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海龜的聲音

有那麼一段日子,我無法斷定自己是否喜歡皮特·美爾羅斯。他出版的一本小說,在那些無聊的知名人士中引起了一定轟動——這幫人總是孜孜以求於新的天才出現。那些除了參加午餐會便無所事事的老年紳士,帶著少女般的熱情誇讚它,那些聲音尖細、跟丈夫抵牾重重的小女人們都認為,這部書給人們展示了希望。我讀了幾篇評論,意見紛紜不一。有些評論家認為,作者這部處女作小說的問世,已使他躋身英國一流作家的行列,而其他評論家則嗤之以鼻。我沒有讀這本書,經驗告訴我,如果一本書引起了關注,你不妨等上一年再去讀它。如此一來,很多書根本不需要讀的,其數量之大會讓人瞠目結舌。但一天我碰巧遇到了皮特·美爾羅斯。我曾受邀參加了一次雪利酒會,儘管有些疑慮。酒會舉辦地是在布魯姆斯伯里一座改造過的樓房的頂層公寓。當我爬上四段樓梯到達那裡時,已經有些氣喘吁吁。女主人是兩位剛剛步入中年的女士,身材遠比一般人高大。她們這類女人,熟悉汽車內部的所有構造,喜歡在雨中盡情散步。即便如此,她們仍然女人味兒十足——喜歡用紙袋子吃飯。兩人雖然擁有獨立的財產,但從來都沒做過什麼工作。她們稱自己的客廳為「我們的工作坊」,寬敞而空蕩。房間里有不鏽鋼椅子,但看起來似乎難以支撐主人的非凡體重;此外,還有些玻璃面的桌子,和一張覆蓋有斑馬皮的寬大沙發。牆上裝有書櫥,還掛著英國著名的塞尚、布拉克和畢加索模仿者的畫作。書櫥里,除了十八世紀的一些「奇妙」書籍(色情文學是永恆的嘛),只是在世作家的著作,大多都是初版。實際上,我被邀請到這裡來就是來給我的一些作品簽名的。

簽名不簽名的無關緊要。房間里還有一女子,可能是女主人的妹妹,人也粗壯,儘管沒有女主人那樣粗壯;個子高大,儘管沒有那樣高大;為人熱情,雖然也沒有那樣的熱情。我沒聽清她的名字——她是邊看那些畫作邊回答的。坐在我身邊的唯一男賓就是皮特·美爾羅斯。他很年輕,大約二十二三歲,中等身材,體態笨拙,這使他彷彿蹲在那裡一般。臉色泛紅,皮膚似乎緊緊地綳在面部骨骼上。長著閃米特人才有的大鼻子——儘管他並非猶太人。濃密的眉毛下是一雙警覺的眼睛。剪短的棕色頭髮上滿是頭屑。穿著褐色的諾福克夾克和灰色的法蘭絨褲子,這些都是切爾西國王大道上光著頭閑逛的藝術類學生才穿的。粗魯的年輕人!他的行為舉止也毫無引人注目之處。他自以為是、喜歡爭吵,而且頗為偏執。對他的同行作家,他激情滿懷地表達了內心的蔑視。他用活潑的語言抨擊那些所謂美名,令我感到有趣。但我還是謹慎地沒有發言,因為我想到,只要我稍一轉身,他就會把我的名聲罵個狗屁不是。想到此,也就覺得沒意思了。他頗健談,談吐有趣,有時也會表現出機智來。倘若不是他的俏皮話讓三名女士喪失理智般狂笑不止,我也會跟著輕鬆地笑一笑。他只要一開口,不管好笑與否,是否適宜,三個女人都會放聲大笑。他講了很多蠢話,因為他一直說個不停,不過有些話也說得巧妙。他有自己的觀點,儘管粗糙,也不像他本人認為的那樣富有新意,但很真誠。不過,他給人印象最深刻的還是他的活力,熱切而猛烈,如同一團熾熱的火焰,帶著抑制不住的憤怒,將整個人熊熊燃燒起來,甚至照亮了周圍的人。這小子是有兩下子,即便如此,臨走時,我仍有幾分好奇,他將來會怎樣呢?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寫作才華,很多年輕人都能寫出靈性十足的小說——但這說明不了任何問題,不過在我看來,他這個人還是有些與眾不同的地方。這種類型的人,等到了三十歲,歲月就會磨平他的稜角,閱歷則告訴他,他沒有像他想像的那樣聰明,那樣,他就會變成一個有趣的、讓人愉快的傢伙。不過,我是再也不想見到他了。

讓人吃驚的是,兩三天後,我收到了他寄來的小說,前面的獻詞奉承意味十足。我讀了一遍,小說顯然帶有自傳性質。背景在蘇塞克斯的一個小鎮,人物來自中上流社會,是些收入不佳但又力圖想保住體面的人。小說中的幽默相當殘酷,而且粗俗,書中還充斥著對年老貧困者的嘲弄,讀後讓我大為光火。皮特·美爾羅斯不知道要承受那些不幸是多麼艱難,不知道為克服那些不幸而做出的努力值得讓人同情,而不是譏笑。不過書中對場景的描寫、對房間里的小幅畫作及鄉村印象的描繪都極其出彩,表現出了物質事物的親切和精神之美。書寫得輕鬆,毫不造作,語言鏗鏘,富有美感。這本書實際上是有些不尋常——我現在明白它為什麼能夠吸引讀者了,那就是,在這部戀愛故事裡,有一股激情存在,它晃悠悠地貫穿在整個情節之中——儘管情節也不過如此。這本書,按照時尚的說法,不只有點兒「糙」,而且——還是按照時尚的說法——結尾太含混,沒有一個具體的結果,所以基本上是開頭如何,結尾仍是如何。不過,青春的戀情的確給人以深刻的印象,理想主義濃郁,而且糾纏著激烈的性愛情節,生動如斯,感觸良深,讓讀者屏氣斂息,欲罷不能,彷彿是生命的脈搏在書頁上悸動。它跟含蓄毫不沾邊,相反,它荒誕不經,罔顧道德,但又令人愉快,好像一股自然之力,那就是激情了。我從沒讀過如此令人感動、讓人敬畏的東西。

我給皮特·美爾羅斯寫了封信,告訴他我對他的小說的看法,又建議一起吃頓午飯。第二天,他打電話過來,我們就約好了。

當我們在一家餐館面對面坐下來時,我發現他有些莫名的羞澀。我給他遞上一杯雞尾酒。儘管口齒伶俐,我還是看出他並不自在。我得出的印象是,他的自信是一種姿態,或許是用來掩飾內心折磨著他的羞怯。他的舉止唐突而笨拙。每說出粗魯的話,自個兒就會神經質般地笑起來,以掩飾自己的尷尬。雖然裝出自信滿滿的樣子,但每時每刻都會讓你幫他獲得安心。他還會說一些他認為能夠激怒你的話來刺激你——儘管說得模模糊糊,他竭力迫使你承認,他是個優秀的人——像他自己希望認為的那樣。他想表現出對同行觀點的蔑視,對他來說,什麼都無所謂。我覺得他是個招人嫌棄的年輕人,不過我並不介意。頭腦聰明的青年惹人厭煩是很自然的。他們意識到了自己的天賦,但不知如何運用。世人不承認他們的成就,他們就會勃然大怒。他們有東西拿出來,但沒人伸手去接。對於他們認為理應得到的名聲,他們表現得急不可待。是的,我不介意讓人生厭的年輕人,等他們變得魅力十足時,我才會扣上我的同情之口袋。

對於自己的著作,皮特·美爾羅斯表現得極為謙虛。當我誇讚我喜歡的部分時,他泛紅的面孔一下子漲得通紅。而對於我的苛評,他則謙卑地表示接受——謙卑得幾乎讓人尷尬。這本書讓他獲利甚少,出版商在為他的下本書提供稿酬之前,每月給他一筆小的補貼。這本書他剛剛開始撰寫,但他希望能抽出專門的時間,安安靜靜地寫。他知道我住在里維埃拉,就問我有沒有個寧靜地方,可以游泳,房租低廉的。我提出,他可以前去跟我住上幾天,這樣他就可以到處瞧瞧,看看有沒有合適的。聽到我的建議後,他綠色的眼睛忽閃著,臉一下子紅了。

「我不會特別令人討厭吧?」

「不會的。我自己也要工作。我只為你提供一日三餐,和一個睡覺的房間。日子會很單調,不過,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聽起來很棒!如果我決定要來了,我可以告訴你嗎?」

「當然可以。」

我們分了手,一兩周後,我回家了。這是發生在五月份的事。到了六月初,我便收到了皮特·美爾羅斯的來信,問我對他的邀請是否是真的,還問我某某天能否前來。哎呀,當時我說的是真的,不過現在,一個月過去了,我記住的是,他是個傲慢無禮、缺乏教養的青年,而且我跟他僅見過兩次面,對他根本沒什麼興趣,我不再把當時的許諾當真了。在我看來,跟我同住,他很可能會感到厭煩死的。我過的是平靜生活,幾乎見不到什麼人。如果他像我想像的那樣粗魯,將給我的精神帶來巨大壓力,而作為房東,我理應控制住脾氣。我似乎看到自己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按鈴讓人來給他的衣服打包,再讓人把車開過來,半小時內把他送走。但這件事不好處理。跟我小住一段時間會幫他省下食宿費用。遇到疲勞時或者心情不好時——像他信中說的那樣,對他也有好處。我給他發了個電報,不久,他就到了。

在火車站接上他時,他穿著灰色的法蘭絨褲子和棕色的花呢外套,看起來又熱又臟。不過,在游泳池游過泳後,他換上了白色短褲和高歇牌襯衣,變得非常年輕——年輕到了荒唐的地步。他以前從沒走出過英格蘭,因而很是興奮。看到他如此快樂是讓人感動的。在這個不熟悉的環境里,他似乎忘掉了自我意識,單純、謙遜,孩子氣十足。我感到驚訝,也感到愉快。晚上吃過晚餐後,我們坐在花園裡,周圍一片靜謐,唯有綠色的小青蛙呱呱地叫幾聲。他開始談起他的小說。這是一部關於一位年輕作家和著名首席女歌手的浪漫故事。主題使人想起奧維達 的作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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