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你要告訴我偵探故事?」湯影璇右手握住胸前的左拳,欣喜地說。
「嗯,而且是剛落幕的真實事件。很高興你還記得要來這裡。」
異國夜晚十一點,一男一女坐在拓荒者號空無一人的頂層甲板,俯瞰著低語的尼羅河。
「你說一個半小時後,那正好是十一點,還算準時。」她摸摸小熊的頭,然後抬眼說,「趕快說吧,我可是很好奇呢!」
「當然,我就直接切入正題吧!」哲學家清清嗓子,暑假可沒有這種機會大開講座呢,「你準備好了嗎?」
「嗯。」坐在對面的女孩專心地凝視著他,兩手各握著坐在膝上皮包的小熊左右手。她那天真的表情就像無瑕的小學生等待著老師傳授知識;俏麗的短髮,清麗的面容……他數度抑制住內心狂野的衝動,一陣想起身擁吻她的衝動。
「我之前也提過,對閱讀老手來說,在推理小說中,當『看似不可能』的兇手的身份沒有意外性時,讀者所期待的就是巧妙的犯罪手法,在這個案子里,也勉強合用——我說『勉強』,是因為巧不巧妙要由讀者來評判。現在來仔細分析整個案情,我們所得到的表面狀況是如何?首先,有東西失竊了,凌霞楓小姐的斯芬克斯失竊,明顯是一件竊案。最基本地,我們先來定出可能的犯罪時間,依據證詞,凌小姐九點五十分離開房間時確定斯芬克斯仍在房內,接著她離開房間參加晚會,一直到十點十四分鑰匙都未曾離身,接著她上台,皮包被掛在柱子上,至此也沒有人接近皮包;十點二十一分水晶燈熄滅,十點三十分發現皮包失竊;十點四十分在二樓廁所找到皮包,發現鑰匙失竊;十點四十五分凌小姐回房發現斯芬克斯失竊。照這些事實來判斷,基本推理是:房間內的斯芬克斯是在十點二十一分至十點四十五分之間的某個時段遭竊,這段時間沒有不在場證明的人必定是犯人。至此同意嗎?」
「嗯,基本上同意,但是我想到一種可能性,可以推翻你說犯罪時間是在十點二十一分至十點四十五分之間的說法。」
「看來你的推理真是進步神速……請說,我洗耳恭聽。」
「犯人的計畫在於誤導我們認為行竊時間是在十點二十一分至十點四十五分之間,也就是說,只要在這段時間他能取得不在場證明,就不可能會被懷疑;若是如此,他就必須在這段時間以外用其他手法竊取斯芬克斯;依事實看來,他必定是在十點二十一分前行竊。」女孩認真地說道。
「哦?什麼手法?十點二十一分前房間鑰匙都在凌小姐皮包內,難不成她眼花了?」
「噢,當然不是。」她懊惱地瞪了若平一眼,「有個很簡單的解答……當我想起昨晚船長是怎麼打開凌小姐房間時我就明白了。鑰匙為什麼只能有一把?還有備用鑰匙啊!既然原本的鑰匙不可能被竊,那還有備用鑰匙可用啊!犯人就是利用備用鑰匙來製造不在場證明的!」
「相當好,」若平微笑,「繼續,把它說完。」
女孩失望地望著他,「從你的反應看來,你已經考慮過這個可能性了。算了……我的意思是,犯人打的如意算盤是這樣:為了誤導我們所認定的行竊時間,他先在交誼廳布好自動起火裝置,接著確定凌小姐離開房間後,拿著先前從船員辦公室偷到的備用鑰匙進入她房內偷走斯芬克斯,然後再悄悄歸還備用鑰匙,接著趕到交誼廳參加舞會,準備替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明;火災騷動引起、水晶燈熄滅後他偷了凌小姐的皮包,溜到廁所,棄置皮包、拿走鑰匙,再打開她的房門將鑰匙丟在門後……」說到這裡她突然打住,輕輕捂住自己的嘴巴。
「你也發現不對勁了吧?」若平提醒,「照你這麼說的話犯人還是沒有不在場證明呀!因為他後半段的行動還是得離開交誼廳,而那段時間正是我們的基本推論所設定的可能行竊時間……如此先前用備用鑰匙開門的舉動不是多此一舉?」
「等等……我還沒認輸呢!」女孩舔了舔嘴唇,整理一下思緒,再度開口,「依照我的假設,犯人的主要計畫是在於不在場證明,那嫌犯人選必定是之前你剔除掉的三人——謝領隊、導遊阿卜杜拉與雷毅;雷毅可以完全排除,因為他與凌小姐一同赴晚會,之後就一直待在交誼廳,沒有離開過半步;犯人必定是剩下的兩人。」
「但你還是沒有解釋……」
「我正要解釋……犯人在偷了凌小姐的皮包後,並沒有把它帶離交誼廳,而是將它藏起來!」
「藏起來?」若平臉上並無訝異神色。
「沒錯,因為不在場證明的緣故,他不能從眾人視線前消失,但又要造成『皮包被帶離交誼廳的假象』,因此他只能將它藏起來。」
「藏在哪裡?」
「隨身的背包!你們導遊並沒有背東西吧!但領隊有,一個隨身行李箱!只要事先將裡頭的東西清空,塞進一個不算太大的女用皮包應該不是問題;之後凌小姐發現皮包不見,謝領隊與導遊不是有下樓去找船長協助嗎?就是在那時候領隊把皮包棄置廁所,並取出鑰匙帶在身上。接著,船長用備用鑰匙打開凌小姐房門後,他再趁大家不注意時把鑰匙扔進去……如此一來障眼法就完成了。」
「推理女神探,你做得相當不錯……不過你還記得嗎?船長打開房門時,鑰匙就已經卡在門後了,謝領隊根本沒有機會把鑰匙扔進去。」
「可是……」女孩揚起手想爭辯,但又靜默下來,「老實說,關於那段我記得不是很清楚。」
「但我記得相當清楚,照昨晚情況看來,謝領隊完全不可能有機會把鑰匙扔進去……那太明顯了,一定會馬上被發現。不過其實你的推理對了一半。」
「咦?哪一半?」女孩一臉驚愕。
「犯人的身份、不在場證明的誤導、皮包被竊的方法。」
「犯人真的被我蒙對了?那我要聽聽你的版本,」她又恢複到原本的期待神情,「抱歉讓我的爛推理佔了你太多時間。」
「不,怎麼會呢?我不是說你說對了嗎?我只是稍微修正補充……你所說的不在場證明誤導的確沒錯,犯人就是想用各種表面事實讓我們認定斯芬克斯是在十點二十一分至十點四十五分之間被竊,而實際上,他在十點二十一分之前就已經完成偷竊。」
「還是利用備用鑰匙嗎?」
「不,是另一種方法。關於備用鑰匙的可能性我考慮過,所以有確認備用鑰匙的不在場證明;鑰匙整晚都待在辦公室里,要取得不是那麼容易;況且若是使用備用鑰匙,那整個案子中便有許多疑點無法得到解釋。我一步一步說明,今天我從凌小姐口中得到了一條相當有用的線索,借著這條線索,我才了解犯人是如何在十點二十一分前進入房間行竊。」
「什麼線索?」
「凌小姐告訴我她昨天打翻了一瓶香水在皮包中,因此不論什麼東西放入皮包後再拿出來,都會沾染上那股香味。」
「這有什麼發人深省之處嗎?」
「有!而且相當重要。昨晚船長用備用鑰匙打開凌小姐的房門、在門後發現房間鑰匙後,我曾借了那把鑰匙來檢查,你還記得吧?」
「嗯,我印象很深,那時才發現你的『嗜好』。」
若平沒對女孩的用詞響應,繼續解釋:「那時我下意識地將鑰匙湊近鼻頭,所聞到的是木棒上固有的『原木味』,鑰匙上則是『銅臭味』!但這怎麼可能?鑰匙從昨天中午起就待在凌小姐的皮包內,一直到晚上,照理說整把鑰匙應該都散發著特有的香水味才對!尤其她那香水的氣味是那般濃重!」
「我不知道你還有隨便聞東西的習慣。」她揶揄道。
「那可以待會兒再談……理應沾有香水味的鑰匙卻沒有香水味,那麼能做出的唯一結論就是,那把鑰匙從頭到尾都沒有進駐過凌小姐的皮包。」
女孩皺起眉頭,重複若平的話,「但這怎麼可能……」
「我本來也無法置信,因為如果是這樣,那凌小姐用來進出房間的鑰匙到底是哪一把呢?
「這點先不談,我來告訴你凌小姐昨天上船後的行程。首先是中午一上船便用中餐,用完中餐後進房梳洗,然後下樓集合,下午參觀神殿,回船後與謝領隊上甲板聊天,聊到晚餐時間,下樓吃晚飯,接著回房休息,快十點時離房參加晚會……這就是她昨天的行程,你會發現,需要用到鑰匙開門的時段只有兩個:午餐後和晚餐後。
「依照先前推論,凌小姐手中的鑰匙並不是她房間的鑰匙,因此不可能用來開啟房門,但她明明進了房間兩次,仔細回想,在這兩次的場合,她是怎麼進房間的?」
女孩深深吸了一口氣,恍然大悟,「我知道了!是床單!」
「沒錯!床單!多麼高明的障眼法,完全誤導了我們的思考方向……犯人要侍者去換床單的目的並不在於床單本身,而是在於進行換床單這件事必定會導出的動作,也就是替凌小姐開門!」
「虧他想得出這種方法……那麼凌小姐手上的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