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前言

《星期六晚郵報》委託我寫了三篇文章,現在應廣大讀者的需求而重印成冊,一來是為了方便讀者閱讀收藏,二來也希望此書能讓另外一些曾與原文失之交臂的讀者們有所受益。委託方要求我每篇寫四千字,然而即便我的文章略微超過了這個字數,面對如此短小的篇幅,我也只能儘可能地縮減內容。說實話,這三篇文章每一篇都能擴展為厚厚一卷。前人為我們留下了豐富的精神財富,但是很多讀者對此感到困惑,不知道該讀些什麼,而我的目標便是為他們列出一張清單,上面的每一本書都會讓人心感愉悅,受益匪淺。

不過為了不讓這份書單長到讓人一看就感到沮喪,我不得不省去了很多重要的著作。除了極少數個別作家外,每一個作家我只提到了一本書,但是像簡·奧斯汀、狄更斯、薩克雷、巴爾扎克和陀思妥耶夫斯基這樣的小說家,我列舉了他們每個人的好幾本著作,而且每一本都符合我的擇書標準。此外,我也不得不省去了一些有才華的作家,例如夏洛蒂·勃朗特,因為我實在沒有篇幅留給那些徘徊在一流邊緣的作家。而且我還省去了所有不甚知名的書籍,例如艾薩克·沃爾頓 的《生平》(Lives)和詹姆斯·莫利阿 的《伊斯巴罕的哈吉·巴巴歷險記》(The Adventures of Hajji Baba of Ispahan)。它們都是讓人享受的書,但是受篇幅限制,我只能列上那些公認的傑作。這就好像是帶著一位熱情滿滿但行程倉促的朋友去雕塑館一樣,為了讓他在有限的時間內感受到最傑出的輝煌,我只能直接帶他去參觀希臘黃金時代的偉大作品,而跳過羅馬時期的肖像,甚至古風時期的雕塑,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否定了後者的價值。

這本書很薄,也很微不足道,但是我相信各位讀者一定不會認為它是一本沒有深度的書。寫這幾篇文章的時候,我不是一個評論家(我確實也不是),也不是一個專業作家(如果是這一身份,我對文學的品味會很特別),而是作為一個對人性感興趣的普通人。在將每一本書加入書單之前,我的第一個評判標準便是這本書是否可讀。可讀性對於文學教授或者評論家而言,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並不作為他們評判作品的標準,然而可讀性並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實上,在文學史上有很多書只適合學生閱讀。當今時代,幾乎沒有人會花時間閱讀那些和自身毫無關係的書籍,而我接下來提到的書,都是關係到每一個人的。我所說的可讀性,並非指讀者即便不投入也能通讀全篇——對讀者來說,閱讀的基本素質便是對人事抱有興趣,並且有一定的想像力。我認識很多人,他們總說自己看不了小說,他們說,自己的腦子裡裝滿了其他重要的事務,所以無法再容納那些想像出來的人物和情節。不過我想,這些只是借口,之所以看不進小說,要麼是因為太過關注自己,以至於對其他任何人的遭遇都提不起興趣,要麼就是實在缺乏想像力,沒有能力駕馭小說中各種人物的悲喜哀愁。若一個讀者既沒有好奇心,又沒有同情心,那麼任何書對他來說都是不可讀的。一本可讀的書必須是能讓讀者在閱讀的瞬間便產生共鳴。這一點也許只是一本書的某一種特質,但正是這一特質,緊緊抓住了讀者的興趣。我可以很自信地說,我所推薦的所有書,都能喚起普通人的共鳴,因為它們所表達的,都是普遍的人性。

在美國文學那一篇中,我的敘述線索與其他兩篇略有不同,在這裡我想說明一下原因。

歐洲文學浩如煙海,因此我挑選出的作品,皆為讓我頂禮膜拜的、公認的上乘之作,若一本書配不上絕對的讚譽,那我是沒有必要將其列入書單的。而美國文學歷史較短,若採取相同的標準,那也許我只能列出四位作家,如此一來,想必讀者並不受用。如今的美國文學已融入世界,因此不用拘泥於將美國作家和其他國家的作家區分對待,雖然對我來說,若坦言自己對某些美國作家的感受,讀者勢必會受到一定的引導,進而獲益頗豐,但是我所希望的,是讀者為自己而閱讀,為自己找出書中的價值,而不受權威左右。在此我想重複我在第一章中寫到的內容:對讀者來說,唯有自己對一本書的理解,才是最重要的,即便全世界沒有人認同你的看法,也全然沒有關係,因為你的觀點只對你受用。我想,尤其是美國人,相較於教授和評論家對藝術的專政,他們對政府的專政更為敏感,對於前者他們傾向於心甘情願地接受,而後者則會讓他們揭竿而起。但是這些事並沒有對錯,因為讀者與書,就像是神秘主義者和上帝一樣,他們的關係是自由而私密的。在所有形式的自命不凡中,文學大概是最令人憎惡的了,倘若某個白痴因為別人對某本書的看法與自己不一致便輕視他,那也沒什麼道理可言。在文學欣賞上,假裝是令人作嘔的行為,若是一本受到最偉大的評論家首肯的書對你而言卻一無是處,這也沒什麼可羞愧的。另一方面,若你沒有閱讀過這些書,那還是不要肆意詆毀的好。再回到美國文學。因為美國歷史短淺,著作匱乏,所以三流作家也榮登大雅之堂,而他們的作品也得到了在我看來根本不相稱的推崇。如今的美國也應該拋開愛國主義的偏見,將那些美國作家看作是世界的公民,而不僅僅是美國人;將他們和那些偉大的藝術家放在一起比較,從而給出恰當的評價。

受篇幅限制,在英國文學一篇中,有三部小說我只提了名字,為了讓自己滿意,在此想借這篇前言再做一些說明。它們分別是特羅洛普 的《尤斯蒂斯鑽石》(The Eustace Diamonds),梅瑞狄斯 的《利己主義者》(The Egoist)和喬治·艾略特的《米德爾馬契》(Middlemarch)。當我提筆時,已經很多年沒有閱讀這些書了,但隨後我又將這些書重拾了起來。我原本建議讀者閱讀《尤斯蒂斯鑽石》,而不是特羅洛普最知名的小說《巴切斯特塔》(Barchester Towers),因為《尤斯蒂斯鑽石》是一本完整的書,而《巴切斯特塔》更像是一個系列中的一部分,書中的主題和人物並不清晰,所以除非將前後幾本小說連起來一併閱讀了,否則便無法得到完全的理解。我的目標是為讀者推薦閱讀起來既是享受又能從中受益匪淺的書,而特羅洛普在文壇的重要性並不值得我將他那一個系列的小說一一列出。此外,我記得《巴切斯特塔》中有很多維多利亞時期特有的誇張的描寫,而那些在現在看來,都只是無聊的辭藻而已。

不過再讀了一遍《尤斯蒂斯鑽石》後,我便建議讀者仍舊去閱讀那本更著名的《巴切斯特塔》,即便它並不完美。《尤斯蒂斯鑽石》是一部偵探小說,特羅洛普巧妙地設計了兩處出人意料的情節,但這個故事過於冗長。雖然這本書讓我們很好地學習了該如何撰寫這一題材的小說,然而三百頁的篇幅所呈現出的,本應是一個更為精彩的故事。書中的人物雖然描寫得很仔細,卻不有趣,而且大多數人物都是維多利亞時期的小說中常見的老套人物。這本書讓人感到,特羅洛普嘗試創作狄更斯式的小說,但卻又寫得不到位。書中最體現人性的角色是莉琪·尤斯蒂斯,但是很顯然特羅洛普非常討厭她,或者說他希望讀者憎惡她,因此對待這個人物有失公平。就像當看到律師在法庭上恫嚇犯人時,不管他犯下了什麼罪,你還是會報以同情一樣,你會感到莉琪並不比其他人物壞多少,因此作者不應該對她如此嚴厲。

這本書讀起來並不困難,若有人對維多利亞時期的英國感興趣,那麼觀察書中描寫的昔日的禮節和風俗,定會獲得很多樂趣。這是真實的評價。不過雖然相比之下我建議你們閱讀《巴切斯特塔》,但也不要抱太大的希望,因為特羅洛普創作晚期有些江郎才盡。他幾乎被一代人遺忘了,然而待到人們再次想起他時,他的作品被標上了時代特色,因而得到了我認為與之不符的讚譽。他是一個誠實而勤奮的手藝人,有著很強的觀察力。他天生具有一種感染力,能夠用一種直白(雖然極度冗長)的方式講述一個簡單易懂的故事,但他既沒有熱情,又沒有才智,也沒有精巧的構思,他沒辦法只用一句簡單的、意味深長的句子揭露出人物的性格或者某個片段的重要性。他的興趣只在於用不加粉飾、準確誠懇的描述重現一個已逝的社會形態。

五十年前,每個有才智的年輕人都會熱情滿滿地帶著對文化的自負閱讀梅瑞狄斯的書。不過年輕人的閱讀品位是隨著時代不斷變化的,就好像在梅瑞狄斯之前十年他們閱讀托馬斯·艾略特,而在梅瑞狄斯之後便轉為閱讀蕭伯納一樣。我想如今很少再有年輕人願意閱讀梅瑞狄斯的書了。儘管《利己主義者》和現在的時代有些脫節,不過它仍是一部不錯的小說。喬治·梅瑞狄斯認為他書中所描述的階層是應當受到敬畏的,但如今的人們已經變了,我們不再認為那些乘坐在四座四輪大馬車裡的鄉紳和富足的淑女們是這個社會的中堅力量,他們的行為在我們看來也成了庸俗瑣碎之舉。在梅瑞狄斯之後,世界發生了變化,如今的我們已很難再為那個勇敢、自立、富足,因為發現自己已不再愛慕威洛比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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