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傅博
本文涉及作品謎題,建議讀者先閱讀作品,然後閱讀本文為宜。
《帕諾拉馬島奇談》是「江戶川亂步作品集」的第五卷。收錄亂步第二長篇《帕諾拉馬島奇談》與第一中篇《湖畔亭事件》。都是一九二六年開始在雜誌上連載的作品。
一九二六年是亂步創作力最旺盛的一年,除了上述兩部作品之外,從一月份開始,還有其他兩部長篇在雜誌上連載,分別是在《苦樂》月刊連載了一整年(一月至十二月)的第一長篇《黑暗中的蠢動》,與一月五日起在《寫真報知》旬刊連載四回而中斷的《兩名偵探小說家》,後來該作品以短篇的形式收入作品集,更名為《欺詐師與空氣男》。
另外,他的第三長篇《一寸法師》,是從當年十二月八日起到下一年二月二十日連載在《東京朝日新聞》上的。
亂步初期的長篇特徵是把心目中的烏托邦桃源鄉小說化。
《帕諾拉馬島奇談》(パノラマ島奇譚):自一九二六年十月至一九二七年四月,以《パノラマ島奇譚》為名,在《新青年》月刊連載五回(一九二六年十二月,一九二七年四月休刊)。原文約九萬三千字,是亂步的第二長篇(不計連載四回後中斷的《欺詐師與空氣男》)。亂步連載本篇時,沒什麼自信,經詩人萩原朔太郎大加稱讚後,才信心十足地稱其為自己的五大傑作之一。
一九二七年一月,春陽堂要出版亂步的《一寸法師》時,把「奇譚」改為「奇談」收入。至三一年六月,平凡社出版《江戶川亂步全集》時,第一卷收入本書,「奇談」又改為「綺譚」。之後,戰前的版本都使用《パノラマ島奇譚》。
但是,戰後日本政府進行了一次文字改革,限制部分漢字的使用,「綺譚」二字都在取消之列,於是再次使用「奇談」,直到今日。
不知道讀者看到「奇談」、「奇譚」、「綺譚」這三種不同的表達時,有什麼感想。這三個不同的「奇談」,其含義應該是沒有什麼區別。但是,分開來看「奇」與「綺」,「談」與「譚」,一定有不同的感受。為什麼筆者要特意指出這個問題呢?因為本書的內容就是一部「奇談」。
故事以第三人稱單視角記述主角人見廣介的夢想實現與破滅的經過。
人見廣介從從大學畢業後,十多年來一直不找工作,寄住在一家破舊的公寓里,整天與白日夢為伴。他最喜歡閱讀烏托邦小說,政治或經濟為主題的烏托邦作品,他沒有興趣。他關心的是地上的人間樂園。
他認為音樂家用樂器、畫家用畫布與顏料、詩人用文字,各自創作出不同種類的藝術,大自然的藝術可以利用山川草木——一顆石頭、一株樹、一朵花、一隻飛禽走獸甚至昆蟲等為材料——創作出來。換句話說,他自己變成「神」改造大自然,這就是他唯一的夢想。
有一天,人見廣介實現夢想的機會終於來臨了,看他如何把一座直徑不到兩里的孤島,改造成一個桃源鄉,是本篇的主題,詳細內容請閱讀該文。故事如果就這樣結束,那隻能算是一篇亂步式烏托邦小說。但是亂步在後半部布置了一起殺人事件,讓讀者在進入亂步桃源鄉一游的同時也領略本格推理小說的滋味。在亂步所有的作品中,這是一部最能表現其「夢」的傑作。
《湖畔亭事件》(湖畔亭事件):一九二六年一月至五月,在《每日星期日》周刊連載十二回,其間休載七回,原文約八萬五千字,與《帕諾拉馬島奇談》的字數相比,相差不到一萬字,不妨算作長篇。實際上有些日本評論家把它視為長篇,但是也有研究者把《帕諾拉馬島奇談》歸類為中篇。這種以字數歸類作品的方式,大多數時候只是想告訴讀者這部作品的長度。
篇幅的短、中、長之分,還有一個重要的使命,就是暗示故事結構的簡單和繁雜。短篇適合單獨事件的敘述,但是,長篇要記述單獨的事件,就需要補助材料來加強,不然一定會失敗。如事件發生的原因,或者添加一些與事件沒有直接關係的玄學等,都是補助材料。《帕諾拉馬島奇談》的人工樂園描寫也可視為補助材料。
另外,日本不太重視作品的篇幅比較,根本原因在於大多數作品都先在雜誌、報紙上發表,然後才結集出版單行本。長篇連載完結後立刻可以出版,而短篇的好處是讓讀者一次讀完故事,大約四萬字的較短中篇,也許會一次刊出,較長的中篇則需要連載,連載結束後,又不能立刻出版單行本,經濟效益不太好,所以許多雜誌是不刊載中篇小說的。這現象在戰前特別明顯。
《湖畔亭事件》的主角是富家子弟「我」,通過第一人稱敘述展開故事。五年前,我通過透鏡目睹了一起殺人事件。「我」自幼就極度迷戀透鏡,長大後這個嗜好變本加厲,自己試著製作過各式各樣的偷窺鏡,偷看他人隱私,從中感受無上的樂趣。
有一天「我」到H山中A湖畔休養,投宿湖畔亭旅館。「我」設計了一套偷窺浴室的透鏡,觀察浴場的人生百態。有一天晚上,我看到透鏡裡面有一個男人刺殺了一名女人……由於透鏡角度的關係,沒看到兩人的臉孔。
事後屍體神秘消失了,好像沒發生過殺人事件一樣,「我」坐立不安,把看到的告訴同樣投宿在湖畔亭的一名畫家河野……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