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章 蓬山一萬重

蘇冠蘭躲在寢室里給丁潔瓊寫信:

給親愛的瓊姐:

今天是『聖瓦倫丁日』——情人節。今天,全世界的有情人將互贈鮮花、心形首飾或巧克力,我倆卻只能用紙和筆……

時值民國二十三年 二月十四日的清晨。

「情人節」十八世紀出現於歐洲,後來逐漸蔓延到世界各地歐化的人群。

傳說紀元二七〇年羅馬皇帝克羅迪二世頒旨禁止人們結婚,因為新婚男子不願上戰場。但瓦倫丁主教對抗聖旨,繼續秘密為情侶們主持婚禮。克羅迪二世大怒,判他以死刑,並於二月十四日處決……

兩個世紀之後,瓦倫丁主教被教皇封為「聖人」。每年二月十四日從此成為「聖瓦倫丁日」。

相形之下,蘇冠蘭更喜歡另一個傳說:每年二月十五日古羅馬「牧神節」節日期間少女少男們打情罵俏,風流逍遙,放肆偷情作樂。姑娘們將內衣藏進一隻精美的木匣,讓小夥子們挨個伸進手去「抽籤」,抽著誰的內衣,在未來一年內便有權成為這個姑娘的情人……

牧神節因此被教廷視為低俗不雅。由於它緊貼瓦倫丁犧牲的日子,教廷索性將它從二月十五日改為二月十四日,並命名為「聖瓦倫丁節」。世俗百姓則實事求是地稱之為「情人節」。

無論如何,「情人節」這個美好的節日,這麼美好的字眼,卻由此註定了總是跟瓦倫丁相關,也就跟死亡、殘酷、痛苦和永訣聯為一體……

然而情人節畢竟是情人節!情人節理應屬於有情人。蘇冠蘭跟丁潔瓊約定,每年情人節那一天都要給對方寫信。現在,蘇冠蘭接著寫道:

哪見過我倆這樣的愛人、戀人、情人啊?相識相愛將近五年了——一千六百多個日日夜夜,居然連一次面也不曾見過!情人節之際,竟然連幾朵鮮花、一束玫瑰也不能彼此饋贈,更別說想像之中和期盼已久的相擁相吻!真是令人感慨,悲哀!真沒想到,交通和通信如此發達的今天,我們仍像古人般艱難地「紅葉題詩」,「魚傳尺素」;像牛郎織女般「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何況,牛郎織女每年「七夕」尚能「打鼓吹蕭銀漢過,並肩攜手鵲橋游」啊!

寫到這裡,蘇冠蘭雙眶發熱,停下筆,閉上眼。閑暇之時,他是喜歡讀一點舊體詩詞的;現在的他,不由得想起了李商隱的詩句:「劉郎已恨蓬山遠,更隔蓬山一萬重!」他憶起四年多前那個難忘的日子,那個悲哀、屈辱而無奈的日子。那天夜裡,他在父親和校長的壓力下被迫「訂婚」,「宣誓」,從此成為葉玉菡的「未婚夫」……

這事必須讓瓊姐知道!他立刻給瓊姐寫信。可是,天哪,這信怎麼寫啊?剛收到瓊姐的第一封信,那信讓蘇冠蘭心潮澎湃,激動不已,沉浸在幸福之中。而自己寫給瓊姐的第一封信,帶給對方的將會是什麼呢?蘇冠蘭心中明白,深感慚愧和悔恨;但是,這信不能不寫,這事不能不談,不能讓瓊姐長久地蒙在鼓裡……

瓊姐收到信後果然深感震驚。她很快回了信,看得出信紙上滿是淚水浸染的痕迹。瓊姐寫道:她幾乎要成為「宿命論」者了,預感到某種濃重陰影籠罩著她今天和今後的命運,使一切都變得冷酷無情。

瓊姐寫道:

前年上海大動蕩後,血雨腥風隨即襲來,白色恐怖籠罩中國,她的父母雙雙被捕,之後一直杳無音信。作為職業革命家,丁宏夫婦對兇險前景有充分估計,給女兒留了一筆錢,把她託付給法租界一位猶太人朋友,並在那位鋼琴家開辦的「上海藝術大學」寄宿和求學……

命運不斷地賜福予我,又不斷地懲罰我。上帝賜予我那麼好的雙親,可又無情地把他們從我身邊奪走;上帝把你賜予了我,可事情居然變成這樣!真沒想到,我還沒開始戀愛呢,便已遭逢失戀!真沒想到,我愛上的竟是另一個女子的「未婚夫」!我有一種不祥的預感,即你將為你的「訂婚」、你的「誓言」付出代價——很大的、甚至是終身的代價!因為你人品很好——這就決定了你必然會為自己說過的一切負責,而我愛的就是你的人品,你對人負責的精神……天哪,命運竟能以這種方式揶揄人!

你和她幼年曾「指腹為婚」(就用這種比方吧)。那可以說是「封建」,是「包辦」,是可笑的,對你沒有任何約束力;但是這次不同,這次有你本人的宣誓,而誓言是必須信守的!天哪,你該怎麼辦,我又該怎麼辦呢?我想我們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沿著這條崎嶇坎坷的漫漫長途走下去,走下去,一直走下去,百折不撓,在愛情上堅貞不屈——我希望我們能感動上蒼,發生奇蹟,我祈禱上蒼注視這一切,注視我們,賜福予我們,讓有情人終成眷屬!

丁潔瓊的信中有那麼多「天哪」,簡直像「天問」似的——

天哪!在你「走投無路」之際,怎麼就沒想到我,怎麼就沒想到我們共同的未來呢?你怎麼就選擇了「宣誓」,「訂婚」,投降,屈膝呢?你本來可以拒絕父親,離開齊大,到南京來,到我身邊來呀!你信中引用了魯迅先生的話:「第一,便是生活。人必生活著,愛才有所附麗。」——但這是小說主人公的話,不是魯迅本人的話!而且,我們不是「涓生」「子君」,我們怎麼會「生活」不下去呢?你知道我是多麼的愛你,你知道我會跟你在一起的;你知道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好人(譬如凌教授和夫人),他們會關心和幫助我們;你應該看得出我們不至於連活下去的錢也沒有;即使我們沒錢,你也應該想到我們還年輕,我們受過教育,我們有自己的視野和襟懷,只要我們在一起,一起奮鬥,一起操勞,我們就能闖出自己的一片天地!起碼,我們可以隱居在江南某處小填或鄉村,當小學教員——即使是那樣,我們照樣會幸福,起碼會比現在幸福得多!

看著「宣誓」、「訂婚」、「投降」、「屈膝」等字樣,蘇冠蘭感到臉上發燙。此外,他嚮往的是「諾貝爾」,而不是「小學教員」。他想起哲人的說法:人生在世,女人為愛情,而男人為事業——蘇冠蘭一直為自己的事業心感到驕傲;而現在,他開始覺得愧悔;甚至領悟到一種哲理——就算是「哲理」吧:沒有人類便沒有事業,但沒有愛情便沒有人類!

不要責怪我,冠蘭弟弟!我知道自己太過分了,也許還苛刻,自私。你剛回去就遇到這種「突然襲擊」,措手不及;你連個商量的人也沒有,一切靠你獨力應對。你「自以為是」,給對方出了個「二十年」難題……你做到了你當時認為該做和能做的事。這也說明你不了解女性,不懂得上帝當初何以創造夏娃。女性是為愛情而存在的,正是愛情使人類作為一個物種得以生存和進化。即如我吧,別說「二十年」,為了真正的愛情,哪怕付出終身,付出生命,我也情願!

讀著瓊姐的信,特別是「哪怕付出終身,付出生命,我也情願」這樣的字句,蘇冠蘭靈魂悸動!

丁潔瓊當初收到蘇冠蘭的信後,去找過凌先生。果然,教授說,事情到了這一步,成了這個樣子,就不好辦了!如果蘇冠蘭堅持拒絕「訂婚」和「宣誓」,那就是另一回事。

凌教授還說,「令尊」的性格和為人在學界早已為人所共知,你生為蘇鳳麒的兒子而有如此遭逢並不令人感到奇怪。他感嘆道,今後只能讓時間見證一切了;最好是像我企盼的那樣,發生「奇蹟」。素波夫人說,你那「二十年」之約也許是對的;就眼前來說,也只能寄希望於「二十年」了。二十年太長了!二十年中什麼情況都可能發生。她想,不會有任何年輕女子能為一個如此渺茫的約定,特別是為一個根本不愛她的男子,去耗盡自己的青春和幸福……

但是,無論是凌教授還是他夫人抑或是我,誰也沒想到更沒說到,面對這麼一個沒有任何憑據的「誓言」和約定,可以反悔,可以說話不算話,可以背信棄義!我想,也許,它的嚴重,還有它的神聖,正在於此吧。

「一千六百多個日日夜夜」之前,蘇冠蘭被迫「訂婚」,蘇鳳麒離開濟南的當晚,朱爾同告訴蘇冠蘭:今後你與瓊姐通信務必特別小心,千萬不能被卜羅米他們覺察。你最好不要自己去投寄信件,我可以代勞;瓊姐的來信,更萬萬不能再寄到齊大了!他坦誠相告:他當初住在芝蘭圃,就是卜羅米特意安排的……「為了讓我監視你!」朱爾同說,「他說你是良家子弟,『監視』只是為了防止你誤入歧途而已。」

「我能誤入什麼歧途呢?」

「當然不是賭博、抽大煙或逛窯子。他們知道你不是那種人。卜羅米說了,要監視的,一是你跟女孩子的來往,二是跟魯寧那種人的來往。」

「那,你打算怎麼辦呢?」

「我?我當然要恪盡職守啦!」朱爾同笑起來,「他們可說了,要給我很多好處呢。」

朱爾同的大哥朱予同是山東省立第一師範的國文教師,家在濟南。朱爾同說:「我大哥為人很好。今後,瓊姐的信就寄給他轉交吧。」他還當機立斷,跑到郵局,以蘇冠蘭的名義給瓊姐拍了個電報,簡略告知了今後的通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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