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論增進勞動生產力的因素及分配勞動生產物給各個階層的自然順序 第十一章 地租

地租是租地人按照土地的實際情況支付給地主的最高代價。地主在把土地租出去時,要為租地人提供種子,還要購置並維持耕畜與其他農具。所以,地主在制定租約時,都會設法使租地人所得土地生產物的數額,不但要能足夠補償他預先墊付的這些農業資本,還要能提供當地農業資本的普通利潤。這一數額,顯然是租地人所能接受的最小份額,因為他不會願意虧本,而地主也絕對不會多留一點兒利潤給他。就算生產物中分給租地人的那一部分會超過這個數額(或者說是超過這一數額能夠獲得的價格),其超過額也自然會被地主設法以地租的形式據為己有。所以說,地租是租地人按照土地情況支付給地主的最高代價。

當然,有時候,地主也可能會因為寬大或無知(很常見)而接受略低於這一數額的地租,還可能會同樣地因為無知而接受略高於這一數額的地租(比較少見),即甘願接受略低於當地農業資本普通利潤的資本利潤。這一數額的地租,仍然可以看做大部分出租土地應得的自然地租。

在有些人看來,地租也許就是地主的合理利潤或利息,因為地主投入了改良土地的資本。這種情況,在一定程度上無疑是對的,但在很大程度上卻並不如此。所謂改良土地的資本利息或利潤,一般只是地租的附加額而已。因為,即使是地主未對土地進行改良,他也會收取地租;而且,地主未必都會出資改良土地,有時反而是租地人出資改良土地。但是,地主在與租地人續簽租約時,卻往往要求增加地租,好像他出資改良土地了似的;有時,他甚至還要求租地人為完全不能由人力改良的自然物繳納地租。例如,在大不列顛,有幾個地方(尤其是蘇格蘭)生長著一種名叫克爾普的海草,它一經燃燒就會變成鹼鹽,是製造玻璃和肥皂以及其他用品的好材料。它生長在每天被海潮的高潮淹沒兩次的岩石上。所以,即使它的產量增加了,也絕對不是人為努力的結果。但是,生長著這種海草的海岸線上的所有土地,也像田地一樣,被地主要求繳納地租。

設得蘭群島附近盛產魚,當地居民的食物有一大部分都是魚。居民們要想從水產物中獲利,就必須住在近海地帶。因此,他們繳納給這些地帶地主的地租,就和他們由這些地帶所獲得的利益成比例。這一比例,不同於農民從土地中獲得的利益的比例。近海地帶的地租,是以魚來繳納的。可是,魚的價格中竟然也含有地租的成分,這種情況的確非常少見。在這裡,我們才算看到了實例。

如此看來,這種因使用土地所付出的地租,其價格明顯是被壟斷的。在這裡,地主幾乎沒有墊付改良土地的費用,可他卻得到了與這一費用完全不成比例的地租。所以,近海地帶的地租不與地主所能收取的數額成比例,而和租地人所能繳納的數額成比例。

只有這樣的土地生產物,才能經常在市場上以普通價格售賣,以足夠補還為它上市所墊付的資本,並提供普通利潤。如果這些生產物以普通價格售賣之後,所得不但能補還墊付資本和提供普通利潤,還能有剩餘,那麼剩餘部分自然要以地租的形式繳納給地主;而如果沒有剩餘,那麼貨物即使能運到市場上售賣,也無法向地主提供地租。這些情況的決定因素,是市場需求。在市場需求的影響下,有些土地生產物的售價會超過其原費用,這時它就總能向地主提供地租;可有些土地生產物的售價,則會小於或等於其原費用,因而它並不能時時都向地主提供地租。

所以,在構成商品價格組成部分的方式上,地租是不同於工資和利潤的。這一點我們應該注意。因為,工資和利潤決定了價格的高低,而地租則由價格決定。商品上市時工資與利潤的高低,決定了商品價格的高低;而地租的高低,卻由這一商品價格的高低決定,也就是說,這一商品價格與支付工資及利潤所需資本的差額,決定了地租的高低。

本章共分為三節。在這三節中,我將分別專門討論以下三個問題。一是總能提供地租的土地生產物;二是時而能夠提供地租的土地生產物;三是在不同的改良階段,這兩種土地生產物(或其製造品)自然產生的相對價值的變動。

人類的增殖也和其他動物一樣,是和其生活資料相稱的,因而人們總是或多或少地需要食物。無論什麼時候,食物都能購買或支配或多或少的勞動量,所以也總能找到願意為獲得食物而勞作的人。當然,如果勞動工資比較高,結果可能是食物能夠購得的勞動量未必等於用最低工資所能購買的勞動量。但是,能夠購買並維持一定勞動量的食物,總能滿足鄰近一帶普通勞動者的生活。

幾乎任何土地,其產物都能足夠維持其上市所需的勞動,並有部分剩餘。這一剩餘部分,不但能足夠補償農業家僱用勞動所墊付的資本及利潤,還能為地主提供地租。

有一種生長在挪威及蘇格蘭荒涼曠野的牧草,能夠用來飼養牲畜,所得乳汁與繁殖的牲畜,不但足夠維持牧畜所需的全部勞動量,還有一部分普通利潤可以支付給牧畜者或畜群所有人,並有作為地租繳納的小額剩餘。當然,當牧場條件越來越優良時,牧場地租也會隨之增加。

同面積的優良土地與劣等土地相比,前者能維持更多牲畜的生存,而且能使牲畜聚集於一個較小的地區,從而減少飼養和收穫的勞動量。這麼一來,不但維持費用減少了,生產物的數量也會增加,因而地主也就可以從這兩個方面得到益處。

無論土地生產物的數量有多少,只要土地肥沃程度不同,其地租就會不同;此外,無論土地肥沃與否,其地租都會因為土地位置的不同而不同。肥沃程度相同的土地,在都市附近比在偏遠地帶能提供更多的地租。實際上,耕作土地所需的勞動量,後者與前者是相同的,但由於偏遠地方的產物需要較大的勞動量才能運到市場上去賣,所以剩餘部分的資本利潤和地租勢必會因此而減少。不過,我在前面已經說過了,偏遠地方的利潤率一般都高於都市附近。因此,在這一減少的剩餘部分當中,只有極小的一部分是屬於地主的。

隨著良好的道路、運河或可通航河流的出現,運輸費用也減少了。這麼一來,偏遠地方與都市附近的市場就會接近於同一水平。因此,交通改良在所有改良中是最有實效的。偏遠地方必定在鄉村中佔有最為廣大的範圍,如果這一廣大地區交通便利,就能促進當地的開發,還能同時破壞都市附近農村的獨佔性,所以有利於都市,甚至有利於都市附近的農村。因為,交通改善之後,不但能把若干的競爭商品運到舊市場,還能促進都市附近的農產物去開拓許多新市場。

良好的商業經營,最忌諱的就是獨佔,而只能靠自由和普遍競爭得以確立。在自由和普遍競爭的驅使下,每個人都會為求自衛而採用良好的經營方法。

大約在五十年前,倫敦近郊的一些州郡曾經向議會請願,表示反對把徵收通行稅的道路向偏遠的州郡擴建。理由是,這麼一來,偏遠州郡的那些由低廉勞動生產的牧草和穀物,就會被運到倫敦市場,並以低於附近州郡的價格出售,從而造成倫敦附近州郡地租的下降,並最終導致他們的耕作事業的衰退。可事實卻正好相反。從那時起,他們的地租不但沒有降低,反而增高了;他們的耕作事業也得到了改善。

跟上等的牧場相比,比面積中等肥沃程度的田地生產的食物要多得多。雖然耕作田地所需的勞動量要大得多,但扣除了種子和全部勞動的維持費用以後,其剩餘的食物量也要大得多。因此,當人們認為同樣重一磅的家畜肉和麵包,前者的價值一向都小於或等於後者時,無論在任何地方,上述較大的剩餘都具有較大的價值,而且能提供較大的資本利潤及地租。這種情況,似乎在農業發展的初期非常普遍。

但是,在不同的農業發展時期,麵包與家畜肉這兩種食物的相對價值是大不相同的。在農業發展的初期,國內的絕大部分土地都沒有被開闢,主要用來養畜,所以家畜肉要多於麵包。於是,麵包這種食物就會因為供不應求而成為競爭對象,因而其售價也較高。

據烏洛阿說,在四五十年前的阿根廷首都,一頭牛的售價一般是四里爾(合二十一個半便士的英幣),而且可以在有二三百頭牛的牛群中任意挑選。烏洛阿還說,那一頭牛的價格幾乎等於捕獲它所費的勞動量。可是,烏洛阿沒有提到麵包的價格,大概是因為麵包價格沒什麼好敘述的吧。

事實上,栽種穀物所費的勞動量,無論在什麼地方都是很大的。而且,阿根廷位於當時能夠直通歐洲至波托西銀礦的普拉塔河上,所以其勞動價格不可能低到哪裡去。不過,如果該國大部分地區都被用作耕地,就完全是另外一番情形了。這時,麵包產量就會多於家畜肉,人們競爭的對象也會變成家畜肉,使得家畜肉的價格高於麵包價格。

此外,隨著耕地的擴大,未開闢的原野也越來越少,使得家畜肉供不應求。這麼一來,許多耕地就必須用來飼養牲畜。所以,牲畜的價格除了要足夠維持飼養所需的勞動之外,還要足夠支付土地用作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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