤;即使阿迪克斯明說了,他也可以想法子糊弄過去:只要把劇中人物的名字改改,就不會被指責是在搞什麼名堂了。

迪爾真心實意地贊同這個行動計畫。他現在已經成了個面目可憎的討厭鬼,整天跟在傑姆屁股後面轉悠。今年夏天,他一開始還向我求過婚,可一轉眼就拋在了腦後。那時候他追著我死纏爛打,把我當作他的私有財產,說我是他這輩子愛上的唯一的女孩,可後來就對我視而不見了。我揍過他兩次,但毫無作用,反倒讓他跟傑姆更親密了。他們倆一天天待在樹屋裡,又是編造劇情又是制訂計畫,只有在需要第三個人出現的時候才叫上我。不過,我那段時間有意不和他們攪和在一起搞那些個魯莽的方案,再加上被他們叫作「女孩」讓我很煩惱,那個夏天後來的黃昏時分,我大多是和莫迪小姐一起坐在她家的前廊上消磨過去的。

我和傑姆一直以來都可以在莫迪小姐家的院子里隨心所欲地跑來跑去,只要我們不碰她種的杜鵑花就萬事大吉,但我們和她的關係並沒有清楚地界定下來。在傑姆和迪爾把我踢出他們的計畫之前,她只是街坊鄰居中的一位女士,不過比一般人慈愛一些罷了。

我們和莫迪小姐之間達成了一種默契:我們倆盡可以在她家的草坪上玩耍,吃她栽種的葡萄,但不能跳到藤架上,而且還能在她家房後那一大塊地盤上隨意進行探索活動。約束條款如此寬鬆,我們都很少跟她搭話,只是小心翼翼地保持著我們之間微妙平衡的關係,但傑姆和迪爾的做法無形中促使我和她拉近了距離。

莫迪小姐討厭她的房子,在她看來,待在屋子裡無異於虛擲光陰。身為寡婦的她是個變色龍一樣的女人:在花壇里幹活兒的時候,她頭戴一頂舊草帽,身穿男式工作服,可等到下午五點鐘她洗過澡之後再出現在門廊上時,她呈現出的那種凜然的美貌能征服一整條街。

她熱愛大地上生長的一切,連雜草也包括在內。但有一個例外:如果她在自家院子里發現一株香附子,那簡直就像是馬恩河戰役 再一次上演。只見她拿來一隻錫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扣上去,然後用一種有毒物質從底下猛噴一氣。據她所說,這種除草劑威力無比,如果我們不躲開的話,會連我們也一併殺死。

「您幹嗎不直接拔掉呢?」我目睹了她對那株不到三英寸長的小草發動猛攻的全過程,不禁發出疑問。

「拔掉?!孩子,拔掉?!」她伸手撿起那棵蔫了的小草,用拇指捻了捻細弱的草莖,微小的草籽從裡面掉了出來。「明白了吧,一棵小小的香附子就能毀掉整個院子。你瞧瞧這個,等到秋天幹了之後,風一吹它們能散播到整個梅科姆縣!」莫迪小姐神情嚴峻,就像是發生了一場《舊約》中描述的大瘟疫。

她說起話來乾脆利落,不像是個梅科姆縣人。她總是用全名稱呼我們,咧嘴一笑就會露出鑲嵌在犬牙上的一對小小的金色尖頭。我對此艷羨不已,說希望將來自己也能裝上幾個。她說: 「你看這個。」只聽她的舌頭髮出咔嗒一聲,整副假牙彈了出來。這個熱誠的舉動加深了我們之間的友誼。

每當傑姆和迪爾停下他們熱衷的把戲,莫迪小姐的慈愛也會惠及他們倆。莫迪小姐有一項才華讓我們頗為受益,她以前一直在我們面前深藏不露——那就是她做的蛋糕在街坊鄰居中無人可比。當我們把她當作自己人之後,她每次烤蛋糕都會做一個大的外加三個小的,然後隔著街道沖我們大喊: 「傑姆· 芬奇,斯庫特· 芬奇,查爾斯· 貝克· 哈里斯,快來吧!」我們要是跑得快,往往還能得到獎賞。

夏天的黃昏悠長而寧靜。我和莫迪小姐常常默不作聲地坐在她家的前廊上,看夕陽慢慢落下,天空由金黃變成粉紅,看一群群紫燕低低地掠過我們這片屋舍,消失在學校的一排排屋頂後面。

一天晚上,我問她: 「莫迪小姐,您覺得怪人拉德利還活著嗎?」

「他的名字叫阿瑟,他還活著。」她坐在自己的大橡木搖椅上慢慢地搖蕩著說,「你聞見我的含羞草花了嗎?今晚聞起來就像是天使的呼吸。」

「嗯,我聞到了,夫人。您是怎麼知道的?」

「知道什麼,孩子?」

「那個怪——阿瑟先生還活著?」

「多恐怖的問題。不過我看這本來就是個恐怖的話題。瓊· 露易絲,我知道他還活著,因為我還沒見他被人抬出來。」

「也許他已經死了,他們把他塞進了煙囪里。」

「你這個想法是從哪兒來的?!」

「是傑姆說的,他覺得他們就是這麼乾的。」

「嘖——嘖——嘖。他和傑克· 芬奇越來越像了。」

莫迪小姐和我叔叔,也就是阿迪克斯的弟弟傑克· 芬奇從小就認識。他們倆年紀相仿,一起在芬奇莊園長大。莫迪小姐是相鄰莊園的主人——弗蘭克· 布福德醫生的女兒。布福德醫生從事醫藥行業,但他卻痴迷於大地上生長的萬物,所以他一直都過著窮巴巴的日子。傑克叔叔在納什維爾經營窗檯花壇的生意,他把全部激情都投入了這樁買賣,埋頭苦幹,一直都很有錢。我們每年聖誕節都能見到傑克叔叔,他每個聖誕節都扯著嗓子朝住在街對面的莫迪小姐喊話,讓她過來嫁給他。莫迪小姐也會喊著回答: 「傑克· 芬奇,大聲點兒,讓郵局裡的人也聽見,我都還沒聽到呢。」我和傑姆認為,用這種方式向一位女士求婚很不可思議,不過傑克叔叔一向是個不可思議的傢伙。用他的話來說,他只是想激怒莫迪小姐,可他一連嘗試了四十年都沒能得逞。他說他是莫迪小姐在這個世界上最不想嫁的人,也是她最想嘲弄的人,他最好的防禦手段就是給她來點兒精神刺激。他這番話我們倆倒是聽得十分透徹明白。

「阿瑟· 拉德利只是待在屋子裡不出來罷了,僅此而已。」莫迪小姐說,「如果你不想出門的話,是不是也會待在家裡呢?」

「是的,夫人。可我還是想出來啊,他為什麼不願意出門?」

莫迪小姐的眼睛眯了起來。「咱們都聽說過那個故事。」

「可我從來都不知道為什麼。沒人跟我提起過。」

莫迪小姐重新安好假牙,說: 「你要知道,老拉德利先生是個行洗腳禮的浸信會教徒……」

「你也一樣,對嗎?」

「孩子,我可沒這麼死忠。我只是個普通的浸信會教徒。」

「你們不都是行洗腳禮的嗎?」

「沒錯,用的是家裡的浴缸。」

「可這樣我們就不能和你們一起領聖餐了……」

莫迪小姐顯然認為原始的洗禮比特權聖餐制更容易解釋清楚,於是她對我說: 「行洗腳禮的浸信會教徒把一切享樂都當作罪惡。你知道嗎?有一個星期六,有幾個他們的人從樹林里走出來,經過我家院子的時候對我說,我和我種的花都會下地獄。」

「你的花也會下地獄?」

「是啊。它們會和我一起遭受烈火的煎熬。那些人覺得我把太多的精力花在戶外活動上,沒有拿出足夠的時間坐在屋子裡讀《聖經》。」

我眼前不由得浮現出莫迪小姐在清教徒們所說的各種地獄裡備受煎熬,永遠不得解脫的情景,這讓我對《福音書》的信心大打折扣。說實在的,莫迪小姐說話一向尖酸刻薄,也不像斯蒂芬妮小姐那樣挨家挨戶去行善積德。不過,雖然稍微有點兒腦子的人都會對斯蒂芬妮小姐打個問號,但我和傑姆卻對莫迪小姐備感信任。她從來不告我們的狀,從來不和我們玩貓捉老鼠的把戲,對我們的私事兒也沒有半點兒興趣。她是我們的朋友。這麼一個通情達理的人怎麼會身陷地獄之苦,永世不得翻身呢?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莫迪小姐,這不公平。你是我認識的最好的人。」

莫迪小姐粲然一笑。「謝謝你。問題在於,行洗腳禮的浸信會教徒認為女人本身就是罪惡。你要明白一點,他們是按字面意義理解《聖經》的。」

「阿瑟先生閉門不出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嗎?為了躲開女人?」

「我不知道。」

「我看這一點兒都不合情理。我覺得,如果阿瑟先生渴望上天堂,他至少應該從屋裡走出來,在前廊上待一待。阿迪克斯說,上帝愛世人,就像世人愛自己一樣……」

莫迪小姐停下搖椅,口氣變得生硬起來。「你太小了,還不能理解這些事情。」她說,「有時候,某個人手裡的《聖經》比有些人——比如說你父親——手裡的威士忌酒瓶還要糟糕。」

我大為驚駭。「阿迪克斯從來不喝威士忌。」我說,「他這輩子連一滴酒都沒沾過——哦,不對,他喝過。他說他嘗過一次,但是並不喜歡。」

莫迪小姐哈哈大笑。「我不是在說你父親。」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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