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車子墜崖 第三節

在準備階段,我買了一部文字處理器,打了兩封內容相同的勒索信,準備寄給位於新宿的百貨公司和銀行:

你們不擇手段,搜括民脂民膏,養肥了自己。我們作為勞苦大眾的代表,再不能允許這樣的情形繼續下去。現在,勒令你們必須獻上一億圓作為捐款。如果同意的話,請在報紙上刊登容易理解的廣告。

現代救世會

體裁方面類似於傳單,因為這不過是假動作而已。重要的在於讓對方摸不著頭腦,不知道嫌犯下一步會做什麼。

三月十一日

投寄昨天打好的勒索信。

接下來,必須準備如下對象:

使用黃色炸藥的定時炸彈。

模型手槍四支。

關於黃色炸藥,甲在東北區的建築工地做事,他成功地偷取五、六支炸藥,頗感得意。

三月十五日

正如預料的那樣,對方不理睬勒索信,再打第二封勒索信,今天寄出。語氣方面比第一封信再激烈一些。如果讓對方有「犯人開始著急了,但不知道會做出什麼?」這樣的想法,第二封信的目的就達到了。該信的內容如下:

為什麼不理睬我們的正義要求?如果以為這不過是一場惡作劇,你們就會吃大虧。望予認真對待,勿謂言之不預。

這是最後一次機會。如果願意獻出一億圓,請在報紙上刊登容易理解的廣告。

現代救世會

三月二十日

新宿K百貨公司終於註銷廣告。那是按照慣例在報紙上刊登的大幅春季促銷廣告。但在廣告的一角,刊登著如下不自然的文字:

〈K百貨公司舊話重提,願意為濟世而作出貢獻。〉

顯然,這是在警方指示下刊登的。想必銀行方面也與警方做了商討。按照預定計畫,還得寄第三封勒索信。

三月二十一日

按照計畫程序,先與K百貨公司通電話。通知該公司經理攜帶一億圓現款在下午三時到新宿西口中央公園前面等候,不得與警方聯絡。

戊從昨天開始就入住位於中央公園前方的飯店,在面向公園的房間里密切監視公園前面的動靜。戊不斷打電話與我聯絡。不出所料,百貨公司已與警方合作。在指定接頭場所附近,停著兩輛偵防車。當然,乍看與普通車無異。

戊打電話來告訴我這兩輛車的車牌號碼。我想開個小玩笑,於是撥一一0電話,投訴在公園前面有違規停車,請予取締。

不久戊又打來電話,說她看到有趣的場面:一輛警車匆匆開來,與停在公園前面的兩輛車子交涉理論。哇!瞬那間,我也產生跑去現場看好戲的衝動。

三月二十二日

寫了第三封勒索信。當然,這是一封怒氣衝天的勒索信:

膽敢背棄諾言,與警方聯絡、設下陷阱。幸虧被我們及時識破。好吧,那就走著瞧!

現代救世會

接下來給銀行寫第三封信。在字面上自然有所不同。

對於貴行無視我們提出的要求,你們將受到無情的懲罰。如若不信、拭目以待!

現代救世會

將這兩封信用快遞方式寄出。目的是讓對手,不,應該說是讓警方了解我們這方面怒不可遏的情緒。

假冒的警察手冊、紅色閃滅燈、警笛、無線電話(僅僅是玩具)、模型手槍都已準備妥當。

黃色炸藥弄來六支。

準備工作可以說全部就緒。

四月三日

為明天的行動作準備,再一次檢查計畫。

每一個定時炸彈使用三支黃色炸藥,共製造兩個定時炸彈。

命令甲和戊在今天分別把定時炸彈放到K百貨公司和T銀行的隱蔽處。

在K百貨公司的場合,把定時炸彈的引爆時間設定在明天上午八時三十分。在T銀行的場合,則定在明天上午八時四十分爆炸。利用二十四小時定時器,完全可以做到這一點。

具體的放置地點是:在K百貨公司,放在地下食品部的廁所內,在T銀行,用膠帶把定時炸彈固定在接待室的椅子底下。

定時炸彈爆炸之前或者會被人發現,但那沒有關係。重要的是把警方的注意力吸引到新宿方面。

但是,我們的真正狙擊目標是開往M銀行中野分行的運鈔車。

如果我的推理正確的話,明天四月四日,作為行劫目標的運鈔車,將從青梅街道轉入X段小路,到達中野車站附近的M銀行。

在運鈔車行駛途中,就要將它截下。方法是利用兩輛偵防車截停運鈔車。出示假冒的警察手冊,告訴他們新宿的銀行和百貨公司剛剛發生炸彈爆炸的重大事件。因為這已成為媒體第一時間大肆報導的事實,對方必定相信。接下來警告他們,根據內部情報,你們這輛開往中野分行的運鈔車也是罪犯的襲擊目標,如繼續前往,會有危險。所以,警方命令把車上的現款轉移到巡邏車上面。這裡,採用「命令」口氣至為重要。因為對於日本人,特別對於在公司做事的日本人來說,執行命令是他們的天職。如果採用商量的口吻,反而壞事。

那麼,把裝滿現金的鐵箱移過來以後又怎麼辦呢?不言而喻,發動兩千cc的引擎全速逃離現場,如果運鈔車上的人員有所懷疑的話,不妨使用鈍器,把他們打昏就可以了。

這個劫款計畫的預計收入是三億五千萬圓。

四月四日

三億五千萬圓順利到手。

但是,這幾個傢伙殺死了運鈔車上的兩名人員。他們手持的是模型手搶,但經我的改裝,可以發射子彈。據說是臉被看到了,索性殺人滅口。這實在是非常愚蠢的行為。

以前發生過的三億圓劫款事件,事後為什麼變成迷宮化,迄今沒有抓到罪犯?我覺得對此事有必要做深入的檢討。事實上,案件的偵破全賴市民的協助。在上述三億圓劫款事件中,因為罪犯沒有傷人,市民無損失,所以協助警方的意願就不那麼大。再從另一角度分析,作案時肯定有目擊者,為什麼到現在還抓不到罪犯呢?這是否啟示我們,僅僅依靠目擊者的眼睛也不一定能解決問題。換言之,若是以前熟悉的臉孔,一下子就可以指證;但是初次見面的臉孔,假如沒有明顯特徵的話,目擊者也不可能清晰地記住。

想不到這幾個傢伙以面容被目擊為由輕率地殺了兩個人,這就樹立了敵人,徒然招惹市民的憤怒。

四月七日

到今天為止,警方的搜查之手,似乎還沒有伸到我們這一邊來。

情形看來已穩定下來。假冒的警察手冊和其它對象都一燒了之,現在要做的就是分配搶來的三億五千萬圓。

我是頭頭,又是計畫的設計者,故取得一億圓。其實,在行動之前已有約定,所以大家都沒有意見。剩下的二億五千萬圓由甲乙丙丁戊平均分配,每人得五千萬圓,這些笨傢伙能拿到這麼多的錢,也算是他們的造化。

在這以後,日記的日期一下子跳到十月份。

十月四日

有好幾份報紙都出了特刊,回顧三億五千萬圓被劫半年來的情形。我仔細閱讀各家報社的分析文章,似乎一致譏笑警方迄今抓不到任何破案線索。這是個好兆頭。只要我們不再輕舉妄動,整個事件就迷宮化了。

十月十日

但是,令我擔心的事情終於來臨了。我早就認為,發生於我們內部的糾葛,遠比警方更值得擔憂。這樣的擔心最終成了現實。

這五個傢伙,在半年時間裡差不多把搶來的錢用得差不多了。大概以為錢來得容易,又起了劫持現金的邪念。其實,作姦犯科是風險極大的事情。我曾經苦口相勸,要他們珍惜已經到手的五千萬圓,不要亂花一通。但這些沒有腦子的人根本不懂得用錢之道。

如今手頭感到拮据了,又來求我做頭頭,再想出一個計畫去搶錢,但我實在不想再干。利用六個月前到手的一億圓,已經多少獲利,並且買下了位於西伊豆的別墅。我一心希望住在海邊別墅過過釣魚的生活,何必再去犯難冒險?

但是,那伙人威脅說,如果不同意就報警。對他們來說,再沒有什麼可以損失的了。對我來說,則損失大矣!無可奈何之下,唯有讓步。

我與那伙人約定,我可以替他們制定一個新的搶錢計畫,但是,只限於制定計畫,不參加具體行動。

「你們自己去干吧!分到每個人手上的錢也可以多一點。」我對他們說。

這幫人聽了很高興。於是我開始設想五個人可以做到的搶大錢的計畫。

十月十二日

一個非常完美的計畫終於制定出來了。

這次的搶錢對象不是銀行。但一旦計畫成功,很可能有五億圓到手。每人分得一億圓,我的夥伴們一定會感到滿意。

「這個計畫,當作是與你們的告別禮吧。」我對他們說。

二、三天後,我搬出東京的公寓,移往堂家島的別墅。做出搬遷的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