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珀森討厭自己雙腳的樣子和感覺。它們特別難看又特別敏感。甚至長大成人後,脫衣服時,他還是盡量不看它們。由此,他沒有染上美國人在家裡愛打光腳的癖好——這種癖好可以追溯到他童年時代之前的更簡樸和節儉的時代。只要一想到透過絲襪(連絲襪也沒有了)看見一個趾甲,他就渾身覺得刺骨涼!就像女人一聽到擦窗玻璃時發出的尖厲吱吱聲便全身發抖。它們老是疙疙瘩瘩,它們很容易破,它們總是傷腳。買鞋和看牙醫一個樣。在前往維特途中,他在布里格買了一雙,此時他正不悅地端詳著它。鞋盒的包裝漂亮得一塌糊塗,什麼都比不上。撕開包裝紙,他神經興奮地鬆了一口氣。這雙棕色登山靴賊沉,在商店裡已經試穿過。尺碼肯定沒錯,但是穿起來肯定不可能像營業員向他保證的那麼舒服。不錯,暖和舒適,但是太緊。隨著一聲呻吟,他把靴子套到腳上,一邊詛咒一邊繫上帶子。沒關係,這是必須忍受的。他打算進行的這一次爬山活動,穿城裡的鞋是無法完成的:頭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他嘗試這樣做,在滑溜溜的石板上不斷失足。這一雙登山靴起碼還能在危險的石頭表面上站住腳。他還記得,一雙類似的鞋把他的腳磨出許多泡來,但那是用羚羊皮做的,八年前買的,離開維特時扔掉了。還行,左靴不像右靴那麼夾腳——跛足的安慰。

他拋棄深色厚茄克,穿上一件舊風衣。他順著通道走的時候,尚未走到電梯之前,意外遇到三級台階。他心裡想,他們這樣安排的唯一目的是警告他後面還有苦頭吃。但是他對未來痛苦的小小預警並不在乎,於是點燃了一支香煙。

住二流旅館,想見到最佳山景,通常須到走廊北端的窗口去看。深色的,幾乎是黑色的岩石群山,間有白色條紋。有些山脊與雲遮霧罩的陰沉天空融為一體。較低處有柔毛狀針葉林,更低處是比較淺色的綠野。令人憂鬱的群山!美麗的重力隆起!

山谷底部有維特小鎮,一條狹窄的小河,兩岸有各種不同的小村莊,一個個凄涼的小牧場,周圍有鐵絲網環繞,一排高高的茴香花成為唯一的裝飾。小河像運河一樣筆直,被枝葉繁茂的榿木覆蓋著。睜大眼睛四下張望,無論遠近皆無美景;這裡是一條泥濘的牛行小道斜穿過割去牧草的山坡,那裡是一個嚴格控制的落葉松種植園,就在對面的山岡上。

他此次故地重遊(珀森傾向於當作朝覲之旅,就像他的一位法國先祖一樣,他是一位天主教詩人,近乎聖人)的第一階段,有一項活動是步行穿過維特,到它上面一個山坡上的牧人小屋群集點。小鎮本身似乎比以前更加醜陋更加散亂。他辨認出噴泉、銀行、教堂、大栗樹和咖啡館。還有郵政局,門口的那條長凳,等待著永不到來的信件。

他過了橋,未曾停步傾聽小溪的喧鬧,那不能告訴他什麼。斜坡頂端有一排冷杉樹,再往前有更多的冷杉樹——那是霧蒙蒙的幻覺或別的什麼樹——在雨雲下成淺灰色的整齊排列。修出了一條新路,冒出了一些新房子,把他記憶中或他認為自己記憶中的一些小的地標擠掉了。

現在他必須找到納斯蒂亞別墅,它依然保留著一位已故老太婆的荒唐俄文愛稱。她在最後一次病倒之前把它賣給了一對無子女的英國夫婦。他要看一看門廊,就像一個人要用一隻光滑的信封把過去的影像裝在裡面。

休在一個街角猶豫不前。前面有一位婦女在一個攤位上賣蔬菜。夫人,你知道嗎?——是的,她知道,沿那條小巷往北走。就在她說話的時候,一條大白狗從一隻貨箱後面抖抖索索地爬出來,休一眼就認出來,大吃一驚,想起了八年前自己也在這裡停留過,也曾注意到那條狗,當時就已經相當老了,現在活到了令人難以置信的年齡,喚醒了他盲目的記憶。

周圍的環境已經無從辨認——那堵白牆除外。他的心跳得很快,彷彿剛經歷了艱難的攀登。一個金髮小姑娘,手握羽毛球拍,蹲下來,從人行道上撿起她的羽毛球。再往前便到了納斯蒂亞別墅,現在漆成了一種天藍色。所有的窗戶都關上了百葉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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