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正如伯莎在達到法定年齡時宣布的,一個月後他們的婚禮如期進行。接著,這對年輕伴侶就前往倫敦度蜜月。伯莎雖然知道自己不會看書,但還是隨身帶了一本馬可·奧勒留的《沉思錄》;愛德華尋思火車旅行總是無聊,買了一本標題很吸引他的《六指女人的秘密》。他擔心小說內容乏味,又買了一份《體育時代》。

火車開動時,伯莎長舒了一口氣:「哦——我們終於在一起了,好開心哦!現在不會有任何人來打擾我們,也沒人可以將我們分開,我們會白頭到老的。」

克拉多克一坐下就習慣性地打開報紙,聽到這些話就放下了。

「結婚典禮終於結束了,我也很開心。」

「你知道嗎?通往教堂的路上我好害怕,我好怕你不在教堂,好怕你改變主意逃跑了。」

他笑了:「那我為什麼要改變主意呢?」

「哦,我不能這麼莊嚴地坐在你對面,好像已經結婚一百年了一樣。親愛的,騰點兒位置給我。」

她坐到他旁邊,緊緊依偎著他。

她輕聲道:「告訴我,你愛我。」

「我非常愛你。」

他低頭吻她,摟住她的腰,把她拉得更近。他有點兒緊張,如果哪個多管閑事的人不顧他們的卿卿我我走進來,他也不會太難為情。他幾乎沒有和妻子一起待在國內的感覺,而且對於命運的變化仍然有點兒迷糊;的確,萊伊府和比尤利農場還是有天壤之別的。

伯莎又說:「我太幸福了,有時甚至會害怕。你覺得它會持久嗎?我們會一直幸福嗎?在這個世界上,我已經得到了我想要的所有東西。我完全絕對地滿足了。」她撫摸著他的手,沉默了半晌,接著說:「埃迪,你會一直愛我,對嗎?即使我老了,即使我變成醜八怪了。」

「我不是那種容易移情別戀的人。」

她激動地叫出來:「你不知道我有多愛你。我對你的愛永不改變,它太強烈了。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天,我都會一直全心全意地愛你。我真希望把心裡的感覺告訴你。」

近來,英語似乎都無法表達她千迴百轉的感情。

他們下榻一間豪華酒店,超過了經濟負擔範圍的那種,克拉多克審慎地建議不要過於浪費,但伯莎不聽,萊伊府的小姐不習慣住二等酒店,而且她對婚後的新名字感到十分驕傲,只願意去倫敦最好的酒店登記入住。

伯莎越是了解丈夫的心思,越是高興。她愛他的簡單和純樸,她擺脫了多年以來的思維習慣,就像扔掉一件破爛不堪的絲質斗篷,換上完全為丈夫手工編織的結實長袍。他對任何事物都是一派天真的欣賞,很可愛。對於他來說,什麼都是那麼新鮮奇特。看到漫畫,他會突然爆出一陣大笑,而且他總能在日報中找著他感到特別新奇的東西。他是沒有被大自然寵壞的孩子,他的心完全沒被文明世界的邪惡元素影響。在伯莎看來,了解他,是一次有關英國人的善良、純潔、力量和美德等方面的再教育。他們經常去劇院,伯莎喜歡他觀看時的真情流露;看到情節劇的煽情片段,伯莎撇撇嘴覺得饒有興味,但他卻馬上眼淚直流,還在黑暗中握緊她的手,以為她的感受和他一樣。啊,她倒希望她可以感同身受。她討厭在外國接受的教育,對油畫、宮殿和陌生民族的研究,把她從黑暗的樊籠中解救出來,但也摧毀了很多美好的想像;現在,她寧願保持單純、樸素的文盲狀態,做一個天真無知的奶油色皮膚的英國女孩。知識有什麼用?幸福的人是精神貧乏的人;一個女人真正需要的所有東西是純潔和善良,也許還有對烹飪的一定程度的掌握。

他轉向妻子:「太好了,是不是?」

她悄聲說:「你這個可愛的小傢伙!」

他的感觸如此之深,伯莎看了深為震動。她的愛現在濃烈上千倍了,因為他的感情是這麼的質樸,很容易真情流露;是,她厭惡那些圓滑世故之人冷漠的犬儒主義,他們對純真的人流出滾燙的眼淚頗為輕蔑。

劇中的情人,受傷的女主角和冤屈的男主角柔腸百結地告別時,帷幕也隨之落下,觀眾席上響起雷鳴般的掌聲。愛德華清清嗓子,擤掉鼻涕。幕布升起,下一幕開場了。愛德華迫切地想知道接下來的情節,沒有聽完伯莎說到一半的話,全身心投入到戲劇中去了。觀眾的情感已經夠悲痛了,所以劇中增加了輕鬆的場景;滑稽戲演員對各式裝束插科打諢,在桌椅上翻筋斗,伯莎很高興又聽到她丈夫毫無保留的哈哈大笑;他腦袋仰著,手放在兩邊,放聲地笑出來。

她想:他的性格真可愛。

克拉多克的道德標準屬於最嚴格的那種,絕對不會帶妻子去音樂廳。伯莎在國外看過許多愛德華想像不到的戲劇,但仍然尊重他的單純無知。他堅定地維護自己的原則,看到這點,她十分高興。他對待她像對待小女孩,又讓她覺得新鮮有趣。他們去所有的劇院觀賞了戲劇,愛德華也到倫敦觀光過好幾次,但每次花錢都很節約。這次買正廳前排票、穿晚禮服都是讓他特別愉快的新感覺。伯莎喜歡看著她丈夫穿晚禮服的樣子,黑色禮服很襯他紅潤的臉色,而高領白襯衫則托出他那飽經風霜的臉龐。他看起來很壯實,最重要的是,特別有男子漢氣魄,而且,他是她的丈夫,除了死神,誰也不能把他從她身邊奪走。她愛慕他。

克拉多克對舞台的興趣有增無減,他總是希望知道下面的情節。他密切地注視著,哪怕是難以理解的音樂喜劇。他對什麼都覺得新鮮。即使是最天真的人,也會膩煩了蓋埃迪劇院滑稽劇的幽默和和諧,它們就像太妃糖和黃油硬糖,只是少年時代渴望的美味。伯莎曾在國外修過音樂,但不是當成任務,而是一項樂趣。這種帶著明顯副歌部分的流行歌曲聽得她背脊一陣發緊。但它們卻觸及了克拉多克的內心深處,他隨著節奏感強的粗俗音樂打著拍子。當樂隊演奏一支愛國歌曲時,他的臉都隨著震耳的鼓聲和號聲扭曲了。之後接連幾天,他還在哼著這首曲子。

幕間休息時,他告訴伯莎:「我熱愛音樂,你呢?」

她溫柔地笑笑,承認自己也很喜歡。為了避免傷害他的感情,她沒敢說這種音樂差點兒讓她吐了。如果他這方面的愛好無可指摘,又有什麼關係呢?畢竟,樸實的民歌也有動人心弦的地方。

克拉多克說:「我們回家後,我要你演奏給我聽,我特別喜歡。」她喃喃道:「我非常願意。」

她想像著他們將在鋼琴邊度過的漫長冬夜,她的丈夫站在旁邊翻樂譜,敏感的耳朵則聆聽著她演繹偉大的作品。她相信,他的品位屬於上乘。

他說:「我有許多我母親經常演奏的樂曲,天哪,我真想再聽一次。有一些古老的曲子我百聽不厭,像《夏天最後一朵玫瑰》,還有《家,甜蜜的家》以及很多這一類歌曲。」

晚飯時,克拉多克說:「天啊,那場戲太精彩了。回家前我希望再看一次。」

「親愛的,我會陪你做任何你愛做的事。」

「我覺得那樣的夜晚一定討你歡喜,它也讓我精神抖擻,不知道你怎麼樣?」

伯莎用外交式的口吻回答:「看到你高興我就歡喜。」

在她眼中,那些演出太粗俗了,但面對她丈夫的興緻勃勃,她只能責怪自己的吹毛求疵太過荒謬。在這些事情上,為什麼把自己拔高到裁判的位置呢?它們給予這個質樸無華的人那麼多快樂,她卻從中看到粗俗,豈不是更粗俗?她就像一個暴發戶,苦惱於社會上普遍缺乏的教養。然而,她已經厭倦了分析、辨識所有頹廢文明的附屬品了。

她心想:看在上天的分上,讓我們簡單一些,快樂點低一些吧。

她記得,有四個穿著緊身衣服的女孩跳的快步舞實在乏善可陳,但觀眾在一時興起之下,要求她們重演了兩遍。

一個人在倫敦若沒有朋友,也不為辦事,要明白怎麼消磨大把的時間可不容易。伯莎倒是樂於整天和愛德華坐在客廳,沉醉在幸福中。但克拉多克身上擁有盎格魯-撒克遜種族那旺盛的精力,總琢磨著做些什麼。這樣的精力足以讓一個英國人成為運動員、傳教士或下議院議員。往往第一口早飯還沒下肚,他就問:「今天我們做什麼?」伯莎左思右想,又查遍了旅遊手冊,想找一處風景名勝去遊覽。因為把倫敦當成一個外國城市系統地探索是他們唯一的消遣方式了。他們去倫敦塔,驚訝於皇冠、權杖和不同的勳章;他們去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入美國鄉下人的隊伍,被一個穿著黑衣的教堂管理人呼來喝去;他們去參觀國王的墳墓,觀看了所有旅遊者應該去看的景點。伯莎對倫敦的古迹產生了巨大的熱情,她相當享受觀察庫克的一個遊客,他懵懂無知,每次都專心致志地聆聽管理員那些不靠譜的講解,張著個大嘴,似乎要把所有的信息吞下去。伯莎感覺自己更為愚鈍,所以有意識地和周圍的人簇擁在一起。愛德華並不是對所有東西都感興趣,油畫就使他厭煩(這也是他唯一真正厭煩的東西),所以參觀國家美術館極為掃興。大英博物館也不如他意,原因在於:博物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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