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的擇偶條件

新近搬了一次「家」,居然能從五個人合住的一間屋子,搬到一間卧室,一間書房連客廳的房子里來,雖然仍有一個「屋伴」,在重慶算是不容易的了。這兩間屋子,略加布置,尚屬雅潔。窗明几淨,常有不少的朋友來陪我閑談;大家總覺得既有這麼雅潔的屋子,更應當有個太太了,於是談鋒又轉到了擇偶的條件。隨談隨寫,居然也有二十幾條,如下:

一因為我自己是在北方長大的南方人,所以我希望對方不是「北人南相」——此條可以商量。

二因為我是學文學的,所以希望對方至少能夠欣賞文藝。

三因為我是將近四十歲的人,所以希望對方不在二十五歲以下。

四因為我自己是個瘦子,所以希望對方不是一個胖子。

五因為我自己不搽潤面油、司丹康,所以希望對方也不濃施脂粉,厚抹口紅。

六因為我自己從未穿過西裝,所以希望對方也不穿著洋服——東方女子穿西服,十個有九個半難看!

七因為我有幾個外國朋友,所以希望對方懂得幾句外國語言。

八因為我自己好客,所以希望對方不是一個見了生人說不出話的女子。

九因為我很擇客,所以希望對方也不招致許多無聊的男女朋友,哼哼洋歌,嚼嚼瓜子,把橘子皮扔得滿地。

十因為我頗有潔癖,所以希望對方也相當的整齊清潔——至少不會翻亂我的書籍,弄髒我的衣冠。

十一因為我怕香花,所以希望對方不戴白玉蘭,不在屋子裡插些丁香、真珠梅之類。

十二因為我喜歡雅淡,所以希望對方不穿濃艷及顏色不調和的衣服,我總忘不了黃莘田先生的兩句詩:「顏色上伊身便好,帶些黯淡大家風。」

十三我自己曾經享受過很舒服的衣食住行,而在抗戰期內,絕口不提從前的幸福!我覺得流離痛苦是該受的。因此,我希望對方不是整天的嘆氣著說:「從前在北平的時候呀,」

「這仗打到什麼時候才完呀,」一類的廢話。

十四因為我喜歡旅行,所以希望對方也不以旅行為苦。

十五因為我喜歡海,所以我希望對方也愛泅水,不怕海風。

十六因為我喜歡山居,所以希望對方不怕山居的寂莫。

十七因為我喜聽京戲——雖然並不常去,所以希望對方不把國劇看得一錢不值。

十八我喜歡看美人,無論是真人或圖畫,希望對方能夠諒解。我只是讚歎而已。倘若她也和我一樣,也只愛「看」美男子,我決予以鼓勵。

十九因為我自覺是個「每逢大事有靜氣」的漢子,(看見或摸著個把臭蟲時除外,但此不是大事),所以希望對方遇有小驚小怕時,不作電影明星式的捧心高叫。

二十我對於屋內的掛幅,選擇頗嚴,希望對方不在案側或床頭,掛些低級趣味的裸體畫,或明星照片。

二十一我很喜歡爐中的微火和燭火,以為在柔軟的光影中清談,是最愜心的事,希望對方也能欣賞,至少不至喜歡強烈直射的燈光。

二十二我喜歡微醺的情境;在微醉後談話作文,都更覺有興緻。因此,我希望對方不反對人喝「一點」酒。但若甜酒——如雜果酒,喝到兩杯以上,白酒五杯以上,黃酒十杯以上,親愛的,請你阻止我!

二十三因為我在北方長大,能吃大蔥大蒜,所以希望對方雖不與我同嗜,至少也不厭惡這種氣味。

二十四因為我喜聽音樂,所以希望對方不在音樂會場內,高聲談笑或睡覺。

二十五因為我喜歡生物,所以希望對方不反對我養狗或養鴿。

二十六……一個朋友把我叫住了。說:「你曾笑你那位死去的朋友,提出了二十六個擇偶的條件,如今你竟快要打破他的紀錄了。」我說我的條件實和他的不同,都是就我已有的本錢來討代價,並不曾作過分的要求,縱不能拋玉引玉,也還是拋磚引磚,條件再多些諒也無妨。而且我注意的只是嗜好與習慣上的小節,至於她的容貌性情以及經濟生產能力等等,我都可以隨遇而安,不加苛求的。另一個朋友說,「嗜好習慣太相同了,反無互相吸引之力,生活在一起沒有興趣。而且像你這樣的斤斤於小節,只有讓你自己再變成為一個女人,來配你自己吧。」天哪,假如我真是個女人,恐怕早已結婚,而且是已有了兩三個孩子了!

後收入《關於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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