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平等與不平等 三 「等價交換」?中美望廈條約

作為大洋彼岸新興的工商國,美國對世界市場變化的敏銳可謂異乎尋常。當大英帝國的戰艦出現在中國海時,合眾國的商人和政治家立即意識到,東方出現了不應放棄的贏利機會。

即使在戰爭期間,美國便派加尼(Lawrence Kearny)司令率東印度艦隊來華,其任務有二:一是戰時護僑,二是制止美船走私鴉片。1842年4月加尼到達廣州後,對此兩項任務均未執行, 反得知戰爭結束、南京條約簽訂便展期回國,徑自致函兩廣總督祁𡎴,要求最惠國待遇。祁𡎴一面上奏,一面答覆加尼,待欽差大臣伊裡布到粵後「再行辦理」。

道光帝得知此訊後,對美方的要求全然拒絕,12月12日諭令伊裡布:

總當循照舊章,不可有所增改。

倘敢覬覦設立馬頭等事,務即剴切諭止,斷不準稍為遷就。總期於懷柔遠人之中,示以天朝定製,俾無滋生事端為要。

很顯然,儘管英國已扯破「天朝」的帷幕,道光帝仍欲對其他國家堅持「天朝定製」,但又提出了不準「滋生事端」的先決條件。

就在此時,一些性急的美商等不及新口岸開放,駕船北上寧波等處(比英商還早)新辟生財途徑。此一突然行為,在新敗未久驚魂未定的地方官及朝廷,引起一陣緊張情緒。

針對這一新情況,正在途中的伊裡布在廣東南雄出奏,對道光帝的旨令表示異議。他聲稱,美英早有勾通,且服飾船型不辨,若美商打著英國旗號前往新辟口岸,豈不「德在英國,怨在中國」?這位油滑的老臣沒有提出對策,僅稱待其到粵後與廣東督撫商議,然後「會奏請旨遵辦」。 實際上,伊裡布已有腹案。

兩江總督耆英因美船北上事,收到了道光帝內容相同的諭旨。 他也上奏反對,理由與伊裡布完全相同。所不同者,他沒有吞吞吐吐,而是明確表態:

法窮則變。與其謹守舊章致多棘手,莫若因勢利導,一視同仁。

這篇1843年1月3日付驛的奏摺,透露出耆英與伊裡布在南京時就討論過對策。 他們已經感到,南京條約後清朝已守不住「天朝」舊制,「一視同仁」是他們處理戰後中外關係的原則。

道光帝收到耆英、伊裡布奏摺後,態度180度轉彎,稱伊裡布所言「不為無見」,命耆、伊函商對策,即授權耆、伊處置。 而耆、伊的擔心又轉化為英國允不允他國沾利,璞鼎查的「毫無靳惜」之承諾會否變卦。此又演化為中英虎門條約最惠國條款之由來。

伊裡布亡故。耆英繼任。中英虎門條約簽訂。而加尼早在1843年4月回國。耆英召見新任美國領事福士,莊嚴宣布「皇恩」。但這位與旗昌洋行、鴉片走私頗有瓜葛的外交官,反宣布了一項讓耆英震驚的消息:美國全權委員顧盛(Caleb Cushing)攜帶國書已在來華途中,準備進京覲見皇帝並談判簽訂條約。

無論今天的人們對福士的信息持何種看法,但對於「天朝」無疑扔下了一枚炸彈。問題的關鍵在於進京覲見。馬戛爾尼、阿美士德在乾隆、嘉慶兩朝引起的震蕩,至道光朝仍餘波未消。南京條約談判中,英方曾就進京一事試探,清方斷然拒絕。 耆英一下子聯想到新訂立的虎門條約給予英人的片面最惠國待遇,懷疑英美勾結,讓美方「巧為嘗試」。 由此角度發現片面最惠國條款的危害,又是「天朝」觀念的特殊表現。

就國際慣例而言,一國元首派代表覲見他國元首,自是一件不能再平常的事情。但在「天朝」則不然。大皇帝本是「君臨萬國」的天下共主,不應當去接待一個非為朝貢的使臣。耆英在內心中認定,若讓道光帝面對一個不跪不拜的「夷」人,那四裔群「夷」自然不免滋生輕慢之心,就是內地熟讀經史、詳知禮儀的士子們,也會對清朝的合法性發生懷疑。跪拜是一種禮儀,今天的人們往往忽視此類形式而注重實際,但在以「禮」治天下的儒教國家中,其中的意義之重大又是耆英所深知,絕不敢掉以輕心的。由此,耆英告訴福士:

(美國)素來恭順,久邀大皇帝聖鑒,必蒙曲加體恤。該國到粵已歷重洋七萬里,再由粵赴京,往返路程又在一萬里以外,必不忍令該國使臣紆道進京,彼滋勞費。即使為貿易之事進京,亦必奉大皇帝諭令,發回覆議,徒勞跋涉。

耆英告訴福士,進京勢必徒勞無益,讓他去函阻止美使來華。由於中英談判已經結束,耆英即將離粵,臨行前交待因參與中英談判有「功」而遷廣東布政使的黃恩彤,若美使到粵,「婉為開導」,「飭令回國」。

據耆英的奏摺,福士表示同意去函勸阻顧盛去華,但實際上福士並沒有這麼做,反給美國政府的報告中寫道,清朝為消除外國使節進京的理由,會在廣州給予更好的條件。

看來,福士倒是窺破底蘊,找到了最易擊打的柔軟的腹部。

南京條約簽訂的消息傳到華盛頓,美國總統泰勒(John Tyler)立即於1842年12月30日咨會國會,要求派遣委員(issioner)前往中國,與清朝交涉。1843年3月,國會批准撥款4萬美元作為此項使命的費用。此後,44歲的眾議員顧盛被任命為使華委員。為了提高他的身價,還特准其穿著少將禮服。

1843年5月8日,美國國務卿韋伯斯特(Daniel Webster)頒給顧盛詳細的訓令,主要內容可概括為兩點:一、在通商事務上,要求與英國同等的權利,即最惠國待遇;二、如有可能,應進京覲見清朝皇帝,面遞國書。 不難看出,前者是硬任務,後者是軟指標。

7月31日,顧盛搭艦離美,攜帶了兩份國書:一是授權締約的證書,一是進京覲見皇帝時面遞的國書。而其他物品中,最費心思的當數送給清朝皇帝的禮品。為了不致於被誤作貢品,泰勒總統親自審定了禮單:航海地圖,地球儀;六輪手槍、步槍;蒸汽戰艦模型、蒸汽挖掘機模型;關於構築要塞、造船、海陸軍戰術、地質、化學的書籍以及《美國百科全書》;電話機、望遠鏡、氣壓計、溫度計……這自然是為了顯示美國在軍事和科技上的優勢,但就客觀而言,正是戰敗的中國急需之物。可清朝官員卻將之視為「奇技淫巧」,耆英後來謝絕了。

顧盛由大西洋而印度洋,於1844年2月24日乘美艦沒蘭得灣號(Brandywine)至澳門。27日,向護理兩廣總督廣東巡撫程矞采發出照會,通知此行的目的在於締約,並「不日進京」。最讓程矞采震驚的,可能是照會中下面一段話:

約一月之內,候該兵船(沒蘭得灣號)滿載糧食,並預備各船事體,然後駛赴天津北河(海河)口而去。

程矞采當即派黃恩彤前往交涉,但顧盛「詞極恭順」,「意殊膠執」。眼看一個月過去,程矞采毫無進展,只得於3月22日出奏,報告情況。

就在程矞采與顧盛交涉同時,道光帝因澳門葡萄牙通商案未決等因,於3月19日調兩江總督耆英為兩廣總督。 4月9日,收到程矞採的奏摺,命耆英速赴廣東。4月22日,再得程矞采奏摺,得知美方「止與欽差大臣商酌」,又下旨:

耆英現已調兩廣總督,各省通商善後事宜均交該督辦理。著仍頒給欽差大臣關防,遇有辦理各省海口通商文移事件,均著其鈐用,以昭慎重。

這道諭旨是「天朝」對外體制的重大變更,由此確立長達15年的由兩廣總督例兼管理各國通商事務欽差大臣的慣例。從操作層面來看,清朝可避免西方使節直接與朝廷打交道,西方列強亦可免除與禮部或理藩院交往而引起的不快,不失為一種折中的解決方法。

道光帝同時頒給耆英的另一諭旨中,強調了阻止美使進京,未提締約一事,只是含混地稱:

務當籌畫盡善,始終無弊,不至別生枝節。

耆英於4月16日由南京起程,星夜遄行,5月30日趕至廣州。在此期間,程矞采與顧盛展開了一場照會戰,來往照會達十餘通。 程矞采要求顧盛放棄北上,就地解決,並援璞鼎查為例證,這自然不盡合理;而顧盛提出,若按璞鼎查之例,「則必先令中國人民再罹兵燹之災,尤須在中國海岸佔一島嶼,以為官兵屯寄之所」,言辭中充滿恫嚇。 4月13日,美艦沒蘭得灣號強行闖過虎門駛入黃埔並鳴炮。這艘載炮64門、官兵500餘人龐然大物的炮聲,無疑對廣東官員心理上施加重大壓力,提示著前不久結束的戰爭,儘管後來顧盛在照會中宣布,鳴炮只是「照西洋諸國成規」,並無戰意。

因此,耆英認為,擺在他面前的任務有兩項:一是阻止美使進京,這在諭旨中有明確指示,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二是防止由此而引起戰爭,這在顧盛照會中屢屢閃示。他並不知道,美國政府此時無開戰之意,且按美國法律,宣戰權屬於國會而不掌於政府。至於最關緊要的是否應該與美國締結一項條約,他似乎沒有仔細想過。既然一年前他已向美國領事宣布「皇恩」,美人已享有與英人同等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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