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利恩哈姆和布萊克斯達布爾之間的肯特郡海岸陰霾密布,漫長的冬季里,北海的冷風橫掃過來,樹木紛紛低頭臣服;黑暗的海水上,總是霧氣升騰,一團一團的,難以驅散。居民付出什麼,這個鄉村就回饋什麼:有時陰暗的色彩和安靜的大海只表示了愜意和平和;有時冰涼的微風讓血管里的血液橫衝直撞,被吹紅的雙頰和搖擺的步伐透露出生活的歡樂。它的孤獨又像一首憂傷不已的樂曲,愁雲慘霧的天空比死亡還恐怖。一個人的情緒似乎總是重現在周圍的環境中,反過來說,在一個環境里總能感覺到一個人情緒的集合。萊伊府海拔相對較高,伯莎站在門前的公路上,眺望著屬於她的那一片土地。附近唯一的建築物是兩間簡陋的小屋子,由於時間的沖洗和風雨的侵蝕,人工的痕迹已無蹤跡。它們矗立在遠離公路的果樹林中,不像一直破壞自然風景的萊伊府,它們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周圍都是原野,大塊大塊翻耕過的田地和粗糙的牧草。樹木不多,而且東一棵西一棵,風一來就被吹彎了。再過去就是布萊克斯達布爾,一些灰色的小屋散落在各處,還有一排嶄新的別墅,那是為來此度假的倫敦人建的。它是一個以漁業為主的城市,海面上帆影點點。

伯莎看著這片景色,心中的感覺難以名狀。頭頂烏雲密布,籠罩了萬事萬物,她感覺到一堵無形的壁壘橫亘在她與其他所有事物之間。這是她誕生的土地,是她和先輩們成長的地方。他們也曾有過光輝歲月,但最後都要歸來與土地融為一體。她已經摒棄了祖先們光彩浮華的生活,自己耕作、播種和收穫;她的兒女,未來會屬於一個新的群體,比老一代更加強大和漂亮。萊伊族已經墮入死亡的黑暗中,她的孩子將有另外的姓。所有的想法,都來自這片棕色的土地和灰色的海上灰色的薄霧。她有些疲憊,心理的波動引發精神的倦怠,以至於她突然厭倦了那個長期生活的家庭;她明白,選擇一種新鮮年輕的血液注入萊伊族的舊血液是正確的。它需要她丈夫的年輕、新鮮和強大的力量,給一個逐漸敗落的種族帶來生機。她思緒一會兒飄到父親的身上,這個去義大利尋找本國找不到的美好事物和情感的藝術愛好者;一會兒又想起萊伊小姐,這個對生活的態度僅是聳聳肩和矜持的輕蔑笑容的姑姑。她是他們之中的最後一個,這樣的決定明智嗎?她感覺自己過於弱小,快要撐不下去了,於是尋覓了一位伴侶,他的意志和活力將是她脆弱的力量支柱。她的丈夫精力過人,渾身散發著大地母親賜予的力量,如此粗獷,不明白軟弱是什麼;他是征服者,而她是他的女僕。

山下有一個人揮著雨傘向克拉多克夫人致意,她笑了,認出了格洛弗小姐雄赳赳的步伐。即使在遠處,也能明顯看到這位處女的決心。她走近了,因為爬山的緣故臉色比平時更紅。她穿著一件滾邊的夾克,裹得嚴嚴實實,就像擠在罐頭裡的沙丁魚一樣。

她喊道:「伯莎,聽說你回來了,我特意過來看你。」

「實際上我回來好幾天了。」

格洛弗小姐用力地握了握伯莎的手,沿著樹葉落盡的林蔭道,一起返回房裡。

「現在,把蜜月的全部情況告訴我吧,我很想聽。」

但伯莎不願意談起。她本能地拒絕談論自己的私事,也從來沒有贏得共鳴的強烈慾望。

「哦,我覺得沒什麼好說的,我覺得所有的蜜月都大同小異。」她們回到客廳,伯莎給她倒上一杯茶。

「你這有趣的女孩!很享受吧?」

伯莎迷人地微笑著。「嗯。」稍微頓了一頓,說,「我們過得很愉快,去了所有的劇院。」

格洛弗小姐感覺婚姻使伯莎改變了許多,認識到這個變化,她神經緊張了。她不安地看著這個已婚女人,感到臉在發燒。

她突然冒出一句:「你真的幸福嗎?」

伯莎笑了,臉一紅,看起來更是嫵媚動人。

「嗯,我覺得我特別幸福。」

「你確定嗎?」格洛弗小姐問道。她培養了萬事精確的習慣,很不贊同一個人不清楚自己的思想。

伯莎靜靜地打量了她一會兒,似乎在考慮這個問題。

她終於開口了:「你知道,幸福從來不是人們期待的模樣,所以我從不奢望,但我也沒有去想像它。」

格洛弗小姐略微嚴肅地說:「嗯,很好,我覺得我們最好別去想像。我們應該盡人事安天命。」她覺得自我分析的建議在一個年輕的已婚女人身上很不尋常。

伯莎輕聲說:「是嗎?我從來不這樣想,我從來不滿足於得到的東西。」

突然傳來門開的聲音,伯莎跳起來。

「愛德華來了!我必須去迎接他。你不介意吧?」

她幾乎是連跑帶跳出去的。婚姻是神奇的東西,讓她失去了莊重的姿態。人們會覺得她沒什麼女孩的味道了。她看起來外表更年輕,心靈更輕盈了。

格洛弗小姐想:真是個古怪的孩子!還是個女孩時,她言辭舉止是一個已婚女人的做派;現在結婚了,反倒扭扭捏捏像一個學生。

牧師的妹妹不太確定,伯莎不負責任的態度是否符合應負責任的社會位置,而且她不尋常的放聲大笑是否缺乏需要莊重的神秘狀態。

她嘆息一聲:我希望她會一切正常。

但伯莎卻興沖沖地迎接丈夫,吻他,幫忙脫下外套。

她喊道:「又見到你,太高興了。」她對自己的熱切也感到有些好笑,畢竟他們午飯後才分開。

他留意到格洛弗小姐的雨傘,問:「有客人在嗎?」

他有些機械地回應妻子的擁抱。

伯莎挽住他的胳膊,向客廳走去:「來看看吧。可憐的傢伙,你肯定渴得喉舌生煙了。」

「格洛弗小姐!」他的手和格洛弗小姐一樣有力,「您來看我們真是太好了。很高興見到您!看,我們比預期更早回來了。沒有任何地方比得上鄉村,是吧?」

「克拉多克先生,您說得對。我也無法忍受倫敦。」

伯莎說:「哦,您不了解倫敦。對於您而言,倫敦只是充氣餅店、埃克塞特廳和教會代表大會。」

「伯莎!」愛德華驚訝地喝住她。他無法理解她為什麼用這麼輕蔑的語氣和格洛弗小姐講話。

但那個好人太善良了,不會反駁伯莎的,僅僅寬容地笑笑。她也沒有其他方式的笑容了。

「告訴我你們在倫敦玩了些什麼,伯莎什麼也不肯說。」

克拉多克和伯莎相反,相當健談。沒有任何事情比告訴別人一些事情更讓他高興的了,而且他也隨時準備詳盡分享自己對世界的看法。當他得知了某個消息,一定會立刻告訴別人。有些人一旦得知某件事情便馬上失去了興趣,更不可能費神去討論。克拉多克卻不是這一類人。一樣的話語,他重複上一百次也不會減少分毫熱忱;一天內,他可以把同一個消息講上一百次,而且講給第一百個人聽時,他還是講得津津有味。這樣的性格無疑是一種天賦,尤其對於教師和政客而言,不過做他們的聽眾就有些乏味。克拉多克把倫敦的所見所聞一一細述給格洛弗小姐,包括他們看過的戲劇,情節如何,還有各個角色的演員。然後,他一字不漏地列出了參觀過的所有博物館、教堂和公共建築。伯莎看著他熱情洋溢的樣子,幸福地笑了;她不關心他講話的內容,只覺得聲音就很是悅耳了。當他從頭到尾高聲朗讀《惠特克年鑒》時,她就興緻勃勃地聽著。順便說,這是完全有能力完成的一件事。相比伯莎,愛德華更符合格洛弗小姐關於新婚夫婦的想像。

後來,有一次她和兄長莊嚴地坐在長桌兩頭一起享用冷羊肉晚餐時,這樣說道:「他這個人很不錯。」

「對,」牧師用疲倦而忍耐的聲音回答,「我相信他會是一個好丈夫的。」

格洛弗先生就是耐性的代言人,萊伊小姐有些惱火。她喜歡朝氣蓬勃的人,但格洛弗先生身上一點兒也看不到。他對一切都逆來順受:烹飪不當的菜肴、人性的墮落、不信國教的人(幾乎是這樣)、那不值一提的薪資,他甚至可以任由生活將他驅向死亡。萊伊小姐說他像人們常見的西班牙驢子,排著長長的隊伍,無精打采地馱著超重的貨物,忍受,忍受,忍受。但這還不如格洛弗先生的忍受力,驢子有時還踢腿,但利恩哈姆教區的牧師從來不會!

格洛弗小姐說:「查爾斯,我真的希望會這樣。」

「我希望他會。」他回答,頓了一下又說,「你有沒有問他們,明天來不來教堂?」

他吃了一口土豆泥,注意到它和平時一樣,被燒焦了,但他沒做任何評論。

「哦,我完全忘了問這件事,不過我覺得他們肯定會去的。愛德華·克拉多克去教堂一向很勤快。」

格洛弗先生沒有回答,接下來的時間他們沒有再交流。吃完飯後,牧師馬上前往書房完成祈禱,格洛弗小姐則從籃子里拿出哥哥的羊毛襪開始織補。她織了一個多小時,其間一直想著克拉多克夫妻。每次看見克拉多克,她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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