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我不跟你多說,打發他律師走,岳軍我關定了。岳軍那小子哪兒來的律師!你替他請的吧!你說我手裡沒證據,哼,我等下就帶證據過來!」小餐館裡,朱偉嘴裡叼著的香煙像舊時代的輪船一樣往外吐煙。

掛下電話,朱偉撩起袖子怒罵:「人他媽才抓了一天,李建國就催著我放人,管到我案子頭上來,他百分百是孫紅運養的!」

「你是不是還沒把我們手裡有丁春妹認罪書的事告訴局裡?」

「當然,我故意留著的,不讓他們知道我們的底牌。我就是要看看,到底單位里哪些人對這案子著急。岳軍抓來才一天,你看,李建國就急了。」

江陽不無擔憂道:「你們大領導呢?」

「幾個局長倒沒說什麼,如果他們都跟孫紅運一夥,那公安局豈不成孫紅運開的了?本來我們當天就能把丁春妹帶回來,順便抓了岳軍審,那天李建國打我電話讓我去抓捕一個盜搶團伙,耽誤了,丁春妹這才出了事。昨天我抓了岳軍回來,要親自審,李建國又故意給我個案子想支開我,孕婦盜竊團伙!去他媽的孕婦盜竊團伙,整個平康就剩我一個警察了?抓幾個孕婦還要我去帶人蹲點?要不是被人攔著,我早跟他動手了。」朱偉氣沖沖地又續上了一根煙。

「原來是李建國通知你回單位的……」江陽頓時思索起來,「那天我們剛做完調查,你就接到李建國的電話,臨時要你回去辦案,這未免有點巧合吧?好像是故意把你引回去,不然丁春妹和岳軍當天就帶回去審了。」

朱偉眉頭瞬間皺了起來,琢磨道:「照你這麼分析……那個盜搶團伙我們確實跟了一段時間了,但偵查員還沒對情況完全摸底,那天晚上我帶隊蹲點時,還跟他們說主犯沒有現身,現在抓捕會打草驚蛇,但他們說李建國命令當晚就要抓。我覺得時機不成熟,所以沒急著動手,安排人輪流蹲守了幾天。這李建國那天下令抓捕的時機,確實太早了。」

江陽想了一會兒,道:「如果是李建國故意找借口把你拉回去,那麼是誰通知他的?」

「肯定是孫紅運的人。」

「孫紅運怎麼知道我們在妙高鄉調查岳軍和丁春妹?」

朱偉眼睛一亮:「我把岳軍帶到派出所,讓民警調查他小孩的來歷,隨後我就往你那邊趕來,一定是岳軍趁我走後,找機會拿手機打了電話。」

江陽點頭笑起來:「你那兒應該能查到岳軍的手機打給誰了吧?」

「當然能查。」

江陽嘴角冷笑:「一種可能是岳軍直接打給了李建國,嫌疑人在拘押期間打刑偵隊長電話,我是檢察官,我有理由叫李建國到我們單位來聊一聊。另一種可能是岳軍打給了孫紅運的人,隨後孫紅運的人通知了李建國,只要把三方對電話的解釋比照一下,如果說辭有漏洞,我同樣有理由叫李建國來趟檢察院。」

朱偉忍不住拍手叫道:「太好了,我這就派人去查。」

「不急,關於丁春妹的事,有什麼進展?」

「昨天審了一晚,岳軍堅稱不知道丁春妹去哪兒了。他說那天我們走後,丁春妹把小男孩送回了他家,此後就不知所蹤。丁春妹的鄰居說,那天晚上大概十一點,聽到過玻璃打碎的聲音,還聽到了一聲女人的哭喊,他不確定是不是丁春妹。農村都養狗,那時他家狗聽到聲音叫了起來,他還起床出門看過,但外面一片漆黑,也沒聽到後續動靜,他以為是哪戶人家夫妻吵架,沒有在意。看來,丁春妹應該是在那時出事的。」

「會不會是岳軍乾的呢?」

朱偉苦惱搖頭:「不會,那天岳軍在派出所拘留過夜,直到第二天早上民警找民政局核對過,確實有合法的領養手續,才放了他。」

「我們剛調查過丁春妹,這位證人就出事了。」江陽憤恨地咬牙。

朱偉握緊拳頭怒道:「老陳說,結合鄰居的說法和現場的勘查,他判斷當天晚上十一點丁春妹出事了,不止一個人動的手。對方還把現場打掃過,丁春妹恐怕凶多吉少。實在是膽大包天,在警察眼皮底下動證人。如果這事查出是孫紅運派人乾的,我不惜一切代價也要把這王八蛋抓起來!」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