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我將隨哈雷彗星離去 第三章 我自墳墓中的美夢

幾天之前,我寫了一封長信給約翰·豪厄爾斯,熱情洋溢地、發自內心地誇獎他作為這所房子的建築師所做的一切了不起的工作。我還非常清楚地記得童年時期的約翰,記得他成長過程中的那些情景和故事,而後我們便成了朋友,成了忘年之交。

有件事情令我覺得似乎非常奇怪、也非常不可思議甚至非常不可能,那便是我一直都是這樣活著,活著,活著,並且一直是這樣枯燥地、頑固地、毫無止境地活著,以至於在不知不覺間,我已經到了這樣的一天,我能夠讓這個一直追隨在我身後的孩子為我造一座房子,讓我頭上有片瓦。我至今還搞不明白這個孩子做的這件事。

我非常了解這個孩子。並且我認為這種了解開始的非常早,當這個孩子七歲時,我就自信對他非常了解。那個時候他同他的父親曾經來過哈特福德,並在我們這兒住了一兩天,就是在那一兩天里我認識了他。

這應該是三十年前的舊事了,那個時候我們家那位目前早已逝世了的黑人廚師,我們的老朋友喬治到我們家還不久。豪厄爾斯同約翰來了之後被安頓到底樓我們稱為桃花心木室的那個房間內。一天,約翰清早便起來了,在家裡四處尋找,輕手輕腳而又小心翼翼地踮起了腳尖走路,似乎在急切地尋找著什麼。

大概他還不習慣同黑種人相處,但既然已經七歲了,他對於《天方夜譚》肯定非常熟悉。他在找東西的路上,無意中朝飯廳瞥了一眼,不知看到了什麼場景,於是快速地逃到了他的父親那裡,將他搖醒,嚇得什麼似的。他著急地說:「爸爸,快點起來,你看,那奴隸正在擺桌子哪!」

我對這個故事的本意進行了回憶,是想要自己將有關那位建築師的話儘可能地說得生動、有力、周到一些,因為就在昨天晚上,我收到了他父親的信。信上是這樣說的:

「謝謝你給約翰寫信,告訴他你在那座房子裡面居住的時候的愉快心情。在我看來,收到這樣一封美好的信,是比擁有一座最豪華的別墅還要令我高興的。」

我還能夠自豪厄爾斯的信中再次引用一段話:

「我一直都在想一個問題,那天,如果奧爾德里奇還活著的話,他應該會感覺多麼得意,他肯定會自我們這些老態龍鐘的人的身上開些什麼玩笑。對了,究竟希金森上校有多大?有他在,你便會顯得年輕了。我也有同樣的感覺。」

提起有關年輕的話題,我便想起了那個時候人們經常同我說的一句話——如果你按照自己的年齡與別人同樣禿了頭的話,你就不會顯得如此年輕,你用的是什麼辦法,將你那頭蓬亂的頭髮保養得如此之好?你是怎樣讓它不往下掉的?

對於這樣複雜的問題,我如果想給人滿意的答覆的話,就非要設法提出來一套理論才行,但我又偏偏缺少有關這方面的知識。所以我只好實話實說,告訴他們,按照我的看法,我的頭髮之所以至今還沒掉多少,是因為我長期都注意保持它們的乾淨。

我的習慣便是,每天早上,使用肥皂水將頭髮徹徹底底地揉搓一遍,之後用水沖洗乾淨,接下來用肥皂沫將頭頂塗得厚厚的,再拿一塊粗毛巾將這些肥皂沫擦掉。這樣一套程序下來,每根頭髮上都塗上了很薄的一層油——那便是肥皂上的油。接著,再將頭髮沖洗一遍,再上油,如此之後就令頭髮柔和、細軟而又滑溜溜的,整天感覺瀟瀟洒灑、舒舒服服的,髮型便也不會變樣。

雖然不管是在鄉下還是城裡,空氣中老是飄著無數各種各樣的微塵,在經過十個小時之後頭髮免不了又變髒了,但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它卻基本上是乾淨的,不至於摸起來感到粗糙或是不舒適。但是,話又說回來,如果頭髮真的經過了二十四個小時的污染,也便絕對會髒得厲害了,以至於洗時水上會漂著明顯一層污垢。

我這裡又有了一樁奇怪的事情:聽了以上我有關頭髮保養的解釋說明,人們一直都覺得難以置信,並都會對那句不變的傻話進行引用來作為回答,那便是我們的俗話——「清水傷頭髮,因為它會令髮根變得腐敗」。說到這句話時,那些人的口氣都是十分肯定的——這個口氣儼然是將說這話的人認真研究過這件事這一事實給顯示出來了,對於它的各個方面都特別懂行,最後將這樣的真知灼見得出來了。我便經常問他們:「你是怎樣知道的呢?」

——那個非常自信的人便立刻現了原形。他的那些所謂結論並沒有任何的實踐基礎,也沒有料到我會這樣問,當然並不怎麼清楚該說些什麼。如果我問他,他有沒有由於將頭髮搞濕了而發現自己的頭髮被弄糟了呢,他沒有辦法回答,因為他平常深恐髮根腐爛,並不怎麼將頭髮搞濕,所以他講的話,並不是根據自己的親身經驗所得出來的。如果我問他,他說的頭髮濕了會令髮根腐爛的話,他有沒有親眼見到或是親耳聽到過,結果他連一件實例都舉不出來。接下來當我一點都不客氣地進一步追問時,他最後便不得不承認:「我只不過是聽說過,並且人家都這樣說,說水會令頭髮根腐爛。」

啊,這件事是多麼的奇怪啊——對於水傷頭髮這個說法,人們的盲目信仰就如同他們對於宗教以及政治的態度一樣。人們在宗教以及政治方面的信仰、理念和觀點,幾乎每項都是二手的,並沒有誰親身考察過,他們的消息都得之於那些所謂的權威人士。而這些權威人士說時也未必對自己所說的東西真正考察過,而是自其他的沒有進行考察的人那裡得來的,所以說,其實他們的意見連一個銅板都不值。

看,人類便是這樣一群稀奇古怪而又滑稽有趣的笨驢。人們總是沒有顧忌地、不斷地洗刷著自己的身體,他們洗自己的臉、眼、耳、鼻、牙、嘴、手、身、腳、腿,等等。在這些過程當中,他們堅決認為清潔身體的重要性僅僅次於信奉神明,而水在保護健康方面則是最為乾淨、最為崇高、最為可靠的物質,完全沒有危險,除了對頭髮不適用這個例外。

每個人都在想盡方法來保護他們的頭髮免於遭受潔凈的禍害,他們真心誠意而又謹小慎微地令自己的頭髮保持骯髒,否則便會掉發。每個人都相信這句話,但就是找不到一個真正這麼試過的人,找不到一個通過了親身思考、經歷、試驗以及證明才得出這一結論的人。我們永遠都找不出一個基督徒,能夠擁有如此有價值、有幫助而又有意義的知識,並不是依靠那些永恆不變、不言自明的「大家都這樣說」。在我漫長的七十二年半的人生歲月當中,我還從沒有見過這樣一個像人類一樣的驢子哩。

實際上,我們越是對這件事進行研究,就越會發現這個結論實在是有些古怪、詭異而又沒有什麼道理。我們每人在吃飯之前都用水洗手,擦肥皂,洗乾淨,吃晚飯之前也洗,吃早飯之前也洗,吃中飯之前也洗。這個習慣,是通過老經驗,而不是通過猜測養成的,我們知道在全部這些場合,當我們的手髒了的時候,需要洗一洗來保持身體健康。

頭髮也同樣是身體的一部分,它們像我們的雙手一樣,成天暴露在外面、無法得到其他遮蓋物的保護,它們難道就不會整天沾到髒東西嗎?大家難道都認為,雖然周圍空氣很臟,身體其他那些暴露在外面的部分也是髒的,只有頭髮卻能夠自己一直保持清潔嗎?

這些年來,不管是春夏秋冬、陰晴雪雨,一年四季我都穿著白顏色的衣服,於是人家便說我脾氣古怪 。按照他們這樣的理解以及說法,我這樣做是源自我在堅持在衣服方面保持乾淨——堅持在骯髒的世界裡面保持乾淨,從而令自己成為赤道以北全部基督教國家裡面唯一的一個衣服乾淨的人,這是因為我總的說來,就是個怪人。是的,我是這樣的一個人。一天之中,衣服總是會被弄髒的——就像我們的雙手那樣。假如我每天只洗一次,經歷這麼長時間,自然會被弄髒,而這樣馬虎,肯定會遭受到每個夫人以及紳士的嘲笑。

在全部基督教的國家內,人們一直都是喜歡穿著黑色的衣服出席宴會或是其他重大的場合,這表明,這些人的衣服自第一天穿起來時便是髒的,以後則是日積月累,經年累月,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越來越臟,直到衣服被穿破為止。在宴會上,人們穿著黑色的衣服,似乎能夠令自己顯得莊重些、神氣些。但是,這種參加宴會時穿的禮服,與其說是私人動產,還不如說成是公家的不動產,這是因為在它上面沾了這麼多土,簡直都肥沃到了能夠在上面播下種子,日後收割莊稼的程度了。

一旦人類盲目地陷入了一項迷信,除非到他死去,否則永遠都無法排除。多少年來,每年克萊門斯夫人都會得一種致命的疾病——赤痢 。而她那救命的良藥也總是一片熟透而又新鮮的西瓜,並且藥到病除,經濟實惠而又輕鬆愉快,用來代替醫生通常所開的——並且往往是沒有療效的——那些等同於慢性自殺的烈性有毒的藥品。

以克萊門斯夫人的實際情況來說,在她漫長而又頻繁的病史當中,每次僅要吃一片西瓜便立即能夠瓜到病除,痛苦全無,而且能夠保證在一年之內不再犯。但我卻從來都沒能說服哪個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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