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紅頂商人」辜振甫 8、汪辜會談,政商之巔

在台灣,辜振甫素有「紅頂商人」之稱,辜家的人脈關係是島內其他家族無法比擬的。早在20世紀60年代,辜振甫就是國民黨中央委員;1990年,他被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次年獲聘「總統府資政」,顯示了其在政界的特殊地位。1991年3月,台灣成立「海峽交流基金會」,辜振甫又應邀出任董事長,成為民間處理兩岸事務的台灣最高負責人。

政治家跟企業家的關係,在東方社會,例如大陸和台灣,同歐美相比有很大不同。作為辜家的領航人,辜振甫生前在工商界的地位無人可比。而他能取得這樣的顯耀地位,同其在政界的關係密不可分。

1952年,國民黨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辜振甫率先響應,將其繼承的大量土地和鹽田交出來。作為征地補償,當局將水泥、造紙、農林、工礦四家公司的股票轉給辜振甫。這樣,辜振甫不僅經濟上未受損失,而且一變成為新暴發的工商巨頭,一時間地位無人能及。

1954年4月,在國民黨當局的支持下,辜振甫主持公營企業——台灣水泥公司的民營化工作,並從此開闢了辜家產業的新天地。幾年後,他又從產業界邁向金融界。1966年4月,辜振甫在台灣當局的支持下,在一批台灣上市公司的基礎上組建了「中華證券投資公司」,1970年正式改組成「中國信託投資公司」。

此後,辜家產業的擴張便以「中國信託」為核心,逐漸發展成為規模龐大的家族企業集團。1991年,「中信」更名為「和信集團」,辜振甫始終把握著這家族生意的脈搏。

在辜振甫的一生中,非常榮耀的時刻是作為汪辜會談的代表名載史冊。1993年4月27日上午10時,舉世矚目的「汪辜會談」在新加坡海皇大廈正式舉行。會談舉行了兩天,辜振甫董事長和汪道涵會長展現了高度的智慧,克服會談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促成會談順利舉行,簽署了「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挂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和「辜汪會談共同協議」等4項協議。由此,兩岸關係邁出了歷史性的重要一步。

這是台灣海峽兩岸授權民間團體的最高領導人汪道涵和辜振甫的首次會晤,也是40多年來兩岸高層人士的首次接觸商談。雖然這次會談是民間性、經濟性、事務性和功能性的,但其本身所具有的意義及對兩岸關係的影響,已引起台灣島內的高度重視和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

1998年10月,辜振甫率海基會代表團訪問上海、北京,與汪道涵會長在上海舉行了「汪辜會晤」。這次會晤開啟了兩岸政治對話,達成了包括兩岸繼續進行政治對話及汪道涵會長應邀訪問台灣的「四項共識」。

「汪辜會談」可以說是辜振甫政商之路的巔峰,他幾乎憑藉一己之力推開了兩岸交流的大門。會談雙方均認為應加強兩岸經濟交流,互補互利。雙方同意就台商在大陸投資權益及相關問題、兩岸工商界人士互訪等問題,擇時擇地繼續進行商談。

一直以來,辜振甫致力於經濟外交,然而「汪辜會談」或許是其經濟外交的真諦,他所追求的絕不僅僅是狹隘的個人榮譽與經濟利益,而是大陸與台灣持久的經濟發展與繁榮,更是中國統一大業。

目前,我國市場經濟正在發展與完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缺陷,需要政府做適當的輔助工作。所以,企業就難免要和政府有很多的交往。在交往過程中,企業家應該正確處理與政府的關係。

當然,並不是每一個企業家都能夠實現辜振甫那樣的事業:不僅充分利用自己與政府的關係促進了企業的發展,而且又通過經濟的發展帶動政治的前進。但是,不管如何企業都不應該投機取巧,都不應該做出鑽市場的漏洞、有悖市場規則的事情。這樣的企業是經不起市場檢驗的,遲早會被淘汰。

具體來說,企業在應對政府的過程中應該做好兩點:

(1)利用政策。企業應該能夠充分利用當地的政策發展自己,在不違反市場規則的前提下也可以遊說政府,促使其制定對自己有利的政策,實現企業與社會的共贏。

(2)遵守規則。企業終歸是經濟實體,應該按照市場規則發展經濟,對於政府有礙市場規則的行為,則應該給予指出,甚至向上級政府反映。當然,如果有足夠的實力,可以用腳投票,通過市場規則制約政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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