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文學 馬克·吐溫

不管在什麼情況下,我要將我所謂的「美國味」解釋清楚都是一件困難的事,更別說如今受篇幅限制,這簡直是不可能的。總的來說,文學中所謂的「美國味」即指能將一部美國作品和其他國家作家寫成的作品區分開來的東西,是能為一部作品標記上環境特徵的東西。有一個人在這一點上做得極好。他便是馬克·吐溫。他的《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向讀者展現出了豐富而地道的美國風味。這本書的成就,遠勝於他的其他作品,是一部不折不扣的傑作。有一個時期,馬克·吐溫並不受讚許,因為他是一位幽默大師,而學者對於當代幽默,大多是側目而視的。不過他的死亡為他平了反,如今他已是公認的美國文學大家。因此對於他,我無需多言,只提一件事。當馬克·吐溫嘗試正經的文學寫作時(例如《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寫出的全是無關緊要的東西,而在寫《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時,他一心只想將那不朽的英雄展現給讀者,卻寫出了一本傑作。這本書是用美國方言寫作的模型,我猜想,它對如今最優秀、最具美國特色的作家仍具有非常重大的影響。馬克·吐溫告訴我們,寫作風格不一定非要襲承十七十八世紀的英國作家,也可以從當代百姓日常的談話中攫取。然而,若以為哈克貝利·費恩的話是從生活中照搬過來的,那就太愚蠢了。沒有哪個未受過教育的小男孩能說出如此簡潔的句子,能將修飾詞用得如此恰當。也許馬克·吐溫認為如此口語化地用第一人稱進行寫作有失文學的尊嚴,因此他運用了一種我們很樂意接受的寫作技巧,使讀者認為,小費恩說的話,十分真實。至此,美國文學終於從長久的桎梏中解放了出來。《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中遍布變化多端的新奇構思,充滿了熱情與活力,是一部典型的流浪漢小說。它足以抬頭挺胸地和這一偉大而著名的流派中另兩部傑作《吉爾·布拉斯》 和《湯姆·瓊斯》並列。事實上,如果馬克·吐溫沒有突發奇想,讓那個無趣的小笨蛋湯姆·索亞毀了最後幾章,這本書堪稱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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