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擁有足以讓成年人意外的藝術心。這一點在繪畫方面的表現尤為突出,純真的兒童有時候會畫出一些直指事物本質的畫作,令成年人大為吃驚。千里眼、透視這類超自然現象也容易發生在兒童身上。
成年人由兒童成長而來,卻因為忙於養家糊口而失去了這與生俱來的能力。如果生活不虞匱乏,就會汲汲於追求金錢和名聲上的成就,忙於相關的專業修為。
賺錢、出人頭地、成為政治家,在兒童看來實在毫無價值。他們輕蔑成年人為了這些無聊的事處心積慮,成年人卻認定這樣才是真實的人生,反過來認定孩童無知。可是到底誰才是正確的,不仔細琢磨,還真無法妄下判斷。
我小時候很怕鬼,長大成人忙於養家糊口後,不管經過多麼陰森黑暗的墓地,都不會害怕了。失去這種浪漫的情懷,真叫我無比悲傷。我認為從事藝術活動的成年人必須時刻持有童心,我明明是個小說家,卻不害怕墓地,實在叫人遺憾至極。
如果自己的孩子立志要成為畫家、音樂家、文人、演員、發明家,大部分成年人都免不了憂心,他們認為那種不正兒八經的職業沒辦法養家糊口。他們以自己汲汲營營的生活態度作為評斷一切的標準。把這種細枝節末的小事當成成年人的頭等大事,而整個環境也逼人不得不變得如此。
因此失去童心的成年人,再也無法深刻理解小說這玩意兒了。有時候出於某些巧合他們會隨手拿本書翻看一下,儘管覺得書中世界十分特別而有趣,卻無法長久保持這種觀點。他們很快便故態復萌,固執地認定書中所寫的都是幻想,對現實生活毫無助益。
德川時代,有個裱裝工人背著個紙糊的翅膀從屋頂跳下來,成了鄰近的笑柄。他得到來自所有孩子的崇拜,同時也不得不忍受成年人刻薄的嘲笑。成年人輕蔑那渴望在空中飛行的夢想,斷定那種荒唐的事不可能成真。就連目不轉睛地凝視著煮沸的鐵瓶蓋子被蒸汽頂開的人,也被旁人當成傻瓜或瘋子看待。
大部分的成年人都丟失了兒童才有的浪漫情懷——儘管對酒和女人意外地保有童心——專心致志地消滅未來的發明家和藝術家。只有能承受成年人世界的種種迫害、堅持夢想的人,才能成為大發明家、小發明家、大藝術家、小藝術家,或是乞丐。
小說這玩意兒似乎也長大成人了。小說家們越來越樂意將童心輕蔑的生活中的汲汲營營當成絕佳的題材,以為不寫些兒童不感興趣的世界,就不符合現實主義。這讓兒童們大感困擾。
對這些成年人而言,歌舞伎戲劇中的浪漫是愚蠢的。馬琴 荒唐無稽,紅葉也是荒唐無稽的。可是他們就不會說莎士比亞和歌德荒唐無稽,也不會說《源氏物語》和西鶴荒唐無稽。在這方面,他們似乎與兒童的嗜好不可思議地殊途同歸。兒童非常了解那些古來的大作家具有的童心,深有共鳴,然而成年人究竟是怎麼看待它們?是對那童心的部分睜隻眼閉隻眼,照單全收嗎?
可是人上有人,天外有天,就連現實主義的小說,都有成年人認為的空想、沒有實際意義的作品。想來這就是現實主義的作品中也都還保有一些童心的證據吧。這類成年人最愛讀報紙的社會版,真人真事與照片最對他們的胃口。
接下來,要開始討論偵探小說了,偵探小說是一種極富童心的小說。偵探小說中的詭計是最有童心的玩意兒,對成年人來說,卻是毫無意義的存在。
兒童非常了解古來的知名帝王和大發明家的想法,因為他們毫無例外地都擁有豐富的童心。埃及、希臘的君王,自古以來就熱愛迷宮。直到兩三個世紀以前,愛好迷宮的國王還都較為常見。廣為人知的英國漢普敦宮的迷宮,也是當時的國王建造的,而遠古埃及和克里特島的迷宮,龐大的規模令人戰慄。兒童光是看到刊登在少年雜誌角落的小迷宮圖案就狂喜不已,而君王卻實際建造了比那更要廣大無邊的實物。
除了君王與兒童之外,偵探作家與心理學家也非常喜愛迷宮。偵探小說本身就是一種迷宮趣味,還有直接以迷宮為題材的偵探小說。英國康寧頓 的《迷宮謀殺案》,日本江戶川亂步的《孤島之鬼》等。後者描寫的迷宮還算有意思,但情節設計不太完美;前者雖然整體寫得不錯,但兩部作品都還不能說充分活用迷宮這個題材。迷宮還有許多用途。
心理學家喜歡製作小型迷宮,把老鼠丟進去讓它們自己走出來。不過這並非為了享受迷宮,而是另有目的,實際上高興(或悲傷)的是老鼠。可是製作迷宮用在學問研究上,仍然是一種童心的表現,對科學來說,童心是相當重要的。
達·芬奇的築城模型及古怪的大炮,可說充滿了童心,趣味非凡。童心無疑是發明之母。像是達·芬奇的人體解剖圖,其根本之處也與童心聯繫緊密。這是與汲汲營營於生活的成年人相隔千里的嗜好。如果威廉·布萊克 的靈界信仰和靈界圖畫是形而上的童心,那麼達·芬奇的築城模型就是形而下的童心吧。
我看到達·芬奇的各種模型,便會想起玩具「套達磨」 、箱根的工藝品秘密盒。其實我並不知道「連環套達磨」的正式名稱,這是我擅自取的。它是一種木製中空的不倒翁或福祿壽人偶,打開一看,裡面裝著小一號的不倒翁或福祿壽,再打開看,裡面又是一樣的,再打開,還一樣,體型越來越小,最多可以裝十個以上。就像剝洋蔥皮一樣,對孩子來說,剝洋蔥也很好玩,但不倒翁更為有趣。
箱根工藝品的秘密盒就用不著說明了。二者都深得兒童喜愛,裡頭包含了學問及藝術的思維。這些玩具讓人想起古代君王的築城藝術、達·芬奇的模型,還有卡爾的偵探小說。
卡爾的作品以某些意義來說,正是「連環套達磨」、秘密盒式的偵探小說。這麼一說,會讓人以為是二重三重四重的密室殺人命案,但並不一定就是如此。總之這兩種玩具,實在是寓意深遠。
拼圖的童心是邏輯學的起源,而偵探小說也常有拼圖出現。英國小說家菲爾伯茨年過六十才開始寫偵探小說,是位罕見的童心未泯的成年人,他有一部叫《拼圖》(美國標題Jig-Saw,英國標題The Marylebone Miser)的作品,便隱含了這一層寓意。
不光是寓意而已,那篇小說描寫一樁複雜萬分的密室殺人命案,偵探也是受到兒童繪本的啟發才破了案。如果偵探沒有讀繪本的童心,命案或許會成為一宗懸案。拼圖、尋找圖案、智慧之環……各種童心之中,偵探小說的元素俯拾皆是。
范達因的《主教謀殺案》中,天文學、數學、物理學的大科學家利用搖籃曲童謠殺人。這名老科學家認為人類是群聚於大宇宙中一介微粒子的地球上的細小生物,渺小如螻蟻,輕視萬分,卻也深受童謠的吸引,他被深深嵌入童謠中的恐怖吸引了。此外還有海克斯特 的《是誰殺了知更鳥》、克里斯蒂的《無人生還》。兒童不知將搖籃曲與殺人結合在一起的魅力,看來還是只有成年偵探作家才會從這二者的結合中感受到無比的魅力,童謠正是無限擴大殺人之恐怖的放大鏡。
偵探作家最喜歡捉迷藏了。以此為作品標題的作家也不少。除了「Hide-And-Seek」、「Hide in the Dark」,近來西方社交圈還流行(雖然應該也不到流行的地步)的「Murder Game」(直譯就是謀殺遊戲,但其實是偵探遊戲),就是成年人玩的捉迷藏。兒童喜歡玩怪盜遊戲,也會玩偵探捉壞蛋的遊戲。成年人要是沒有酒和女人,就沒興緻玩這種遊戲,兒童玩的與偵探小說中的遊戲卻是在神志清醒的狀況下沉迷其中的。
愛倫·坡在兒童的猜拳遊戲中領悟到深遠的哲理。在猜拳高手的孩子指點下,他茅塞頓開,大受感動之餘認為這個孩子的想法中,有比馬基維利(Niachiavelli)或康帕內拉(Tommaso Campanella)的哲學更要深奧的思想,驚嘆不已(《失竊的信》)。如果愛倫·坡沒有童心,就不可能有這樣大的發現吧。
兒童喜歡魔術,偵探小說也對魔術無法招架。魔術不是陌生人,而是好友。就如同愛倫·坡無法抗拒梅澤爾的下棋人偶(Maelzel''s Chess-Player),每一位偵探作家都是魔術痴。討厭魔術的作家缺乏童心,對兒童來說難以親近。不必舉勞森的絲綢高帽為例,偵探作家也絞盡腦汁要將鴿子、兔子、罪犯藏進帽子里。成年人會嘲笑為了無聊目的勞心費神的人,兒童卻會為此鼓掌喝彩。
偵探小說碰到犯罪的部分,就會散發出成年人的體味。犯罪這古怪的玩意兒原本就非自然存在,而是成年人為了讓自己的生活更加便利的權宜之計而已。擅自拿走想要的東西、毆打討厭的傢伙、親吻喜歡的人,在兒童的認知里這並非邪惡之事。是成年人讓兒童認識到邪惡,所以墮落的犯罪與兒童無關。不意識到罪惡,依著本能行成年人所謂的惡,是兒童的天性。從這個層面來說,二者之間當然有脫不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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