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十四五年以前,我寫過《超越詭計》、《超越謎團》等評論。一方面提出應該朝尚未開拓的心理性謎團、心理性詭計的方向前進,另一方面提倡依作家的個性再次使用前人已經使用過的物理性詭計,並披上文學性的外衣,以拓展偵探小說的未來之路。關於後者,也就是重視文學性這一點,我的想法絲毫不變,但我現在想強調詭計的重要性。以下是它的理由。
反觀後來十幾年的經驗,我發現「詭計陷入瓶頸」這個說法並非完全正確。當時我所讀到的外國偵探小說評論均大力主張「詭計陷入瓶頸」,認為詭計幾乎已經被用盡了,再也沒有任何新詭計可堪使用。我在構思偵探小說的情節時,也深刻感受到這一點,而當時最受重視的范達因的作品中重要詭計也幾乎都是前人使用過的。我認為他的作品魅力比起詭計,更在於內涵與文體。這些因素使我認為與其徒勞無功地痛苦思索新詭計,不如退而求其次,使用舊有的詭計,致力於在處理方式及整體的文學性上找出新意。然而我漸漸領悟到,要放棄詭計,是言之過早了。
在范達因之後介紹到日本的傑作,與其說在文學方面表現出色,仍然是在詭計或構架上有獨創之處。菲爾伯茨如此,克勞夫茲如此,巴納比·羅斯亦是如此。此外如克里斯托弗·布希、斯加雷德 、G.D.H.科爾 。《百萬富翁之死》等作家讓人印象深刻的作品,或多或少都在詭計方面有所創新。最近我讀到的作品中,卡爾的作品也是如此,艾利希的《幻之女》在某種意義上也一樣,老作家克里斯蒂的新作《無人生還》姑且不論是否為傑作,卻是一部她努力在詭計上找出新意的絕佳例證(據說這部作品已由勒內·克萊爾 導演拍成電影)。換言之,透過這些實例,我發現看似走入死胡同的詭計,似乎枯木逢春,還有獨創的可能性。這是第一個理由。
第二個理由也是來自於多年的讀書經驗,我強烈地感覺在著眼於謎團設置和符合邏輯性解謎過程的舊式偵探小說中,比起其他任何文學方面的條件(不過文章不成熟、不像樣的小說作品不值一提。這裡討論的並非那種初級教科書的層次),它的價值更要看詭計是否具備出色的獨創性以及整體情節的安排是否巧妙。這在剛讀完的那一刻體會並不深,因為會被其他要素迷惑其中,有時候即使是詭計幼稚、情節安排粗糙的作品,讀完的時候也會覺得佩服;但隨著時間流逝,這些附加物的記憶會逐漸淡去,只剩下最關鍵的詭計留在腦海中。每每想起那部作品,立刻浮現腦海的是獨創的詭計和情節。在挑選世界十大傑作時,還是會先想到這類印象深刻的作品(據我所知,只有一個例外,那就是西姆農的兩三部作品。這一點我會在後面說明)。
目前我心目中十大傑出長篇偵探小說大致如下:菲爾伯茨《紅髮的雷德梅因家族》、勒魯《黃屋奇案》、范達因《主教謀殺案》、埃勒里·奎因《Y的悲劇》、本特利《特倫特最後一案》、克里斯蒂《羅傑疑案》、卡爾《瘋狂帽商之謎》、米爾恩《紅屋之謎》、克勞夫茲《桶子》、科爾《百萬富翁之死》。每一部都堪稱文學作品,能與純文學匹敵,但在情節與詭計的獨創上,其他領域都找不到類似的例子,是偵探小說中出類拔萃的作品。而我的這十大傑作絕非什麼特異的選擇,和往年《新青年》的十大投票結果或奎因的雜誌Mystery League的讀者投票結果差異不大,是眾所公認的傑作。榜中的卡爾與科爾的作品是以往的十大排行榜中所沒有的,是最近才被我加進來的,遴選標準與其他作品沒有任何不同。
〔注〕這十大傑作中沒有愛倫·坡、柯南·道爾等古典作品。因為近代的長篇與古典作品的性質略有不同。此外,也沒有道爾、切斯特頓、貝利等短篇作家的作品。因為長篇與短篇很難相提並論,而現代偵探小說的主流是長篇。那麼西姆農呢,我想也有人認為比起上述十作,西姆農的《超完美鬥智》(La Tete d''un Homme)更要優秀許多。可嚴格說起來,《超完美鬥智》的風格無法和前面的十部相提並論。就簡單說一點,首先《超完美鬥智》在謎團設置與解決方面,與偵探小說原本的趣味有些偏離,它的著力點不在這裡。此外,如果要享受這類趣味,不必刻意在偵探小說類別中尋找,其他文學類別中,有太多《超完美鬥智》望塵莫及的優秀作品(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相較之下,像前述十部那樣將重點置於謎團設置與解決的作品,在其他文學類別中找不到類似的例子。至於我,以一般小說的角度,則欣賞《超完美鬥智》更甚於上述十部,但在選擇十大偵探小說時,我不想對它破格以待,因此將其置於榜單之外。勒布朗的《813》也是,我在另一個不同的角度和層面上將之視為最高傑作——是最佳的偵探味濃厚的通俗冒險小說,所以同樣將它置於榜外(不過這隻限於嚴格選擇十大傑作的條件下,在籠統地談論對偵探式文學的好惡時,我並不會特別將西姆農與勒布朗區分在外)。
美國近年來的主流是以哈米特、錢德勒(我非常欣賞這位作家的文風)為代表的所謂冷硬派。在某些情況下,作品本身會跳出原本偵探小說的範疇,往奇特的方向發展。我認為偵探小說的主流如此發展實在不可取,但在稍微不同的意義上,我對於日本偵探小說界過往的傾向——我為迎合大眾而寫的羞恥愚作就不提了——有一種不滿。謎團、詭計和情節的獨創、十大傑作級的獨創,在一位作家一生之中可能只有一兩次,但即使稍微降低些對獨創作品評定的要求,身為一個職業作家,也實在不可能永遠只寫那類精心構思之作,所以詭計和情節姑且不論,以在其他文學要素上精益求精為目標,絕非一件壞事。有些作家從性格來看,反而該致力於朝這個方向邁進,但大力呼籲發起議論,並引導大眾接受這就是理想的偵探小說,就值得商榷了。偵探小說的根本趣味無關緊要,只要其他部分出色就行了——這樣的想法在邏輯上是不通的。
在美國,即使冷硬派佔了上風,正統偵探小說仍然屹立不搖;相反,日本只有短篇作品才有過一些堪稱純粹的偵探小說,長篇可說是付之闕如。而且全世界的偵探小說界從前一場大戰之後便進入了長篇時代,短篇只屈於從屬地位。實際上除了一兩個例外,目前幾乎找不到可凌駕道爾、切斯特頓的短篇偵探小說。站在原本的偵探小說的立場來看,說日本偵探小說界目前被拋在一戰前期,而且還逐漸往旁門左道偏離的看法還算公正吧。
〔注〕不過關於這一點,必須考慮到日本與歐美的出版界情況不同。在歐美,光靠出版全新長篇作品的單行本,就足以保障作家的生活;相較之下,在日本,作者若不在報章雜誌上寫稿,就難以維持生活。單行本也是,若非曾經在報章雜誌上連載過,否則難以出版成書。因此長篇幾乎只限於連載作品,而連載形式會拖累作品本身,使作者原來的預想發生扭曲,導致很多作品成書之後前後不連貫。此外,作者獲得報章雜誌長篇連載的機會十分有限,能獲得該類機會的作者人數也有限,大部分人都只能靠著粗製濫造的短篇維持生活,沒機會撰寫經精心推敲的長篇。這可以說是阻礙日本偵探小說界,甚至於說廣大普通文學界創作出質、量兼備的傑作的最大難關。可看看戰後的出版界狀況,即使這現象也許只是一時的,但作者僅依靠出版單行本維持生活變得可能了。此外,也漸漸有一些出版社效法歐美,對半年、一年後出產的長篇作品事先支付預付金(保障作家生活)。為了讓這種一時的現象變成常態,我想作家和出版社都必須趁此機會大加努力。
柴米油鹽的問題暫時放一旁,重要的是我們也必須與世界的長篇偵探小說接軌,創造出屬於我們自己的長篇偵探小說。各作家根據自己的性格,當然能以文學第一、現實主義第一、幽默第一為目標,這樣豐富的特色非常值得支持,但創作的必須是偵探小說,這一點無疑是重中之重。如果漠視「正統」(上述被選為十大傑作的作品風格),一開始就往旁門左道發展,那無異於親手扼殺偵探小說這個類別。既然身為偵探作家,就必須在正統偵探小說的領域裡努力,力求創作出傑作。即使力有未逮,至少也該承認偵探小說的本質就是如此。
日本的偵探作家中,有些作者甚至連一篇純粹的偵探小說都沒寫過,不過大多數在初期都算寫過偵探小說。只是包括我在內,有非常多作家雖然是寫了,但不滿足於自己的心血結晶,於是偏離了主道飄到其他方向去了,這是不是太操之過急了?是不是該稍微再研究一下英美的,尤其是一戰以後的長篇偵探小說?英美的作家中,有不少作者一直到老年都只寫偵探小說的,這樣的實例不值得我們借鑒嗎?戰後橫溝正史專心致力於正統偵探小說,成果驚人,我希望這樣的趨勢能越來越明顯。希望偵探作家能各自以獨特的風格拿出足和英美十大傑作較勁的作品。這是站在世界性的立場創作偵探小說,因為再也沒有比偵探小說更國際化的文學了。我也想重新投入戰線,老驥伏櫪,志在千里。
(收錄於《隨筆偵探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