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朝的軍事力量 一 武器裝備

如果我們用一句話來概括鴉片戰爭時期中英武器裝備各自的水平,那就是,英軍已處於初步發展的火器時代,而清軍仍處於冷熱兵器混用的時代。

至於清軍使用的冷兵器,即刀矛弓箭之類,名目繁多,記不勝記。好在這類兵器具有直觀性,其使用方法及效能,也為一般讀者詳悉。這裡重點放在清軍使用的火器。

人們對於鴉片戰爭時期的清軍火器,常冠以「土槍土炮」之謂。假如這僅僅指製造者,甚至製造工藝而言,似乎也有道理,但就火器的型制樣式說來,卻是一種誤解。

火藥和管型火器都是中國發明的,但中國一直處於前科學時期,沒有形成科學理論和實驗體系,使得中國火器的發展受到了根本性的制約。至鴉片戰爭時,清軍使用的火器,主要不是中國發明研製的,而是仿造明代引進的「佛郎機」、「鳥銃」、「紅夷炮」等西方火器樣式製作的。由此可以說,清軍使用的是自製的老式的「洋槍洋炮」。就型制樣式而言,與英軍相比,整整落後了二百餘年。

清軍使用的鳥槍,其原型可追溯至1548年(明嘉靖二十七年)的葡萄牙火繩槍, 此後幾經改良,成為主要單兵火器之一。

鳥槍是一種前裝滑膛火繩槍。發射前須從槍口裝填火藥,再塞入彈丸,以火繩為點火裝置。根據《皇朝禮器圖式火器》的記載,清軍鳥槍的種類達58種之多,大同小異。其中裝備最多的是兵丁鳥槍。

兵丁鳥槍用鐵製成,槍長2.01米,鉛彈丸重1錢,裝填火藥3錢。射程約100米。射速為1至2發/分鐘。

英軍此時裝備了當時世界上比較先進的兩種軍用槍:一是伯克式(Barker)前裝滑膛燧發槍。其點火裝置為磨擦燧石。槍身長1.16米,口徑為15.3毫米,彈丸重35克。射程約200米。射速為2至3發/分鐘。該槍約1800年研製成功,後裝備部隊。二是布倫士威克式(Brunswick)前裝滑膛擊發槍。點火裝置為擊發槍機撞擊火帽。槍身長1.42米,口徑為17.5毫米,彈丸重53克,射程約300米,射速為3至4發/分鐘。該槍約在1838年起陸續裝備部隊。

由此可以看出,與英軍相比,清軍鳥槍在型制上的缺陷是:槍身太長(裝葯、填彈和射擊均為不便);點火裝置落後(風雨天效能極差)。而在性能上,又有著射速慢、射程近這兩大致命傷。如果我們以射速、射程的參數對照,大致可以推論:兩支兵丁鳥槍不敵1支伯克式槍;而1支布倫士威克槍,可頂5支兵丁鳥槍。如果再考慮到由製造工藝而引起的射擊精度這一要素, 這種差別恐怕還得加倍。

此外,值得我們注意的情況有:

一、由於清軍鳥槍太長無法再裝槍刺(此時西方軍用槍皆有槍刺),由於清軍鳥槍射程射速性能差,以至短兵相接難以應敵,由於清軍軍費的限制,此時清軍士兵尚未能全數配備鳥槍,仍有一部分使用刀矛弓箭。據估計,就全國範圍而言,鳥槍手與刀矛弓箭手的比例大約是5:5。 在鴉片戰爭中,刀矛弓箭之類的冷兵器在戰場上用處不大。

二、由於承平日久與軍費限制,清軍鳥槍並無定期修造報廢更換制度。在一般情況下,鳥槍使用幾十年極為平常,而在我見到的材料中,竟有使用166年尚未更換者。

三、由於鳥槍數量不足,在鴉片戰爭中,各地又紛紛趕製了一批,配發作戰部隊。然而,這些趕製的火器,質量尤其低劣。

加上這些因素,可以試想一下,多少支兵丁鳥槍方能抵得上一支伯克式或布倫士威克槍?如果把這些槍改換成持槍的士兵,可以再試想一下,多少名清軍士兵方能抵得上一名英軍士兵?

清軍使用的火炮,如同其鳥槍,其原型可追溯至明代。 康熙年間,西方傳教士南懷仁等亦幫助清朝監製了許多火炮。因此,清軍的火炮儘管名稱繁多,但從樣式上來看,主要是仿照西方17世紀至18世紀初的加農炮系列。

由於在18世紀內,西方火炮樣式並無重大變化,至19世紀鴉片戰爭時,與英軍相比,清軍火炮在樣式及機制原理上大體相同,兩者的差別在於製造工藝引起的質量問題上,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鐵質差。工業革命使英國的冶煉技術改觀,鐵質大為提高,為鑄造高質量的火炮提供了良好的原料。清朝的冶煉技術落後,爐溫低,鐵水無法提純,含雜質多,鑄造出來的火炮十分粗糙,氣孔氣泡多,演放時很容易炸裂,自傷射手。 清軍針對此問題主要採用兩策。一是加厚火炮的管壁,使清軍的火炮極為笨重,數千斤巨炮,威力反不如西方的小炮。二是使用銅作為鑄炮材料。由於當時銅資源缺乏,銅炮十分罕見,視為利器。此外,對於已經鑄成氣孔氣泡較多、容易炸裂的火炮,清軍則減少火藥填量,這又降低了火炮的威力。

二、鑄炮工藝落後。英國此時在鑄造上已採用鐵模等工藝,並使用鏜床對炮膛內部切削加工,使之更為光潔。清朝此時仍沿用落後的泥模工藝,鑄件毛糙,又未對炮膛進行深入的加工,致使炮彈射出後,彈道紊亂,降低了射擊精度。英方此時因科學的進步,對火藥燃燒、彈道、初速度等方面已進行研究,火炮的各種尺寸比例和火門的設計,比較合理。而清方對火炮只是仿製,不懂得身管/口徑比例,以及火門位置在火藥燃燒中的實際意義,結果,許多火炮的比例不合,絕大多數火炮的火門口開得太前、太大。

三、炮架(炮車)和瞄準器具不全或不完善。炮架(炮車)是調整火炮射擊方向和高低夾角的器具。清軍對此不甚重視。至鴉片戰爭時,清軍的許多火炮沒有炮架,只是固定的。一些炮架只能調整高低夾角而不能左右活轉,限制了射擊範圍。已設的炮架,大多用粗劣木料製成,演放後,炮架震松,難以使用。讓人吃驚的是,清軍的許多火炮竟無瞄準器具,或只有「星斗」(用以確定射擊方向)而沒有「炮規」(用以確定高低夾角)。士兵們主要靠經驗來瞄準。

四、炮彈種類少,質量差。英軍此期使用的炮彈有實心彈、霰彈、爆破彈等品種;而清軍只有效能最差的實心彈一種,且有彈體粗糙或彈徑偏小的缺陷。

此外,清軍火炮在管理上亦同鳥槍,並無定期造換制度。由於平常並不使用,許多露天擱置在炮台、城垛等處的火炮,日晒雨淋,炮身鏽蝕。至鴉片戰爭,這些火炮的使用年限大多已經很長,清初鑄造的比比皆是,有的甚至是前明遺物。 若不蒸洗試放,誰也不知能否使用。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儘管中英火炮樣式大體相同,但因質量的差距,使之具有射程近、射擊速度慢、射擊範圍小、射擊精度差、射中後炮彈威力弱等缺陷。這些缺陷中,哪一項不是致命傷?

鴉片戰爭中的絕大多數戰鬥,是清軍的岸炮與英軍的艦炮之間的炮戰。按常理說,海岸炮依託堅固的陸地,可不計重量、後坐力等因素,而製作得更大,射程更遠,威力更大。實際上清軍的岸炮一般也重於英軍的艦炮。但是,在戰鬥中,雙方火炮的威力卻發生了逆轉。當戰場上硝煙散盡之後,我們不得不驚愕地面對悲慘的事實:清軍在戰爭的全過程中未能擊沉英軍的一艘戰艦或輪船,而自己的陣地卻被打得千瘡百孔。

與槍、炮相關連的,是火藥。

鴉片戰爭時期,中英火藥處於同一發展階段,皆為黑色有煙火藥,其主要成分是硝、硫、炭。然而,同樣是因為質量問題,使中、英在火藥上的差距大於前面所提的火炮。這裡面的關鍵,乃是科學與工業。

1825年,歇夫列里在經過多次實驗後,提出了黑色火藥的最佳化學反應方程式:

2KNO+3C+S=KS↓+N↑+3CO↑

據此,在理論上,硝、硫、炭的配組比率以74.84%、11.84%、11.32%為最佳火藥配方。英國按照這一方程式,配製了槍用發射火藥(硝75%、硫10%、炭15%)和炮用發射火藥(硝78%、硫8%、炭14%)。 這兩種配方被西方各國確定為標準的火藥配方。除了科學帶來理論上的進步外,工業革命又帶來了機械化的生產。 英國此時的火藥已在近代工廠中生產,居於世界領先地位。

中國的火藥,起源於煉丹道士的偶爾發現,這就使中國的火藥理論一開始就蒙上了陰陽五行學說的帷幕,妨礙對其理化現象作科學的分析。此後火藥的發展,主要憑藉經驗的層積,鮮有理論上的層層揭示。至鴉片戰爭時,清軍製造的火藥,仍是按照明末的配方,以手工業作坊或工場生產。

戰前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所採用的火藥配方是硝80%、硫10%、炭10%。 這是這一時期內我們能看到的唯一配方。而這一配方中的含硝量過高,容易吸潮,不便久貯,爆炸效力低。

手工業的生產方法,使清方無法提煉出高純度的硝和硫,葯料的雜質成分高;又無先進的粉碎、拌和、壓制、烘乾、磨光等工藝,只是靠舂碾,結果火藥的顆粒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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