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手無寸鐵 我一定要做

同樣是解決金法郎案,曹錕時代僅僅為了用於救急,至於傭金損失如何,債權債務關係怎樣,都未仔細考慮。李思浩領銜的財政部則專門成立了「金法郎案研究委員會」,把有關該案的一切文卷、資料都調齊了。委員會悉心研究修訂解決大綱,對所有細節問題都進行了認真推敲。過後,解決大綱又被送交司法部逐條審查,以確定沒有違法之處。

專家們認為,雖然改用金法郎賠款之後,國家要遭受一定損失,但法國已決定將其中的部分退款退還中國,這樣一算,損失並不是太大。最重要的還是從長遠來看,中方得大於失。在曹錕時代,關稅問題因時機未至尚談不到,而臨時執政政府在成立伊始,各國外交使團就已同意中國提前召開關稅會議,只等法國批准「九國公約」。換句話說,一俟法國鬆口,中方即可提高海關附加稅,乃「虛損而收實利」。

當時正在法國考察的徐樹錚根據自己的認識,也認為解決金法郎案恰在其時,遂連續發電報給段祺瑞和李思浩,極力主張速辦。

這些都成為段祺瑞敢於頂著反對聲浪辦理懸案,並把自己與曹錕劃分開來的重要依據。

一切手續都弄好了,就剩下身為財政總長的李思浩簽署交辦了。段祺瑞連發七道手諭加以催促,但李思浩那邊一直都沒有什麼動靜,為此,段祺瑞找到李思浩,聲色俱厲地對他說:「你是怎麼回事,老把金佛郎案拖著不辦?」

李思浩回答:「執政一定了解這件事辦了以後的後果。思浩身敗名裂,乃至送掉性命,毫不足惜,但今天有不少人正找機會要為難中央、為難執政。因此,不能不再三考慮。」

段祺瑞聽了,這才稍稍收起怒容,但還是嚴肅地對李思浩說:「你我相交多年,你還沒有摸著我的脾氣?我這個人,不是那麼患得患失的。我一定要做(這件事),不要說因此丟了官、丟了地位在所不惜,就是送了性命,我也是不顧的。有我負責,你快去辦吧!」

與李思浩談過之後,段祺瑞仍不放心,他召來曾毓雋說:「你去問贊侯(李思浩的字),他對金佛郎案敢辦不敢辦。他若不敢辦,我叫別人辦或你來辦。」曾毓雋趕緊安慰道:「老總不要急,我明天和贊侯研究研究。」

第二天,曾毓雋往訪李思浩。得知來意,李思浩不禁訴起了苦:「不是我不敢辦,而是此案相當複雜,牽連面較廣,不能不周密考慮和多方聯繫。請四哥(指曾毓雋)幫我辦好嗎?」曾毓雋說:「只要力所能及,我一定協助。」

直系北京政府兩次向法方表示贊同金法郎案,又兩次反悔,如今再與法方交涉,細節方面的操作就比原來更複雜,而且很容易節外生枝。李思浩了解到國民黨人李石曾和法國政府關係較深,同時也是解決金法郎案的支持者,便想請李石曾出面協助他與法國公使溝通。

李思浩和李石曾不太熟,乘此機會,他問曾毓雋能否代為聯繫。曾毓雋痛快地答應下來。

曾毓雋其實和李石曾也不熟。經過打聽,李石曾在民初時曾患傷寒,中西醫皆束手無策,後請來京城名醫陸仲安才得以妙手回春,李、陸由此來往甚密。恰好曾毓雋與陸仲安早就相識,經陸仲安介紹,曾毓雋見到李石曾,二人晤談多次,李石曾欣然同意相助。有李石曾從旁協助,李思浩迅速與法方談妥了雙方的操作細節。

對內方面,由於國會已無形解散,倒不用顧慮了,壓力主要還是來自輿論界特別是上海輿論界的反對。當時正好上海商會會長虞洽卿來京有事相求於李思浩,李思浩就利用他在上海的關係,托其進行疏通。經虞洽卿打過招呼之後,上海輿論界的反對聲音果然減弱了不少。

1925年4月12日,中國外交部與法國公使完成簽字、換文手續,從而達成了解決金法郎案的中法協定。

雖然此案一公布,段祺瑞執政府就再次成為眾矢之的,被輿論特別是在野黨口誅筆伐,但實事求是地說,處於眾目睽睽之下的執政府對解決金法郎案還是十分慎重的,段派自段祺瑞、李思浩以下,也無一人敢於從此案中妄取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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