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哈佛奎肯布希教授課堂上演戲曲日子到了。我們要演的那一幕是李爾王帶著他的傻子到石南地上,那種地方就像沼澤或是家鄉的田野,接著暴風雨襲來,大家奔進一間稱作「茅舍」的破屋。

茅舍內有個傢伙人稱瘋漢湯姆·歐貝蘭,他其實是個名叫艾嘉的人喬裝成瘋子,原因是他被他的混蛋哥哥強暴了。同時,國王這時已完全瘋了,而艾嘉也在假裝瘋子,而傻子當然舉止像個傻子。我演的是格洛斯特伯爵,他是艾嘉的父親,跟其他這些怪誕人物相較,他算是個正常人。

奎肯布希教授已經用一塊毯子還是什麼的草草充當一間茅舍,他還弄了一種製造風的機器配出暴風雨音效——就是一台巨型電扇,上面用晒衣夾子把一條條紙夾在扇葉上。總之,飾演李爾王的艾默·哈靈頓三世出場了,他穿著一個麻布袋,頭上戴著一個濾鍋。演傻子的那個女孩不知去哪兒弄了一套傻子戲服,頭上的無邊帽上系著小鈴鐺,腳上是阿拉伯人穿的那種鞋頭翹起來的鞋子。演湯姆·歐貝蘭的傢伙找了一頂「披頭」假髮和一些從垃圾堆撿來的衣服,還用泥土把臉塗污。他們對這齣戲都很認真。

我大概是這群人當中最好看的一個,因為珍妮當真坐下來用一塊床單和梳頭套替我縫了件戲服,穿起來像塊尿布,她還用一塊桌巾給我做了件披肩,就像超人穿的那種。

總之,奎肯布希教授打開他的制風機器,要我們從劇本第十二頁開始演,也就是瘋漢湯姆說出他悲慘的故事那一段。

「請布濟邪魔侵凌之可憐湯姆吧!」湯姆說道。

李爾王就說:「咦?豈其女令其淪落至斯耶?汝其未能存留片瓦哉?豈皆予人矣?」

傻子就說,「唉,其已留有氈毯一張,否則吾等皆已蒙羞。」

這番屁話繼續往來了一陣子,接著傻子說:「此冰寒之夜將致吾等皆成傻子與瘋漢。」

這話,傻子倒是說對了。

大約就在這時,我該拿著火把進入茅舍,火把是奎肯布希教授向戲劇系借來的。傻子喊道:「瞧!一束游火臨門!」於是,教授點燃我的火把,我走過教室,進入茅舍。

「此即邪魔弗利伯提吉貝特。」湯姆·歐貝蘭說。

「其為何人?」國王問道。

我就說:「汝皆何人?姓什名誰?」

瘋漢湯姆說他只是個「可憐湯姆,啖水蛙、蟾蜍、蝌蚪、及水蜥為食……」等等一堆屁話,繼而,我就該突然認出國王,並且說:「咦!陛下豈無良侍矣?」

瘋漢湯姆就回答:「黑暗王子乃君子——其名毛杜,亦名馬胡。」

這時制風機器狂映,而我猜想奎肯布希教授造茅舍時大概沒考慮到我身高二米二,因為我的火把頭撞到了天花板。

瘋漢湯姆這時應該說:「可憐湯姆寒澈骨,」但是他卻說的是:「小心火把!」

我低頭看劇本,想看看這句話打哪兒來的,可是艾默·哈靈頓三世對我說:「小心火把,你這白痴!」我回敬他:「這輩子我難得一次不是白痴——你才是!」繼而,茅舍屋頂著火,掉在瘋漢湯姆的「披頭」假髮上,把假髮也燒著了。

「關掉那鬼電扇!」有人吼叫,但是太遲了。所有東西都燒起來!

瘋漢湯姆又吼又叫,李爾王摘下他的濾鍋蓋在瘋漢湯姆的頭上滅火。教室里的人四處蹦跳,又咳又嗆又罵,飾演傻子的女孩歇斯底里起來,尖叫連連:「我們都會燒死!」一時之間,情況看來確實如此。

我扭頭看背後,我的被風居然著火了,於是我一把推開窗子,攬腰抱起傻子,兩人一起跳了出去。窗子只有兩樓高,而且,地上有一堆灌木叢擋住我們的墜落之勢,但,當時正是午餐時間,有幾百個人在院中散步。而我們全身是火,還冒著煙。

黑呼呼的煙從敞開的教室窗口往外涌竄,突然間,奎肯布希教授探身窗外,揮著拳頭四下張望,整個臉布滿煤灰,「阿甘,你他媽的白痴——你這笨蛋!你要付出代價!」他吼道。

傻子在地上匍匐爬行,嚎哭,擰著手,但是她沒事——只是稍微有點燒焦——於是我索性拔腿就逃,用盡全力跑過校園,披風仍冒著火,後頭拖著一道煙。我一直跑到家才停下,進了公寓,珍妮說:「哦,阿甘,情形如何?我打賭你一定演得好極了!」接著她臉上出現一種奇異的表現。「你有沒有聞到焦味?」她問。

「說來話長!」我說。

總之,那件事之後,我沒再去旁聽「世界文學中的白痴角色」,因為,我見識的東西已經夠多了。但是,每天晚上我和珍妮都跟「裂蛋」一起演出,整個白天我們做愛、散步,在查爾斯河堤上野餐,日子宛如天堂。珍妮寫了一首好聽的歌,歌名叫「全力踢我做愛」,其中我有五分鐘的獨奏。那年春夏美好極了,我們還去紐約灌了錄音帶繪費波斯坦先生,過了幾星期他打電話通知我們將灌一張專輯。不久之後,到處有人打電話來請我們去地方小鎮演出,我們用費波斯坦先生付給我們的錢買了一輛大巴士,車上有床鋪等等,跟著就上路了。

在那段期間還發生了一件事,在我生命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一天晚上,我們在「何爹」表演完第一場之後,「裂蛋」的鼓手摩西把我拉到一邊說:「阿甘,你是個正派好人。

不過,有樣東西我要你試試,我認為它會讓你的琴藝更上一層樓。「

我問是什麼東西。摩西說:「吶,」他給我一根細細的香煙。我告訴他我不吸煙,謝謝。摩西就說:「這可不是普通香煙,阿甘。它裡面有一種東西會拓展你的境界。」

我告訴摩西我不覺得我需要拓展什麼境界,但是他的態度可以說有點兒堅持。「起碼試試看。」他說。我考慮了一下,心想一根煙應該無傷,於是我就試了。

呃,容我說一句:我的境界的確拓展了。

用遭一切事物的速度似乎都緩慢下來,而且感受力變得鮮明敏銳。那天晚上的第二場演出是我畢生最棒的—次表演,我在演奏時似乎樂感增加了百倍,表演結束之後,摩西跟我說:「阿甘,你以為那叫正點?——等你做愛的時候試試它,你就知道了。」

我試了,結果這一點他也說對了。我花了點錢買了些這玩意,結果,不知不覺間我已經整天用它了。問題是,過了一陣子它似乎使我變得更笨些。我一早起來就點上一根大麻,然後整天躺著直到去表演。一開始,珍妮沒說話,因為,大家都知道她自己也吸一、兩口,但,之後,有一天她對我說:「阿甘,你不覺得那玩意你用太多了嗎?」

「我不知道,」我說。「多少是太多?」

珍妮說:「你用得這麼多就是太多。」

但是我不想戒掉。不知怎的,它擺脫了一切我可能招心的事,不過那段時間也沒什麼可擔心的事。晚上,在演出場次之間的休息時間裡,我會坐在「何爹俱樂部」後門階上,仰頭看星星。要是天上沒有星星,我還是仰頭看。一天晚上,珍妮走出來,發現我在仰頭看雨。

「阿甘,你一定要戒掉這玩意,」她說。「我擔心你,因為你什麼事也不做,除了演出,整天就那麼躺著。這是不健康的。我認為你需要離開一陣子。過了明天我們就結束外地檔期了,所以我想,或許我們該找個地方去度假。也許上山。」我只是點頭。我甚至不肯定自己聽到了她的話。

呢,第二天晚上在外地演出時,我找到後台出口,走到外面點了根大麻煙。我一個人坐在那兒,只管自己的事,沒去招誰惹誰,這時有兩個女孩走過來。其中一個說:「喂,你不是『裂蛋』合唱團的口琴手嗎?」

我點個頭,她一屁股就坐在我腿上。另一個女孩咧嘴笑著叫著,突然間脫下外衣。我腿上那個則試圖拉開我的褲子拉鏈,又把自己的裙子往上拉,我就坐在那兒,腦袋昏沉沉。後台門突然打開,珍妮喊:「阿甘,時間到……」她嘎然住口,旋即立刻說,「嗅,混蛋。」

然後摔上後門。

我這才一下子跳起來,我腿上的女孩滾到地上,另一個咒罵著。我走進俱樂部,珍妮靠在牆上哭。我走過去,可是她說:「離我遠一點,你這混蛋!你們男人統統一樣,就跟狗一樣——你們不尊重任何人!」

我從來沒有這麼難受過。我不太記得我們演出的最後一場過程。回程路上,珍妮走到巴士前頭,一句話也不肯跟我說。那天晚上她睡在沙發上,第二天早上,她說也許我該自己找地方去住了。就這樣我收拾東西走了。我的頭垂得低低的。我沒辦法跟她解釋,什麼法子也沒有。又被攆出去了。

那以後,珍妮走了。我到處打聽,可是沒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兒。摩西說我可以跟他擠一個窩,等我找到地方再搬過去,但是那段時間寂寞透了。由於我們暫且沒有任何演出,沒什麼事可做,我就想也許該回家去看看我媽媽,或許去巴布的家鄉做養蝦的生意。也許我不是天生搖滾樂明星。或許,我心想,我終歸只是個夜郎自大的白痴。

但是,有一天,摩西回家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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