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二章

九月初,迪爾離開我們,回默里迪恩去了。我們送他上了五點鐘的長途汽車。沒有了他,我有些悶悶不樂,幸好想起再過一個星期我就要上學了。我還從來沒有這麼急切地盼望過什麼。冬天,我經常在樹屋裡一待就是好幾個鐘頭,往學校操場張望,用傑姆給我的雙倍望遠鏡悄悄觀察那一大群孩子,偷學他們正在玩的遊戲;有時候他們圍成一個個圓圈玩「摸人」遊戲,我就在那扭來扭去的一個個圓圈裡追蹤傑姆的紅夾克,暗自分享他們的壞運氣和小小的勝利。我渴望加入到他們中間。

開學第一天,傑姆屈尊帶我去學校—— 一般來說,這是父母親的職責,可是阿迪克斯說,傑姆很樂意把我送到教室里。我猜想,在這樁交易中,肯定有錢在他們兩人之間秘密轉手,因為當我們小跑著經過拉德利家附近的拐角時,我聽見傑姆的口袋裡發出一種奇怪的叮噹聲。快到校園的時候,我們慢下了腳步,傑姆不厭其煩地向我做交代:在學校期間,我不能去打擾他,不能找他一起扮演一段《人猿泰山與蟻人》,不能提起他的私生活讓他感到尷尬,也不能在課間和中午休息的時候像尾巴一樣跟在他身後;我必須和一年級學生待在一起,而他必須和五年級學生待在一起。總而言之,我絕對不能去找他。

「你的意思是,我們倆再也不能一起玩了嗎?」我問。

「在家裡我們還照常一起玩,」他說,「可學校完全是另一回事兒——你會明白的。」

果不其然。第一天上午還沒結束,我們的老師卡羅琳· 費希爾小姐就把我揪到教室前面,用一把尺子打了我的手掌心,還讓我站在牆角,一直到中午。

卡羅琳小姐頂多才二十一歲。她長著一頭光滑的紅褐色頭髮,臉頰白裡透紅,指甲塗成了深紅色。她腳踩高跟鞋,身穿一條紅白條紋的裙子,不論是看上去還是聞起來都像一顆薄荷糖。她寄宿在我們家斜對面的莫迪· 阿特金森小姐家,住的是樓上的正房。莫迪小姐第一次把我們介紹給她的時候,傑姆一連好幾天都像是在雲里霧裡。

卡羅琳小姐用印刷體把自己的名字寫在黑板上,說: 「這是我的名字:卡羅琳· 費希爾。我來自北亞拉巴馬州的溫斯頓縣。」教室里立刻響起了一陣不安的嘀嘀咕咕聲,因為大家擔心她將來會暴露出與生俱來的地域特徵。(亞拉巴馬州於一八六一年一月十一日宣布脫離聯邦政府的時候,溫斯頓縣也從亞拉巴馬州脫離了出去——這在梅科姆是每個孩子都知道的事實。)北亞拉巴馬人儘是些造酒商、大騾黨 、鋼鐵廠主、共和黨人、教授和其他沒有什麼背景的人。

卡羅琳小姐先給我們讀了一個關於貓咪的故事。故事裡的貓咪彼此之間有大段大段的對話,還穿著小巧精緻的衣服,住在廚房爐灶下一所暖烘烘的房子里。當她讀到貓太太給商店打電話訂購用巧克力和麥芽糖做的老鼠,班裡的孩子們已經坐不住了,就像滿滿一桶蠕蟲扭來扭去。卡羅琳小姐似乎沒有意識到,教室里這群一年級的孩子穿著破破爛爛的粗棉布襯衫或者用麵粉口袋做的裙子,從剛會走路起就開始砍棉花、餵豬,他們對幻想文學具有免疫力。卡羅琳小姐把故事讀完之後,感嘆了一聲: 「啊,天哪,多美啊!」

然後她走到黑板前,用大寫印刷體方方正正地寫下了所有的字母,轉過身來對著全班同學問道: 「誰認得這些?」

大家全都認得,因為絕大多數一年級學生都是從去年留級下來的。

我猜,她之所以選我來回答問題是因為她知道我叫什麼名字。當我把字母一個個讀出來的時候,她眉頭上出現了一道淺淺的細紋;她又讓我讀了大半本《初級讀本》和《莫比爾紀事》上的股市行情之後,發現我能識字,看我的眼神里就不僅僅是一絲若隱若現的嫌惡了。卡羅琳小姐讓我回家告訴父親,不要再教我識字了,那會干擾我的閱讀。

「教我識字?」我驚奇地說,「卡羅琳小姐,他什麼也沒教過我。阿迪克斯沒時間教我學任何東西。」我發現卡羅琳小姐微笑著搖了搖頭,於是又加上一句: 「因為,等到了晚上,他已經很累了,總是一個人坐在客廳里讀書看報。」

「如果他沒教過你,那是誰教的呢?」卡羅琳小姐溫和地問道,「肯定有人教。你不可能生下來就會讀《莫比爾紀事》。」

「傑姆說我一生下來就認字。他讀過一本書,在那本書里我姓達芬奇,而不是芬奇。傑姆說我的名字其實是瓊· 露易絲· 達芬奇,我出生的時候被人調換了,實際上我是……」

卡羅琳小姐顯然認為我在胡編亂造。「親愛的,別讓我們的想像力跑得沒影兒了。」她說,「你回去告訴你父親,不要再教你了。閱讀最好是從一張白紙開始。你告訴他,從現在開始,一切由我來負責,我會想辦法消除那些不好的影響……」

「老師?」

「你父親不知道應該怎麼教。你現在可以坐下了。」

我咕咕噥噥地說了聲「對不起」,坐下來反思自己的罪過。我確實從來沒有特意去學讀書識字,而是在不知不覺中悄悄沉迷在每天的報紙中。還有漫長的教堂禮拜——難道我是在那些時光里學會了閱讀?我從來不記得自己有不會讀讚美詩的時候。現在,我被迫反思事情的前前後後,我腦子所能想到的就是,閱讀對我來說是自然而然發生的,就像學會不用來回看就扣上連衣褲的底襟,或者把纏絞在一起的鞋帶解開打成雙結一樣。我記不得從什麼時候起,阿迪克斯用手指在下面划過的一串串字母開始組合成一個個單詞,不過在我的印象中,我每天晚上都盯著那一行行單詞,耳朵聽著當天的各種新聞、即將頒布的法案,還有洛倫佐· 道牧師的日記——這些都是我每晚蜷縮在阿迪克斯懷裡的時候他正好讀到的內容。現在我擔心會失掉閱讀的時光,在此之前,我從沒喜歡過閱讀,就像人呼吸並不是因為喜歡,這是一個道理。

我知道我讓卡羅琳小姐很惱火,於是就盡量一個人不聲不響,朝窗外張望,直到課間休息的時候,傑姆在操場上把我從一群一年級學生里找了出來,問我過得怎麼樣,我把發生的一切全都告訴了他。

「要不是非待在這兒不可,我早就走了。傑姆,那個該死的老師說阿迪克斯一直在教我讀書,還讓他別再教了……」

「別擔心,斯庫特,」傑姆打斷了我的話,「我們班老師說,卡羅琳小姐正打算引進一種新的教學方法,是她在大學裡學到的,馬上就會推廣到每個年級。這樣一來,我們就不用再像以前那樣老是學課本了——打個比方,這就像是如果你想了解奶牛的話,就去找一頭奶牛給它擠奶,明白了吧?」

「我明白,傑姆,可是我並不想了解奶牛啊……」

「你當然得學。你必須了解奶牛,這在梅科姆縣是人們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我故意氣傑姆,問他是不是瘋了,好讓自己心裡痛快點兒。

「小頑固,我只是想給你解釋一下他們在一年級採用的新教學法,這叫作『杜威十進分類法 』。」

我以前從未質疑過傑姆的說辭,現在也不覺得有什麼理由反駁他。這種所謂的「杜威十進分類法」就是卡羅琳小姐向我們揮舞一張張卡片,上面印著「這」「那」「貓」「鼠」「人」「你」之類的詞語。不管怎麼說,這是新教學法的一部分,但她似乎並不期望我們做出什麼反應,於是全班的孩子們默默地接受了這種印象派的啟發式教學。我感到無聊透頂,就開始給迪爾寫信。卡羅琳小姐把我逮了個正著,又讓我告訴父親不要再教我了。「還有,」她說,「我們在一年級不學手寫體,只學印刷體。你到三年級才能開始學寫字。」

這都怪卡波妮。我猜,她讓我寫字是為了在下雨天不被我煩死。她總是在寫字板上方用剛勁有力的字體寫下所有的字母,底下再抄錄一段《聖經》,然後給我布置抄寫任務。如果我能按照她的筆體一筆一畫地抄錄下來,並且讓她感到滿意的話,她就會獎給我一塊塗了奶油和糖的單面三明治。卡波妮在教學中幾乎從來不表露任何感情:我很少能讓她滿意,她也很少獎勵我。

「回家吃午飯的舉手。」卡羅琳小姐的話音打斷了我對卡波妮新生的怨恨。

鎮上的孩子都舉起了手,她把我們掃視了一遍。

「帶午飯來的都把午飯放到桌子上。」

一隻只糖漿桶不知從什麼地方冒了出來,天花板上跳躍著金屬反射的亮光。卡羅琳小姐在一排排桌椅間走來走去,揭開每一隻午飯桶細細察看,如果裡面的內容讓她滿意就點點頭,否則就皺皺眉。她在沃爾特· 坎寧安的課桌前停了下來。「你的呢?」她問。

沃爾特· 坎寧安的臉,所有一年級孩子一看就知道,他有鉤蟲病。他腳上沒穿鞋子,從這一點上我們就知道他是怎麼得的病。人要是光著腳去場院或豬圈的話就會染上鉤蟲。即使沃爾特有鞋子,他也只會在開學第一天穿上一穿,然後就脫下來扔到一邊,直到隆冬季節。不過他那天確實穿了一件乾乾淨淨的襯衫,背帶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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