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從白手起家到崛起稱雄 萬事都有利益驅動

再來說說愛新覺羅·多爾袞與庄妃兩個人是否是自幼相識、青梅竹馬的關係。

這個問題還真有點不好回答。首先,您得界定什麼叫「兩小無猜」?什麼叫「青梅竹馬」?由於我們每一個人對這兩個詞都會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就有不同的答案。但是這裡,我們還是要給大家一個基本的標準,我們做一種假設,如果我們認定十歲以下認識的,而且經常玩兒的,就叫「兩小無猜」抑或是「青梅竹馬」的話,那我的結論是他們兩個人之間不是兩小無猜,不是青梅竹馬。

說愛新覺羅·多爾袞與庄妃兩個人是一見鍾情,那肯定不對。我為什麼這麼說呢?您想啊,這不明擺著嗎?一個科爾沁蒙古人,一個建州女真人,蒙古科爾沁部住在內蒙古自治區,建州女真住在遼寧的遼東半島和陸地之間夾著那塊兒,大部分都在遼東半島上!您說愛新覺羅·多爾袞與庄妃這兩個人上哪兒認識去啊?這不是明顯的還差著好幾百里地呢嘛。兩個人「兩小無猜」?還說「青梅竹馬」?這肯定不對,肯定是有問題的。

如果我們說愛新覺羅·多爾袞與庄妃兩個人不是青梅竹馬,不是兩小無猜,那就有另外一個問題:他們什麼時候認識的呢?他們認識的時候是不是一見鍾情呢?我們就來看看,他們是從什麼時候認識的。

有的讀者說了,會不會是這個庄妃嫁給愛新覺羅·皇太極的時候,愛新覺羅·多爾袞才第一次看見人家莊妃啊?是不是庄妃結婚那天愛新覺羅·多爾袞才認識庄妃的?這回您可又猜錯了,從某種意義上說啊,他們還真是從很小很小的時候就認識了。我的考證,他們第一次見面啊,應該是在1615年。

1615年,這一年有什麼大事發生呢?有啊!在愛新覺羅·努爾哈赤的身上,也就是愛新覺羅·多爾袞的父親身上,又有兩件大事發生了:

第一件大事是愛新覺羅·努爾哈赤在這一年正式建立了八旗制度。第二件大事是愛新覺羅·努爾哈赤這一年他又結婚了。哎,愛新覺羅·努爾哈赤一生不是16個妻子嗎?1612年,他結過一回婚,1615年他又結過一回,這回他的老婆是誰家的呢?還是從科爾沁蒙古討的老婆,不過這回他的這個妻子是科爾沁蒙古的一個台吉——洪果爾的女兒。由於這次婚禮,是雙方和好以後的第二次婚禮,那場面是非常隆重,雙方都動用了大量的人馬,隆重地慶祝這個婚禮。因此,由於雙方都動用了大量的人馬,這樣就為愛新覺羅·多爾袞與庄妃兩個人的第一次見面,提供了一個機會。

不過我們話說回來,這一年愛新覺羅·多爾袞3歲,庄妃2歲。一個3歲的小孩,一個2歲的小孩,第一次見面,隨著雙方的結婚的車馬,兩個人見了面。見了面,您想能幹出什麼來?無非就是一塊兒玩兒,什麼也沒有,留下了什麼深刻的印象啊?一見鍾情?那不可能。雙方這個婚禮一結束,各自隨著各自家的大人回各家去了。早忘了今兒跟誰玩兒了,那小孩長什麼樣?不知道,早就給忘光了。這是兩個人的最有可能的第一次見面。

第一次見面,我的結論是雙方沒有留下什麼深刻的印象。不可能出現一見鍾情的事情。不過,我剛才的考證說是最有可能,第一次見面是1615年,存在不存在另外一種可能?說兩個人的見面還要早?存在!的確還存在著這樣一種可能!其實,如果我們仔細地去考證,兩個人的見面可能還更早一點,為什麼呢?

因為在1614年,庄妃的親姑姑,莽古思的女兒哲哲,嫁給了愛新覺羅·努爾哈赤的第八個兒子愛新覺羅·皇太極為妻。不過,那個時候,庄妃太小了,一歲的她,沒有記住自己的姑父長什麼樣,她也絕不會想到,自己今天管他叫姑父,叫了好幾年姑父之後,就不管他叫姑父了,就管他叫丈夫了。日後,她也嫁給愛新覺羅·皇太極了嘛,所以,我們說,她肯定太小了,她沒記住,她也更沒記住前來迎親的隊伍里是不是有一個兩歲的小孩愛新覺羅·多爾袞。愛新覺羅·多爾袞呢?也太小了,兩歲的他啊,肯定也沒記住自己是否參加了這場婚禮,是否見到了那個一歲的小孩。所以,這一次他們的見面,我認為,即使見面也跟沒見面一樣。這樣我的結論是,最有可能雙方的第一次見面發生在1615年,他們應該見過面,但是那一面沒有一見鍾情。那他們之間的第二次見面發生在哪一年呢?

說起兩個人的第二次見面,那是發生在1623年,但是,在這一年,對於愛新覺羅·多爾袞來說,他與庄妃肯定是見過面,這一次見面,而且雙方肯定是說了很多話。1623年,您想一想,愛新覺羅·多爾袞11歲了,庄妃10歲了,兩個人都是小孩中比較大的了,兩個人的記憶力都應該很好,雙方都已經長大一點了。但是,這次見面,愛新覺羅·多爾袞可沒有機會與庄妃說更多的話。他沒工夫與庄妃說話。為什麼呢?忙啊!有人說了,忙什麼呢?忙結婚唄。有的讀者說了,怎麼一會兒結婚一會兒又結婚的,這回又是誰結婚?這回倆人結婚,同一天,哥兒倆,一個是11歲的愛新覺羅·多爾袞結婚了。與愛新覺羅·多爾袞一同結婚的,還有他18歲的哥哥愛新覺羅·阿濟格。

愛新覺羅·多爾袞和哥哥愛新覺羅·阿濟格兩個人在同一天辦喜事!既然是辦喜事,就得要上庄妃他們家接親。看得出來,那陣兒就興集體婚禮啦。

有人說了,愛新覺羅·多爾袞和愛新覺羅·阿濟格娶的誰啊這是?

愛新覺羅·阿濟格討的老婆,咱們要用心記住了。

前面我提醒過您,愛新覺羅·阿濟格,是努爾哈赤的第12個兒子,他討的老婆是洪果爾的女兒!這回您聽明白了吧?有的讀者說了,什麼亂七八糟的,我怎麼記得前面您說過洪果爾的女兒嫁給愛新覺羅·努爾哈赤了?這回怎麼另外一個女兒又嫁給愛新覺羅·努爾哈赤的兒子了?對啊,還有,親姐妹嫁給親父子的?有啊!這不新鮮。別說他了,咱還是說愛新覺羅·多爾袞吧。愛新覺羅·多爾袞呢?他討的老婆是科爾沁蒙古的另外一個台吉阿爾寨的女兒。

有的人,就已經聽出來了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說,怎麼親姐妹嫁給親父子?這個問題我們後面再回答。還有一個問題我得抓緊時間回答了:不對啊,11歲這小孩就結婚了?這不開玩笑嗎?這可不是玩笑,愛新覺羅·多爾袞真是11歲就結婚了,11歲結婚,這在滿洲人和蒙古族人中間絕不算早婚。這是一個正常的婚姻年齡。有的讀者朋友們不理解,難道北方草原民族的婚姻都那麼早嗎?對,都那麼早。北方草原民族,有一個民族算一個民族,他們都有早婚的傳統,為什麼呢?這說來話就長了。您想,北方草原民族,游牧為生,他們的蒙古包是每天遷的,今兒搬這兒,明兒搬那兒,大人,幾天幾天都不在家,一放牧,一到哪兒就住到哪兒,家裡誰管?所有的大人統統都不在家,所以家裡我們想到的那些鍋、碗、瓢、勺、米、面、油、鹽,吃的、喝的、使的、用的,統統都只能交給小孩子來管理。您都15歲了,您還在家待著哪?您放羊去吧,這家本身就是小孩子當家。別人咱不說,愛新覺羅·皇太極什麼時候當家理財的?7歲。愛新覺羅·努爾哈赤把全家所有的鑰匙都交給愛新覺羅·皇太極:這家你當了,這麼多錢怎麼花自己想著點,別花虧了。愛新覺羅·皇太極7歲就當家了,您不給他找一個伴兒行嗎?您想想是不是?他自己一個人挑起那麼大一個家,他總得有個伴兒!您要給他找一個伴兒,是不是也得給他找個異性顯得更合適一些呢?與其那樣,還不如結婚呢!

何況草原民族,食肉為生,主要的食物都是肉啊,他本身也早熟。所以,第一,草原民族這種生活就迫使他們必須早婚。第二,這種食物構成就使得他們可以早婚。

所以,11歲的年齡對於愛新覺羅·多爾袞來說,結婚不早不遲,只是一個正合適的年齡。故而,愛新覺羅·多爾袞結婚這一天,愛新覺羅·多爾袞與庄妃兩個人,是第二次見面。兩個人之間,看得多,說話少。

由此看來,說愛新覺羅·多爾袞與庄妃兩個人一見鍾情,其實是不可能的。愛新覺羅·多爾袞正忙著自己結婚呢,沒工夫注意庄妃的一舉一動。而且,在愛新覺羅·多爾袞的婚禮上,那是美女如雲啊,愛新覺羅·多爾袞這一天見到的美女太多了,他也記不住誰來了,誰沒來。

問題在於:愛新覺羅·多爾袞與庄妃兩個人的第三次見面是什麼時候呢?

說起愛新覺羅·多爾袞與庄妃兩個人第三次見面的時候,那可就慘了,為什麼?因為這一天,庄妃成了別人的新娘了。愛新覺羅·多爾袞與庄妃兩個人的第三次見面,發生在1625年。在這一年的3月,布木布泰由她的哥哥吳克善陪伴,到了女真的新都遼陽,正式嫁給了33歲的愛新覺羅·皇太極為側福晉。布木布泰正式成為了庄妃。也就是說,從這一天開始,12歲的布木布泰,就成了13歲的愛新覺羅·多爾袞的嫂子了。

話說到這裡,讀者朋友們肯定有個問題:一會兒是親姐妹嫁給親父子,另外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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