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最後的決戰 一、宗旨迥異的談判

中斷半年之久的停戰談判重新恢複,談判雙方關於前三項議程的出發點有很大的差異,談判進行得不順利。

12月4日,美方如我所料提議另開一個與第三項議程平行的小組委員會討論第四項戰俘問題。朝鮮和中國方面當時就同意了。又過了一個星期,12月11日,第四項議程的談判小組開始開會。參加這項談判的朝中方面代表有朝鮮的李相朝少將和中國的柴成文上校;美方出席的代表是美國的海軍少將李比和陸軍上校希克曼。

戰俘問題談判一開始,美方避開確定遣返原則問題,而是堅持主張首先交換戰俘名單。雙方提交出來的俘虜數目如下:被中國人民志願軍和朝鮮人民軍俘虜的南朝鮮軍戰俘有7100餘人,美、英、法、土耳其等「聯合國軍」戰俘4400餘人;在美軍和南朝鮮軍手中俘虜有志願軍戰俘20700餘人,朝鮮人民軍戰俘11.17萬餘人。雙方俘虜的數目有較大差額。

一場戰爭中,雙方俘獲不等是普遍情況,而且在戰爭期間,中國人民志願軍按照以往國內戰爭的習慣做法,曾在戰場上即時釋放了大批俘虜。美國不打算全部歸還朝中戰俘,只想歸還與朝中方面數量相當的俘虜。但因己方俘獲多於對方而拒絕交換是沒有依據的,美方想出了種種借口拒不接受中朝方面全部遣返戰俘的建議。美方聲稱,如按朝中方面要求全部遣返戰俘,則雙方俘虜人數相抵以後,朝中方面凈增11萬餘人,將顯著增加朝中軍隊的軍力。又以朝中方面收容的戰俘數與美方所宣布的失蹤人數不成比例為由,指責朝中方面未提交全部的戰俘名單,稱朝中方面提出的戰俘數字尚差50000人。美方還無中生有地指責中國曾將戰俘送往中國的東北地區,將朝鮮籍戰俘編入朝鮮人民軍,企圖以此拒不遣返全部戰俘。

1952年1月2日,第四項議程的談判已進行了二十二天,美方才提出一個戰俘遣返方案。美國以正式文本提出這樣的戰俘遣返方案,令世人驚訝;它表明美國決心不接受各國所公認的《關於戰俘待遇之日內瓦公約》條款的約束,表明美國所關心的不是戰俘的權利,而是能否在停戰後壯大己方的力量,並抑制共產黨方面力量的壯大。

在中朝方面戰俘營中的部分美、英戰俘聽到美國的這個方案內容也感到羞辱。他們發表了公開信,說,美方的提案使渴望早日重返家園的美、英戰俘們陷於極大的失望,將使戰俘親屬痛苦不安。信中還說,雖然現在已是20世紀,但在我們看來,我們卻是被當作放在拍賣台上買賣的商品來進行物物交換。

美國對停戰的態度不僅使朝中兩國懷疑,也令全世界不解。美國是在朝鮮打不下去了才坐到談判桌上討論停戰,卻又不願意讓戰爭迅速停下來。談判中每一項議程都費盡周折,美國有意無意以優勢者地位來壓中國和朝鮮,並提出一些對朝鮮不平等的條件,如果按他們的提案達成停戰,朝鮮和中國勢必接受一個屈辱的條約。美方也看出中朝不會輕易接受壓力,他們以這種態度對待談判勢必難以迅速停戰。然而,這種結果正符合美國政府的需要,一定的緊張狀態對美國有利。美國希望借朝鮮戰爭建立和鞏固反共產主義國家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軍火商也要借戰爭向國外輸出武器牟利。有錢有勢的利益階層各有打算,只是苦了普通士兵,戰爭消耗時日,也在消耗他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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