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評偵探小說純文學論

日本的偵探小說界自出發以來,本格偵探小說支持派(以謎團與邏輯為主)與文學派便始終對立。從大正末期到昭和初期,偵探小說界習慣以本格派及變格派這種模糊的稱呼來區別二者,變格派中有許多作家的創作依當時的標準來看應歸入文學作品類。昭和十年前後,這樣的對立愈演愈烈,極端本格派(文學無用論)的甲賀三郎與極端文學派(偵探小說至高文學論)的木木高太郎的論戰即為代表。過去算屬於文學派的我,此時沒有偏袒位於兩端的任何一方,而採取了「文學式本格論」的立場。經過戰爭中的空白時期,進入戰後第三次偵探小說興盛期後,這場對立轉而成為木木高太郎與我的論戰。我並非甲賀那般極端的本格論者,也非文學排斥論者。如同我在其他篇目《兩種比較論》、《英美偵探小說評論界的現狀》中詳述的,我是個文學式本格論者。可木木不滿足於現狀,也不滿足於從愛倫·坡以來的一切偵探小說,想創造出完全不同形式的純文學偵探小說,然而我無法想像被木木當成目標的新偵探小說會是什麼樣的形態。木木對《蝴蝶夢》讚譽有加,也將鷗外的《如同那般》視為推理小說,但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非把這些一直以來被視為一般文學的作品也納入偵探小說的範疇?西方也有把《蝴蝶夢》甚至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當做偵探小說的,但這是為了豐富偵探小說,他們並未排斥《蝴蝶夢》以外的舊式偵探小說。西方的偵探小說界並非無視愛倫·坡以來的所有偵探小說,也不曾有過要把偵探小說全部變成和《蝴蝶夢》一模一樣的想法。然而木木認為愛倫·坡以來的一般偵探小說全都不值一提,於是欲把偵探小說引向《蝴蝶夢》,或者我不知道的其他路線,總之是異於過去我們並不稱為偵探小說的作品方向。

木木還沒有明確提出他所謂的新偵探小說的形態,所以或許是我誤會了。但據我推測,依木木平常的風格還有他讚賞的外國作品來看,他的目標應該是幾乎沒有解謎小說趣味,而是帶著某些犯罪意味、或人生謎團的一般文學的方向。這雖然只是我之前的推測,但若真是如此,對於偵探小說往這種方向前進,融入一般文學的發展趨勢,我大感不滿。因為這樣一來,就失去了偵探小說這個特殊類別存在的意義,而那種可稱為一般文學的,也用不著勉強冠上偵探小說之名。

簡單來說,以上述的內容為背景,木木與我的論戰在戰後一直持續著。為了紀念,也作為記錄,我將我的《對於純文學論》三篇收錄於下。《一名芭蕉的問題》是這場論戰的第一篇文章,可以看出我們的論戰是源於何種契機;此外,因為我的想法完全表達在那篇文章中了,所以再加上兩篇新短文,一併收錄。

(客人)木木高太郎先生在《星期日每日》的春季特別號寫了一篇《偵探小說問答》。您讀過了嗎?

(主人)讀過了。是一篇切中要點的偵探小說入門介紹文章,可完全沒提到木木真正想說的事情。他在最後稍微提到了純文學,但沒有深入解釋。是想要保留問題以供思考,還是因為截稿日的關係割愛了?我想應該是後者吧。

(客人)對於那篇問答,您有沒有不同的意見?

(主人)幾乎沒有,不過對於推理小說這個名稱,我有幾點意見。木木說除了偵探小說以外,科學小說、怪奇小說、懸疑小說、考證小說、心理小說、思想小說等全都要歸入推理小說名稱中,他的這個想法無視「推理」的字義,我無法贊同。把怪奇小說和懸疑小說統稱為推理小說,未免太牽強了。科學小說也是,比起推理,過去的這類作品更注重科學的幻想,實在談不上有什麼推理的元素。而且連思想小說都稱為推理小說的話,文學史上絕大部分的作品都是推理小說了。這樣會讓偵探小說這個特殊的類別變得曖昧,與一般文學混淆,把難得分化出來的東西又丟回未分化的過去了。

(客人)您不喜歡推理小說這個稱呼,是嗎?

(主人)也不是。戰爭剛結束的時候,我曾在《改造》上寫過一篇隨筆,提倡如果將廣義的偵探小說(也包括懸疑小說等類別),以及以邏輯遊戲為主的本格作品統稱為推理小說,那麼本格、變格這種古怪名稱即使消失也無妨,但沒有獲得多少共鳴。後來我不再使用推理小說這個名稱,是因為它已經不是我當初提倡的那種語義了。

(客人)邏輯遊戲啊,您在無意中透露了真心話了。

(主人)就是這樣,我是個偵探小說遊戲論者。不過在進入遊戲論之前,先說說我對文學論的看法吧。有樣東西要讓你看,就是這個,大正十四年九月發行的《偵探趣味》第一期。那時候我剛開始寫偵探小說,還住在大阪,和《大阪每日新聞》的春日野綠還有神戶的西田政治、橫溝正史等人創辦的同人雜誌。

(客人)咦,您還保存著這麼久以前的東西啊。說到大正十四年,已經是二十五六年前的事了呢。

(主人)我是搜集狂嘛,尤其喜歡收集這類舊物。最初這本雜誌是由成員輪流擔任編輯,第一期由我負責。上面有一個專欄叫「偵探問答」,由我向各成員以回函明信片的形式提出四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偵探小說是否為藝術?」換成今天的說法,就是「偵探小說有沒有可能是純文學?」這裡有二十四個人的回答,大多數的回答都是「偵探小說也是藝術。」此外也有很多「視作者與作品,有可能是藝術,也可能不是」的回答。後來變成文學排斥論者的甲賀三郎也回答,「偵探小說中也有藝術性作品,藝術小說中也有偵探小說式的作品,簡而言之,偵探小說也可能是藝術。」

(客人)那麼您本身是藝術派嗎?

(主人)我卻不是如此。我也一樣回答了這個問題,但我是這麼寫的:「雖然我想說偵探小說是藝術,卻無法斬釘截鐵地斷定。我總覺得既然偵探小說是刻意寫出來的,本質上就不能算是藝術。」所以我想知道其他人怎麼回答。

(客人)您的回答讓人覺著您很貪心。

(主人)當時也有人這麼奚落我。二十五年後的現在,我的想法仍然和當時的十分接近,真是本性難移。這就是我最近常說的,偵探小說有著無法完全成為純文學的宿命。

(客人)您是說與木木先生的論戰嗎?

(主人)是的,木木說他對從愛倫·坡到現在的所有偵探小說不滿意,心中描繪著完全不同的純文學式的偵探小說。可是連他自己都不知道那會是何種形態的偵探小說。從木木過去的作品來看,也不能說沒有類似的種子,可我覺得由那些種子萌芽而成的作品只是略帶偵探小說趣味的一般文學而已。我認為越是深入那種方向,就越遠離了偵探小說,只單純地往純文學靠攏。光靠抽象的理論說不明白,所以我要他拿出範本來。

(客人)您肯定既有的偵探小說,範本當然要多少就有多少,只要拿出排行榜上前十名的作品就行了。然而木木先生設想的是未來的一種趨勢,並沒有現成範本。您要他拿出那樣的東西,豈不是不公平嗎?

(主人)所以我不想深入追究這一點,但是抽象理論說服不了我,我必須看具體的作品。前陣子我也問過木木,外國文學裡有沒有什麼可以拿來當成範本的即成作品?結果他還是只說得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卡拉馬佐夫兄弟》或類似的作品。以文學標準來看,《罪與罰》和《卡拉馬佐夫兄弟》是很偉大;但以偵探小說的標準來看,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它們不是著重解謎邏輯之類的東西。所以這類特徵的作品,沒辦法成為新偵探小說的範本。

(客人)話說回來,您剛才本來要詳細介紹遊戲論的,那麼談談遊戲論如何?

(主人)這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本性難移。我剛開始寫偵探小說沒多久,當時的無產階級作家前田河廣一郎 氏在大正十二三年左右的《新潮》上發表了兩篇短文《究明偵探小說》、《偵探小說心理》。主旨是偵探小說是擁護資產階級的小說,作家應多創作反資本主義式的偵探小說。我在《新青年》上反駁了這個說法,我說偵探小說是「理性的遊戲」,所以並非有資本主義或無產階級的立場。依作家的性格,要寫出贊同或反對資本主義的作品也不是不可能,但那與偵探小說的本質無關。更久之後,我發表了一則短篇《煙蟲》,結果這次受到了左翼人士的讚賞,但那也只是巧合,選擇以軍人為主角只因其適合描寫一個怪現象,我從未刻意在我的作品中突出反軍國主義。

(客人)我覺得您有些偏離主題了。

(主人)遊戲論,是吧?我剛才的話其實也涉及一二,很早以前,我骨子裡就是個偵探小說遊戲論者。文學是放眼人生、尋找真實,描寫人類世界種種悲歡離合,或談論神與惡魔的一種藝術形式。偵探小說當然無法避開這類要素,但中心主旨卻全然不同,是將人為製造的謎團——最為不可思議的謎團——甚至看似不可能的謎團以邏輯加以清晰化,以獲得解謎樂趣為目的的小說。這個謎團可以是人生之謎,但人生之謎自古以來便是哲學與文學的中心課題,沒必要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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