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21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 「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

辜講

孔子的一位學生(宰我)問孔子關於對父母三年守孝的事情,認為一年就足夠了。

他說:「因為,如果一位紳士三年之中不學習藝術並在生活中運用,就會失去這些知識;假如將音樂棄之一旁三年,就會完全忘記。而且,按照自然生長規律,一年當中,割掉了老穀物,讓地方給新長出的穀物;一年之中,燒掉了四季長出的各種木頭。因此,我相信,一年之後,哀痛可能會減輕。」

孔子回答:「如果服喪一年後,就開始吃美食,穿華服,你會感到心安理得嗎?」

「應該是,」學生(宰我)回答。「那麼,」孔子回答,「如果你感到心安理得,就那麼做了。但是高尚的人在三年守孝期間,吃飯的時候不會享用美食;聽到音樂也不會得到什麼樂趣;住在舒適的房子里,沒有感到輕鬆。因此這類事情他是絕對不會做的。然而,既然你覺得心安理得,那麼,你當然可以做了。」

之後,當這位學生(宰我)離開後,孔子說:「這個人真沒道德情感呀!小孩子出生後三年才能夠離開父母的懷抱。現在為父母守孝三年是全帝國公認的。至於那個人,我想可能是孩提時沒有享受到父母的疼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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