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水·乳

我合上了資料,閉上眼睛在椅子上伸直了身體,回想起我了解的一切。

這一切都太戲劇化了,我不由得想起了好萊塢的大片,然而當時發生的一切比起一部好萊塢的大片肯定有過之而無不及。

那是一個星期五。

兩個蒙面劫匪打劫了省會的一家銀行,帶著大量現金慌忙跑進早已準備好的車輛,想溜之大吉。

機智的銀行職員通知了警方,一部部警車緊急出動,在高速公路上展開了一場追逐賽。

這伙亡命之徒車開得很快,警車也緊追不放,而且,他們通知了前方的警察,在下一個收費站,等待他們的將是伸縮路障。

那是一種讓車輛迫停的裝置。

它可以伸縮,以適應不同路面的寬窄,朝上的一面則布滿了尖銳的鋼釘,碾過它你可以想像一下後果。

但是悍匪沒有停下車輛,反而歪歪斜斜地向高速公路出口逃去。

這時候總指揮果斷下令,擊斃悍匪,不能讓他們逃進下一個城市!我想當時一定是子彈橫飛的場面:警方一共射出了三十餘枚子彈,而悍匪們也至少還擊了七八槍,結果是悍匪被在快車道並行的警車射出的子彈當場擊斃,警方則無一傷亡!如果不是想收集彈道數據,我都不耐煩給他們做詳細的解剖,我得出的唯一結論是——死有餘辜!但是,有一點肯定是好萊塢的大片不會有的:一名在現場附近的計程車乘客被不幸擊中了,馬上被送進了附近的醫院搶救。

他甚至和被追逐的車輛不在同一個方向:他們已經下了高速公路,在右側的出口附近,到底是誰的子彈擊中了他,又是怎麼擊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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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岜:佩服法醫。還原事實比什麼都重要。看了這幾集槍火,感覺跟看CSI一樣,很投入,甚至有些緊張。

好看好看:結局讓人不爽,但現實就是這麼……

肥濤:我也是一名警察。從警十年中執行過無數次抓捕任務,從來沒拿過槍。最多就是拿副手銬,多數時候只有束縛帶。用我們隊長的話說就是:今天抓不到疑犯,明天可以再抓,用槍出了事一輩子可就完了。這裡有一個真實的例子,巡警有個同事在制止一起打架鬥毆中,因為參與鬥毆的人數較多,於是朝天鳴槍示警,誰知道剛好旁邊七樓上有個居民在陽台上看熱鬧,結果子彈打在陽台的天花上再反彈回來,這個倒霉蛋被一槍斃命。後來這個巡警被辭退了。真是教訓啊。至於使用束縛帶而不是手銬,是怕手銬會磨破疑犯的手腕。如果疑犯最後被排除嫌疑放出去,極有可能會投訴我們的,那也是一件很頭疼的事。大家知道什麼是束縛帶嗎?就是一條有倒扣的塑料帶,IT人常用它來捆電纜、網線之類的東西。

zeway2005:為了社會的安寧,你們辛苦了向警察致敬!每件事都有兩面性,但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到另外一個極端,怎麼在中間找到平衡,才是重要的。

被擊中的小夥子被送進了鐵匠的那家醫院。

局裡要求醫院盡一切可能不惜代價搶救這個小夥子,我也給鐵匠打了電話,麻煩他親自接手這個病人。

聽說小夥子被子彈擊中了肺部,馬上就要動手術,那麼現在還輪不到我出場,於是我趕到了槍擊現場,想看看能不能理出一點頭緒來。

看到高速公路出口附近的環境我就知道為什麼選擇在這裡擊斃悍匪了:這裡是一個開闊地段,高速公路在高架橋上,比地面高出十多米,周圍各個方向的出口繞成一個個美麗的弧形,整個出口佔地好幾平方公里。

四周的綠化也搞得不錯,到處是草皮、樹木。

悍匪到底開了多少槍一時是難以精確確定的:他們可沒有配發子彈,而且被擊斃了。

好在從方向上分析多半是警方的槍支:按行車方向警方是往右邊開槍的,劫匪的子彈反跳一百八十度的可能性不大。

警方開了多少槍是一清二楚的,把配發的子彈減去繳回的子彈就可以了:三十二發。

在劫匪的汽車和身上有一共有十九枚子彈,現場又找到了五枚,還有八枚不知去向,只知道這八枚中至少有三枚是跳彈,地面上反跳了二枚,護欄上一枚,都留下了深深的跳彈痕,但是跳到哪兒去了一時也找不到。

一看到這個場面我就開始犯嘀咕了:八枚不知去向的子彈!這麼大的地方,運動中開槍,眾多的樹木、廣告等遮礙物,怎麼找子彈頭啊?天知道它們會往哪個方向飛:理論上哪怕是柔軟的水面、泥地,只要入射角度夠小,也是可以跳彈的,回想一下小時候拿著石頭「打水漂」你就知道了。

果不其然,幾十個人忙乎了一個白天,這八枚不知去向的子彈還是不見蹤影,金屬探測儀找到的破銅爛鐵倒是有十幾斤了。

雖然領導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找到每一個彈頭,我可沒什麼信心了。

於是我只好又去麻煩鐵匠,好在我早已通知了他,請他把手術過程錄了像。

網友評論選登

石岜:我暈,現場那麼混亂,近四十發子彈,還是在高速行駛中,可見收集彈道數據並不容易。可以理解對警察開槍的嚴格要求,因為確實太容易傷及無辜。

江夏郡:希望那個計程車司機無性命之憂。當時向搶匪開槍是最好的選擇嗎?畢竟是在高速公路上哪。還有比起福爾摩斯我更喜歡阿加沙·克里斯蒂。特別是她筆下的比利時小鬍子偵探波羅。睿智,幽默,富有同情心,還有點固執。比起只有吸毒這個不良嗜好的福爾摩斯而言,更有人的味道。福爾摩斯更接近於神。

肥濤:我也給大家講一個真實的案例。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隔壁市發生一起持槍襲警案。交警在設卡查車,當檢查到一輛吉普車時,車上一名男子突然拔槍向一個交警連開兩槍,交警倒地後該男子又下車在他背上補了一槍,隨即上車揚長而去。一切發生在電光火石的一瞬間,周圍的交警和群眾目瞪口呆,沒有做出任何反應。第二天,經警察調查,發現該男子是一個大毒梟,現在藏匿在我市的某四星級酒店內。消息一經證實,大批刑警、巡警、特警、交警、消防雲集酒店,總之你能想到的警種差不多都來了,既有我市的,也有鄰市的。大家懷著滿腔悲憤,一定要把這個傷害自己同胞的傢伙繩之於法。警力還沒有展開,意外就發生了。毒梟乘電梯下來了,還沒出電梯口就嗅覺到情況不對。(說明一下,當時酒店外沒有停泊任何警車,酒店大堂內只有便衣的特警,這個傢伙是從多年和警方對抗的過程中培養了極高的警惕性,否則也不會在交警查車時就開槍了。)於是想拔槍反抗。酒店大堂里的特警搶先向電梯里的毒梟射擊。結果可想而知,毒梟和他的一個同夥被當場擊斃,電梯里的一個群眾也身中兩槍,好在搶救後保住了命。我當時只負責外圍警戒,裡面的情形是聽其他同事說的。如果讓這個毒梟拔槍成功的話,電梯里的群眾很可能會被他挾持做人質,那估計就小命難保。更何況大堂里有很多群眾,槍戰起來後果不堪設想。受傷群眾的家屬後來到處上訪告狀,說警方草菅人命,不顧群眾安危,一直鬧到省廳,賠了很多錢才平息了下去。對於一個警察,開槍與不開槍是一個兩難的選擇。在那一瞬間,他只能憑自己平時的訓練和當時的情況做出判斷,後果是事前無法假設的。任何馬後炮式的評論,我個人認為都毫無意義!

dormouse:我也覺得應該理解和支持警方,他們在槍戰時也是冒著生命危險的。警民應該互相信任和配合,市民也該被教會在警匪槍戰時,如何保護自己.有個想法,警察為什麼不多訓練些狙擊手呢?

月光:想不清那些人要這麼多錢做什麼?想舒服自己給自己一槍就好了。還要搶錢,沒有罪犯就不會有警察誤傷了。

找到鐵匠的時候,他正在護士辦公室里說著什麼,手舞足蹈的,音調挺高;我還以為是哪位護士沒有忠實地執行他的醫囑或者什麼的,聽了半天才明白,原來是小夥子做了手術,急需用血,而血站沒有那種血型了:鐵匠正在把他對血站的所有牢騷向護士長傾訴。

「平常一叫血,一個電話他們馬上來了!別人的血是捐獻的,他們純賺,跑得比兔子還快!現在一個少見血型,一句話:沒有!這不是跟我沖在前線,後方不給我子彈一樣嗎!」「砰!」話說著說著,鐵匠的拳頭落在了辦公桌上,我趕緊去看看桌子:還好,茶杯蓋子掉了一個,桌子沒什麼事。

說老實話,我對鐵匠的拳頭倒是不怎麼擔心的。

我趕緊走到重症監護室看了看小夥子,聽說他是醫療器械公司的推銷員,昨天到省會跑業務去了,沒想到趕上這麼件倒霉的事。

此刻他正躺在病床上,病床的床頭搖得很高,他面色蒼白,兩隻眼睛緊緊閉著,胸前一根粗大的硅膠管連著床頭的水封瓶,水封瓶不時冒著氣泡——看來他呼吸還行,失血的確很嚴重。

牆上掛滿了紙鶴,在病床邊緊握著他的手的想必就是千紙鶴的作者——他的女朋友了,昨晚一定是一夜沒合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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