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詭計類別集成 隱藏方式的詭計

在我小時候,名古屋一帶有一種叫「藏垃圾」的遊戲。孩子先在地上畫地為牢——確定一個四方形區域,將某特定垃圾,比如火柴棒大小的一截樹枝或稻草、小石頭埋在「牢房」的泥土裡,由其他孩子找出來,可說是縮小版的「捉迷藏」遊戲。我小時候覺得有趣極了。

青年時代,在窮困潦倒又無聊得發慌的時候,我和朋友想出了將「藏垃圾」遊戲改成適合成年人玩的遊戲,樂在其中。我和朋友輪流負責藏東西,比如將一張名片藏在桌上某處。桌上雜亂地擺著書、硯台、香煙、煙灰缸等,五花八門。遊戲就是在桌上的雜物叢林里藏進一張名片,我通常把當時受歡迎的朝日牌或敷島牌附濾嘴的香煙盒,抽出裡面用來支撐的厚紙,將藏匿目標的名片卷得細細的,再塞進去。我也想出把名片的一面塗黑,貼在黑盆子底部的隱藏手法。這個遊戲可以消磨掉一整天。

偵探小說中經常融入這類「隱藏」的趣味。罪犯躲起來,而偵探將其找出來。最出色的例子應該就是愛倫·坡的《失竊的信》了。它反過來利用人類的心理,不是藏起來,而是正大光明地擺在眼前。切斯特頓稍作改動,用於藏人,寫下了《隱形人》(The Invisible Man)。郵差這個職業成了盲點,明明人就在眼前,人們卻對他視而不見。這又被奎因用到長篇《X的悲劇》中,乘務員及渡船的驗票員身份就是隱身衣。明明就在眼前,人們卻絲毫注意不到。

詭計通常都是為了隱瞞某些事情才會使用,但這裡我想舉幾個自古以來就一直使用的藏東西或人的詭計。藏匿的物品中,以寶石、黃金、文件最多。參考我過去記下來的「詭計表」,首先關於藏寶石的地點,極端的例子有將寶石藏在身上的傷口中、讓天鵝吞進肚子或竊賊自己吞下等;而普通的藏匿辦法如肥皂裡面、乳霜瓶的乳霜中、口香糖里,或者把項鏈掛在聖誕樹上琳琅滿目的裝飾品裡面等。

把寶石吞進肚子里的辦法,事後還得再從排泄物里找出來,女性把東西藏在特殊的位置,這種辦法在小說中反而普通。不過藏在傷口的手法,像是為了藏一點兒小東西而傷害自己的肉體,或把東西塞進既有的傷口中,這種必須承受莫大痛苦的做法,讓人感到莫名的刺激。我的筆記中,使用這類詭計的作品有比斯頓的《麥納斯的夜明珠》,但我想應該還有其他例子。《鮮血淋漓》《鮮血淋漓》是一部系列歌舞伎作品,內容講述忠臣為了保護主公的掛軸,切腹藏進自己腹中的故事。這部戲中,主人公身處土倉庫的熊熊火焰中,為了搶救代代相傳的掛軸,切腹後將之塞進自己的臟腑之中,這個構思雖然不是為「隱藏」,卻是最為刺激的一種。

至於小說,構思的妙不可言讓人難忘的有柯南·道爾的《六座拿破崙半身像》,有六座一模一樣的石膏像,讓人分不出寶石究竟藏在其中的哪一座;還有道爾作品的《藍寶石奇案》,讓天鵝吞下寶石,卻猜不出是哪只天鵝。亞瑟·莫里森 的長篇《綠色鑽石》(The Green Eye of Goona)也使用同樣的構思。

藏金幣的詭計里,羅伯特·巴爾 的短篇中有一個奇特的例子。一名老守財奴藏著數量龐大的金幣,在他死後,這些金幣下落不明,不管怎麼找都找不到。翻遍了房子,甚至天花板和地板都掀開來,卻還是找不到,也沒有埋進地下的痕迹。實際上,金幣一直都在人們眼前。去世之前,老人買了火爐、風箱、鐵砧等道具,把所有的金幣都溶解了,再加工成薄如紙片的金箔,貼在家裡的牆壁上,並在上面貼上普通的壁紙掩蓋。老人將金幣打得極薄,貼滿了所有房間的牆壁,這出人意表的隱藏方法很有意思。

卡爾有個短篇,文中藏匿兇器的方式十分有趣。有人在室內遭到銳利的短劍刺殺。房間是密室,而且兇器絕對帶不出房間,儘管如此,眾人找遍了整個室內卻仍找不到短劍。不可能變成了可能。其實兇器是尖銳的玻璃碎片,罪犯將它丟進室內大如金魚缸的玻璃容器裡面了。當然,玻璃在丟進水裡之前,血跡已經被擦拭乾凈了。

類似的詭計還有毀滅而非隱藏兇器。像是將銳利的冰塊或冰柱當成短劍使用,兇器過不了多久就會融化消失。關於這類詭計,我寫過一篇隨筆《冰制兇器》,這裡就不再重複了。

至於文件或紙張的隱藏地點,經常有人把它們藏在《聖經》之類的厚書籍的封面中或夾在書中,這一類手法平凡無奇。我曾寫過將紙幣埋在盆栽的泥土裡面,這更加平庸了。不過西方作品中,克勞夫茲曾經在某個短篇中使用過盆栽的例子。藏匿紙張的手法,新奇的例子有勒布朗的《水晶瓶塞》(Le bou de Cristal),這是藏在義眼裡的手法。類似的有菲爾伯茨用了義眼作為自殺毒藥的隱藏地點,而假牙也經常被用來藏毒藥。

偵探小說中出現的人類藏身地點,也有許多稀奇古怪的點子。像是重罪犯故意犯下輕罪入獄,把監獄當成藏身處的方法,還有裝病躲進醫院的方法。剛才提到的罪犯喬裝成郵差和乘務員,也是有趣的手法。切斯特頓是位想出離奇詭計的高手,在這種「藏人」的手法當中,他的構想最為出類拔萃。越獄犯在逃亡途中遇上正在舉行化裝舞會的豪宅,他便穿著一身條紋囚犯服裝混進裡面,混淆追兵的耳目。而邸內眾人則為了他那身囚犯裝的神來之筆拍手叫好。

福爾摩斯的短篇里有過這麼一個詭計。被警察包圍的屋子裡,正好有人病死了,罪犯便吩咐製作一副尺寸大於一般的棺材,和死人一起躺進棺中,抬出屋外,躲過警察耳目。克里斯蒂的短篇里,罪犯鑽進婦人的睡床床罩底下,高明地利用了人們不願意冒犯女性閨房的心理。拉提默 的《太平間的女人》也利用了同樣的構想。

還有最簡單的手法,比如有罪犯假裝是稻草人逃過警察追捕(切斯特頓)、或是偽裝成蠟像(卡爾《蠟像館裡的屍體》(The Corpse in the Waxworks)、江戶川亂步的《吸血鬼》)等。

以上是活人的藏匿辦法,至於隱藏屍體的詭計,則有非常多的例子。我的「詭計表」中將其大致分為永久隱藏、暫時隱藏、移動屍體、無臉屍體這四種。

關於永久藏屍的方法,有埋進地里、沉進水裡、利用火災或放進火爐燒掉、以藥物溶解(日本的例子有谷崎潤一郎的《白晝鬼語》)、封進磚牆或水泥牆裡(愛倫·坡的《一桶酒的故事》(The Cask of Amontillado)、江戶川亂步的《帕諾拉馬島奇談》)等,都是想得到的方法。不過也有像鄧薩尼 的《兩瓶調味料》(The Two Bottles of Relish)那種吃掉屍體的出人意料的方法,或粉碎屍體做成香腸(德國的真實案例)、將屍體鍍金做成銅像(卡爾)、做成屍蠟(江戶川亂步的《白日夢》)、丟進水泥桶里攪成水泥(葉山嘉樹 《水泥桶中的信》、混進木漿里做成紙(楠田匡介《人間詩集》)、綁在氣球上飄到空中(水谷准《我的太陽》,島田一男也用過同樣的詭計)、將屍體結凍後打碎(北洋的作品)等,不勝枚舉。

暫時藏屍的詭計中,有克勞夫茲的《桶子》、奈歐·馬許的《羊毛堆》(Died in the Wool)、尼古拉斯·布萊克的《雪人》 (江戶川亂步的《盲獸》,其他還有許多例子)、卡爾的蠟像、江戶川亂步的活人偶及菊人偶;藏在大垃圾箱的手法,江戶川亂步在《一寸法師》里用過,切斯特頓也在《孔雀之家》(The House of the Peacock)里使用過。大下宇陀兒的《紅座的庖廚》則是藏屍在冰箱里。

切斯特頓有一篇作品,詭計十分徹底。一名將軍在戰場上出於私怨殺害了部下。為了藏匿屍體,他發動一場必敗無疑的戰鬥,導致自己這邊死傷無數,他把部下的屍體丟進屍山,讓人誤以為那是戰死的。為了一個人而讓幾十人陪葬,營造出殘虐與滑稽的不可思議的氣氛。

關於移動屍體,卡爾的長篇及切斯特頓的短篇都有例子,基本上是將屍體運到與殺人現場完全無關的其他場所,偽裝成命案發生在後來的地點,以混淆搜查。再加上各種新奇的巧思,就產生了不同的類型。

例如在戶外製造聲響,誘使目標探頭向窗外窺看,再從樓上的窗戶放下結成環狀的繩索,套住脖子後將其弔死。將屍體從建築物後方的窗戶放下去,交給在地面上等著的共犯,共犯把繩索纏在庭院的樹枝上,偽裝成自殺。這個奇特的詭計也是切斯特頓想出來的。

移動詭計中,利用火車車頂的詭計具有意想不到的妙趣,最有意思。較早的有道爾的《布魯斯·帕廷頓計畫》(The Adventure of the Bruce-Partington Plans),而布萊安·弗林 的長篇《途中命案》中將火車改成雙層公共汽車,使用的是相同的詭計。日本則有江戶川亂步的《鬼》及橫溝正史的《偵探小說》借用了這個構想。將屍體放在貨物列車的車頂上,屍體便會在火車轉彎時被拋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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