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九章

萊伊小姐一兩天後對伯莎說:「你幾乎俘獲了傑拉爾德的心,他向我吐露,他覺得你迷人極了。」

伯莎笑了:「他是個好孩子。」

年輕人顯露無遺的愛慕不可能不讓伯莎加倍喜歡他,他熱辣辣的目光總是隨著她轉動,她感到非常愉快。女人有特殊的敏感,就算轉過背去,她也能感覺到目光的熱度。它跟隨著她,停留在她的頭髮和纖美的手上;當她穿著低胸的裙子時,它便在她的脖子和胸部燃燒。她感覺它滑過她的手臂,把她整個人抱住了。那是一雙世界上最溫存的眼睛,總是帶著笑意,但在綠色的深處還隱藏著某種神秘。伯莎時時不忘擺出優美的姿態,讓傑拉爾德欣賞到她最動人的一面。當他注視著她的雙手時,她忍不住想縮回,好像害羞了似的。英國男人看女人時,很少有人除了臉蛋還看其他部位的。更沒有人想過,女人的手有著最精美的線條,纖細的指頭和粉嫩的指甲更是百般優雅千般柔情。他們從來不尋求它訴說的萬般風情。

伯莎突然轉過身,面帶微笑地問:「你不知道這樣盯著別人是無禮的嗎?」

「請原諒,我不知道你在看我。」

「我沒有,但仍然能知道。」

她對他露出最迷人的笑容,她看到一簇火花突然躍進他的眼睛。他是一個俊秀的男孩。當然,不過是個孩子。

已婚女人總是滿足於攝取少年那變幻無常的心,這是對她魅力的額外證明,而且完全沒有風險。她對自己說,對於一個小伙兒來說,沒有什麼比愛上一個年長他許多的名副其實的美婦人更好的訓練了。這教導他為人處世之道,並可以讓他避免陷入困局。乳臭未乾的年輕人墮入黃色頭髮、塗脂抹粉的女冒險家編織的愛河,最終自毀人生,這樣的故事我們聽過多少次了!既然她的年齡足以當他的母親,那麼名副其實的美婦人挑逗一下那個可憐的孩子也無妨,而且這似乎讓他非常高興。於是,她使他俯首稱臣、目眩神迷,總的來說驅使他心旌蕩漾,直到他那青春的變幻無常趕來營救,使他狂熱地戀上一個酒吧女招待。當然,到那時她會罵他是忘恩負義、下流無恥的混蛋,後悔自己當初看錯了人,並讓他不要再靠近她。自然,這隻適用於男人傾心的女人。眾所周知,其他女人對此態度剛烈,寧願死也不願去調情的。

傑拉爾德有一種可愛的天賦,那就是在最短的時間內和其他人親密起來,而表姐是一類令人愉快的親戚(尤其當她是漂亮的美人的時候),更容易親近起來。這樣的關係不會太密切,因此不至於引發慢性的倦怠。同時密切得足以允許相互攻擊,這是交談中最有樂趣的部分。

不到一個星期,傑拉爾德就開始整天和伯莎泡在一起,她也發現倫敦社交季比她想像的更有意思。她厭惡地想起唯一的兩次倫敦之行,一次是蜜月,另一次是第一次和丈夫分開。很奇怪,回味這兩次經歷,只有乏味和枯燥。愛德華已經幾乎從她的腦海消失了,她高興得像一個掙脫了桎梏的囚徒。她唯一的焦慮在於,愛德華不斷要求見她。他為什麼不能讓她一個人好好地過呢?就像她離開他一樣。他總是問她什麼時候回萊伊府,她不得不尋找各種理由阻止他來倫敦。一想到要再見面,她就反胃。

傑拉爾德進來的時候,她暫時把這些念頭擱置一旁。說英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民族不足為奇,只需看看管理機構為便利追逐女人而慷慨設置的場所的數量就明白了。在一個炎熱的日子,哪裡有比大英博物館更加迷人的地方呢?涼爽,安靜,寬敞,還有一些靜默的雕像,正好可以為打破尷尬的僵局提供由頭。公園也尤其適合那些思想轉變、傾向於柏拉圖式戀愛的人。海德公園的景色彷彿一首田園詩歌,牧童腳蹬漆革靴,頭戴閃亮的大禮帽,鄉村姑娘則穿著一身精緻的連衣裙。修剪得法的草坪,人工的小水流,還有整潔的小道,無處不透出鄉村的風味。對於無意較真的人來說,樂趣無窮。在這兒,在夏日的晨間,傑拉爾德和伯莎一起度過了許多時光。她喜歡聽他閑聊,喜歡看著他綠色的眼睛。他是個出眾的小伙兒,而且似乎很依戀她。除此以外,他只在倫敦停留一個月,她認為讓他稍微墮入情網也無妨。

她問:「你很快就要走了,捨得嗎?」

「離開你,我會很傷心的。」

她微笑著回答:「我很高興聽到你這麼說。」

一點一點兒,她慢慢從他口裡套出他過去不光彩的歷史。伯莎的好奇心很強烈,想知道每一個細節。於是她有技巧地引導他招供自己的罪孽,這樣她就有理由佯裝氣憤了。她有一種獵奇的快感,部分緣於驚奇,想不到他是一個這麼墮落的青年。她忍不住心裡的感嘆,眼中的他似乎是一個奇蹟。他和品行正直的愛德華完全不同。他明亮的眸中散發出孩童般的無邪,但業已品嘗過許多感情調製而成的美酒了。伯莎有些嫉妒男人的性別,還有給予他們力量的精神,使之可以勇敢地抓住生活並儘可能從中榨取一切。

她說:「我應該拒絕再開口和你說話。我應該為你感到羞恥。」

「但你沒有。這就是為什麼你是絕頂的女人。」

她怎麼可能對一個愛慕她的男孩發怒呢?他也許道德敗壞,事實上正是如此,但他的邪惡迷住了她。他是那種男人,為了女人可以毫不猶豫地去見魔鬼。他對女性的讚美贏得了伯莎的歡心。

有一天晚上,萊伊小姐出去赴宴。傑拉爾德邀請伯莎和他一起用餐,然後去看戲劇。她擔心花銷太大,拒絕了,但他太熱切了,她心裡又有點兒想去的意思,於是最後答應了。

「可憐的孩子,他很快就要走了,我得對他好點兒。」

傑拉爾德興緻勃勃地來了。晚禮服襯托得他的身材很好,但比平時看起來更加孩子氣。

伯莎說:「我真害怕和你一起出去,人們會以為你是我的兒子。『天哪,沒想到她居然四十歲了。』」

伯莎和所有美麗的女人一樣,極其講究穿著打扮。他看著她漂亮的晚禮服,說:「胡說!」

「我親愛的孩子,我的年齡足以當你的母親了。」

他們開車來到一家餐館。根據傳聞,這是全倫敦最昂貴的餐廳。傑拉爾德孩子氣地選擇了它。伯莎喜歡這裡的人來人往,喜歡女人身上鑽石閃耀的光芒,喜歡穿梭忙碌的服務生,還有電燈的強光,她讚許的眼睛停留在對面美少年的臉上。他執意要點最昂貴的東西,她簡直無可奈何,當他們到達劇院的時候,她發現他居然訂了包廂。

她忍不住大聲喊出來:「天哪,你這個騙子。你肯定破產了吧。」

他哈哈大笑:「哦,我有五百英鎊呢,必須濫用一些。」

「但你到底為什麼要訂一個包廂呢?」

「我記得你討厭劇院的其他位置。」

「但你答應會訂普通席位的。」

「但我希望和你單獨待在一起。」

他天生愛向女性獻殷勤,沒有幾個女人可以抵擋他甜蜜的眼神和迷人的微笑。

伯莎在回去的路上想,「他肯定非常喜歡我。」她挽住他的胳膊,表示謝意和欣賞。

「你對我這麼好,我非常感激。我一直認為你是一個好人。」

「我願意為你做更多。」

如果能得到一個吻,他願意放棄那五百英鎊的剩餘部分。她明白這一點,雖然心裡很高興,但沒有給出鼓勵的信號。他第一次羞怯了。他們在她的門前停住,只是握握手就分別了。

「你答應和我出去,是無上的恩賜。」

他似乎對她心存無限感激。她的良心受到了一點兒譴責,他為她花了那麼多錢,但她更喜歡他了。比起一先令買來的一籃玫瑰,女人寧願要一大筆錢買來的一束野草。

傑拉爾德的一個月期限很快結束了,伯莎驚訝地發現他在自己心裡佔據了很重要的位置。她不知道自己對他的感情如此之深,也從沒想過她會戀戀不捨。

「我希望他不要走,」但心裡另外一個聲音飛快地補充,「但他走了應該更好。」

就在這時,那個男孩出現了。

她說:「傑拉爾德,下個星期的今天你就在船上了。那時,你將為所有的罪孽而懺悔。」

他在最喜歡的地方——伯莎的腳邊坐下,回答:「不會。」

「不會?你指哪個?」

他面帶笑容地說:「我不會懊悔的。因為我根本就不打算去。」

「你說什麼?」

「我改變了計畫。我要去找那個人,和他說我可以在月底或者下個月底才出發。我想下個月底再出發。」

「但為什麼?」這是一個無聊的問題,因為她很清楚這個答案。

「過去沒有羈絆我心的東西,但現在有。就這樣。」

伯莎看著他,正好碰上他火辣辣的眼神。她變得嚴肅了。

他聲調變了:「你不會生氣了吧?我以為你不會介意。我不想離開你。」

他熱切地望著她,噙著淚水。伯莎的心不由得融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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