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文學 《紅字》

現在讓我們立即進入十九世紀。那一時代產生了三位巨匠:赫爾曼·麥爾維爾、沃爾特·惠特曼以及埃德加·愛倫·坡。若一定要我說出三位天才的美國作家,那我定會毫不猶豫地選擇這三個人。不過在此我還不打算談他們。我對美國文學的了解有限,這篇文章的篇幅也有限,因此我想談的,是美國文學中最具有美國特色的作品。

這是我所感興趣的地方,我想,讀者最感興趣的,也應該是這一點。因此我不打算按照年代順序展開。為了避免反覆強調,我預先申明,我要談的,都是那些我認為在某個或某些方面具有很強可讀性的書。誰要是沒讀過這些書,將會是一種損失,而任何一位受過教育的人讀了之後,都會受益匪淺,心感愉悅。

最近,我重讀了《紅字》,不得不承認,我從中得到的收穫和享受非常有限。我想,給出確切的評價並不是錯,所以我必須指出,在過去四十年中,美國至少崛起了六位比霍桑優秀得多的小說家。只是,由於偏見以及他們尚未作古,使得我們忽略了他們。不過《紅字》終究是一部名著,我想凡是讀過一些著作的美國人都不會漏掉它。就我而言,題為《海關》的序比正文有趣多了,寫得迷人、輕快又幽默。一本小說要想吸引人,首先要讓人信以為真。若你本能地感到人物的行為有悖常理,那麼小說便失去了魅力,小說家也失去了讀者的心。故事一開始,霍桑就遇到了難題。為什麼海絲特·白蘭明明可以自由地去往任何地方,卻偏要留在一個讓她受盡屈辱、活得苟延殘喘的地方呢?霍桑對此的理由是,海絲特對阿瑟·丁梅斯代爾的愛太熾熱了,以至於即便身負恥辱,也要留在他在的地方。(幸好清教徒並非不食人間煙火,他們不但虔誠,也非常現實,而丈夫不在身邊的海絲特也不會沒來由地生下孩子。若是沒有這一基調,霍桑便寫不成這個故事。)然而讓人想不通的是,為什麼海絲特不逃到遠方秘密生下孩子呢?如果說愛人之間無法分離,而他們後來又能輕鬆地去往歐洲,那事態緊急時為什麼不私奔呢?人們都以為羅傑·齊靈渥斯死了,那麼他們完全能像富蘭克林和受人尊敬的瑞德小姐一樣結為合法夫妻。霍桑沒有塑造活生生的人物的本領。齊靈渥斯只是一個充滿了惡意的肉團,並非是有血有肉的靈魂,而海絲特只是一具精美的雕塑。當丁梅斯代爾牧師決心與愛人私奔後,焦急地想知道所搭乘船隻的確切起航時間時,他才有了活生生的人該有的樣子。他準備好了選舉日佈道,希望講完後再離開,這一細節也很有人情味。我推薦你們讀《紅字》(如果已經讀過,那可以再讀一遍),不是因為故事,而是因其精美又讓人過目不忘的辭藻。霍桑集十八世紀的大家之眾長,形成了自己的語言風格。像這樣的句子,「他的內心決不是冷酷無情的,他甚至不忍心拂落蝴蝶翅膀上的絨毛」,便很有斯特恩的感覺。我想斯特恩本人也會喜歡。霍桑擁有敏銳的樂感和卓越的技巧,能造出精妙動聽的句子。他有本領寫一句長達半頁,從句連連的句子,念起來鏗鏘有力,節奏均衡,如水晶般清脆。他的文字富麗堂皇而繁複多變。他的散文有著哥特式掛毯般素凈的繁複,但卻不見浮誇與單調。他的隱喻總是意味深長,直喻則貼切恰當,用詞也契合意境。不同的時代盛行不同的文風,如今受人喜愛的村野鄙夫式的散文風格日後很可能會失去光彩。那時讀者也許會尋求一種更正式、更高雅的寫作方式,若是如此,作家們便會很樂意向霍桑學習如何用半打詞語組一個句子,如何將端莊和洞徹事理結合起來,如何在不拘泥形式的同時寫出既悅目又悅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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