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文學 亨利·詹姆斯

不過在此之前我必須提一位故意不以美國鄉土風情為題材的作家——亨利·詹姆斯。他不是美國最偉大的作家,但無疑是最著名的。他天資極高,但性格中隱藏著某些缺陷,使其無法完全施展自己的才能。他有幽默感,有洞察力,感知敏銳,能感應到人生的戲劇性,但他靈魂中的平凡使得他無法深刻理解人類最基本的一些情感,例如愛與恨,對死亡的恐懼,以及生命的神秘感。沒人能像他那樣敏銳地看穿事物的表象,然而對於表象之後的深意,他卻並不能體會。他將《奉使記》(The Ambassadors)視為自己最出眾的小說。那天我重新將這本書讀了一遍,它的空洞令我震驚。小說迂迴轉折,讓人讀起來頗感乏味。作者對不同人物說話的方式也未曾細細雕琢,每個人說起話來都是一個樣子——亨利·詹姆斯的風格。這本書唯一鮮活的人物便是紐瑟姆夫人,但她從未直接登場。而斯特瑞塞就是一個愚蠢、卑鄙又喜歡刨根問底的老太婆。若不是亨利·詹姆斯有讓讀者一頁一頁讀下去,並且急於想知道接下來故事的天賦(小說家最重要的天賦),這本書早就讓人無法忍耐了。此外,據我所知,能將春夏之際的巴黎那美妙的氣氛描繪得如此優美,除了亨利·詹姆斯別無二人。我比較喜歡他的《美國人》。這本書思路清晰,語言優美,也許還有一些堂皇,例如將「走掉」說成「離別」,將「回家」說成「歸宅」,將「睡覺」說成「歇息」,但這也是那一時代的風韻,並不惹我討厭。這部小說講述了一個愛情故事,裡面卻沒有愛情,從這個方面來說,確實夠奇怪的。克里斯托弗·紐曼之所以希望與辛特拉夫人結婚只是想為孩子找一位母親,而她也能成為他餐桌上優雅的裝飾品。當婚約破裂後,他的驕傲受到了屈辱,但心卻並未受到傷害。這些人物都不是有血有肉的人,男人都妄自尊大,女人也只是活的裙襯而已。辛特拉夫人雖然迷人,優雅而高貴,卻是一個相當常見的角色。她不像是一個活生生的人,更像是勤讀巴爾扎克後仿造出來的角色。不過巴爾扎克畢竟能為常規的角色注入自己非凡的活力,而亨利·詹姆斯卻沒有這樣的本領,因此辛特拉夫人和粉脂盒上印的時髦圖片沒什麼區別。故事的主人公紐曼是開拓西部的美國人,從故事的時代背景看,他很可能參與了加利福尼亞的淘金熱。但是很顯然,亨利·詹姆斯對這類人知之甚少,因此無法給予主人公哪怕是一點兒的真實性。混跡於聖路易斯的賭場和舊金山的碼頭的紐曼是不可能習得那文縐縐的說話方式的。我個人認為,他玩弄了亨利·詹姆斯。而高貴的貝勒加德家族撕毀一項婚約的真實原因,不是因為紐曼的財富是經商得來的,而是因為紐曼,就像他們及時發現的一樣,其實是哈佛大學的一名英語助教。雖然有諸多瑕疵,《美國人》仍舊值得一讀。亨利·詹姆斯講故事的技能非常高超,設置懸念時別出一格,處理戲劇性場景時有條不紊,致使《美國人》從頭至尾都緊緊扣住了讀者心弦。這本書就像偵探小說一樣刺激,甚至更勝一籌。在接觸了這樣一位親切、文雅、有教養的作家的心靈後,你必定能感受到他的魅力。《美國人》不是一本偉大的著作,卻具有極強的可讀性。很少有小說能在六十年後仍能做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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