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北美大敗:大英帝國分裂 「十三個殖民地」的問題

英國政府還必須面對的另一個問題,則是1763年《巴黎和約》(Treaty of Paris)所獲得的新領地,即加拿大和廣袤的美國西部內陸地區。在美國西部內陸地區,除了幾個軍事哨所外,幾乎沒有白人在那裡居住;而加拿大的人口則大約有六萬人,其中只有幾百人是法國天主教徒。英國政府即便在簽訂和約之前對這些人的態度就已經相當值得稱道,而且一直都是如此。軍事總督接到的指令是這樣的:「這些新獲得的子民,只要他們宣誓效忠,就跟我們一樣都是陛下的子民;只要他們不違背他們的誓言,他們就應該獲得同樣的保護。」後來所有的法規都完全履行了這個諾言,儘管有小規模的新教徒——主要來自新英格蘭,荒謬可笑地宣稱他們應該獨享這片新區域的統治權。

通過1763年的宣言,英國政府在新大陸建立了四個獨立政府,即格瑞那達(西印度群島)、東佛羅里達和西佛羅里達(在歷史上並不重要)、魁北克。本來,《1763年皇家宣言》只是更加完善的法規出台之前的權宜之計,但事實上,此後十一年間都沒有出台更加完善的法規——這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咎於18世紀習以為常的拖延風格。所以這樣一個所謂的臨時舉措其實就成了永久性政策。

總體而言,這份宣言無疑還是一份具有政治家風格的文件。

這個宣言不僅充分尊重被征服者的宗教,而且也尊重被征服者已經習慣的法國的整套法律體系。這種做法的確很英明,因為如果強行將英國法律強加於被征服者身上,將會帶來非常大的、不必要的麻煩。當時的這種殖民地管理理念究竟有多超前?想想如果是法國或是西班牙掌控了同等規模的新教異教徒的殖民地後可能發生的事情就知道了。

但他們的另一個做法又實在應該受到批評,尤其是考慮到其法規的實施時間出乎意料的長,那就是他們將整個西部和密西西比河谷都劃歸魁北克管理。自從北美殖民點建立開始,這些殖民地就一直都無法就任何形式的聯合政策達成一致意見,過去的歷史經驗已經反覆證明了這一點。由於疆域的大幅增加,而且那些土著之前又是處於法國人或是法國盟友的統治之下的,這個問題現在也就變得比之前重要得多也複雜得多,而英國政府也開始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在想出真正的解決方案之前,他們限定不能在「大河之西」這片新疆域內開闢定居點,這個決定也已經體現在1763年的宣言當中。也就是說,最初的十三個殖民地里的居民不準越過阿巴拉契亞山脈佔據土地。我們後面還會提到這個禁令對北美人民情感的傷害。這樣,今後所有個人都不可以購買印第安納人的土地,除非符合印第安納人的法律並在有印第安納人參加的公開會議上得到國王的高級官員的同意。這套已經在加拿大實施的公正體系,再加上西部土地的圍禁,都無疑對新獲得的區域極其有利;不過,對天主教的寬容,也可能會招致老殖民者的反對。

各種困難隨之而來,1774年通過的《魁北克法案》顯然是想永久性地將北美殖民地以西的地方都囊括進其疆域;不僅如此,它還容許天主教徒在其廣袤疆域內定居、發展,這勢必會在老一代殖民者中引起更大的麻煩——儘管佔壓倒性多數的加拿大人對這項政策感到滿意。

被委任的總督,尤其是蓋伊·卡爾頓(Guy Carleton),都是正直、有才幹且非常聰明的管理者。不幸的是,法官和底層官員已經被這個世紀的惡習——政治營私舞弊——所深深毒害;不過總體而言,他們還是熟練且正直地解決了一個擁有大量異文明群體和奴隸的廣袤新疆域的管理問題,儘管未能充分考慮其他殖民地居民的可能反應。而這也終將引致這一時期的終極問題,並終將徹底失敗。

在1763年的和約之後,英國面臨的最迫切問題是帝國防禦問題。英國在北美大陸的疆域現在已從墨西哥灣擴展到哈德遜灣,從大西洋擴展到密西西比河。其邊境堡壘防線就已經長達兩三千英里,至少需要一萬名士兵駐防才能保護其廣袤的新土地並統治其剛剛征服的異族人和奴隸。顯然,這樣一支軍隊的常規補給只能由大不列顛帝國來提供。而殖民地間長期存在的嫉妒和對合作以及成立常備軍的反對,使得和平成為遙不可及的夢想。

西北部爆發了可怕的土著叛亂即龐蒂亞克印第安叛亂,並持續超過一年。此外,一些老麻煩也隨之而來,賓夕法尼亞拒絕提供任何軍隊,紐約、新澤西、馬薩諸塞和康涅狄格堅持要求他們所提供的軍隊的三分之二都應該駐守在他們的區域內。這樣,壓力主要就落在了大不列顛身上。

而且,此時除了印第安人叛亂外還存在其他危險。法國人和西班牙人雖然之前遭到打擊和掠奪,但他們可能還會嘗試奪回他們失去的殖民地。法國在西印度群島有非常寶貴的海軍基地,而西班牙則在新奧爾良扼住了密西西比河的入海口。在七年戰爭中,英國的北美殖民地還出力保衛他們自己的疆域,但如今不列顛擁有的其他大陸區域則不是他們贏取的,而是不列顛陸軍和海軍在世界各地征戰得來的。現在的問題是,誰來為這些地區必需的守備部隊買單?

這個問題起初還沒有激起英格蘭人的興趣。比特勛爵在簽訂合約後就辭職了,而仍怒火中燒的皮特拒絕接受任何官職。國王於是委派了這個「偉大的下院議員」的妹夫喬治·格倫維爾。格倫維爾單調乏味、正直、沒有想像力、勤勉,他像是個商人,滿腦子都是數字,而不是從人性的角度去思考問題。有一段時間,公眾的興趣都集中在約翰·威爾金斯(John Wilkins)的案子上。約翰·威爾金斯是個聰明、粗俗且沒有道德的冒險家,他曾當選議會議員,他的著作和言論讓國王及其大臣們憤怒不已。雖然他被趕出議會並被法院判刑,但他逃到了法國並在法國大受歡迎。不過這又主要是因為驅逐他的英國國王在法國不受歡迎。英國大眾對威爾金斯這個無賴及其所作所為的關心甚至超過了他們對北美殖民地稅收的關心。

不過,對於許多英格蘭人和北美人民正全身心關注的自由鬥爭,威爾金斯的案子是有啟示作用的。此時的議會無論在何種意義上都不能代表人民的意志,而且還處於國王和大臣們的控制下,並已成為他們在英格蘭國內和海外實施暴政的工具。通過我們之前提到的方式創造和維持的下議院里的多數派,拒絕接受人民當家作主的可能。

1768年,從法國回來的威爾金斯當選為米德爾塞克斯郡的代表,但於次年的2月被下議院驅逐。後來他再次當選,而後又再次被下議院驅逐。這就產生了憲法危機。如果議會能夠推翻人民在選舉其代表時的選擇,那麼也就不可能有一個受歡迎的政府。政府及其小集團也由此控制了下議院。在「威爾金斯和自由」的呼籲聲中聯合起來的人民,在鬥爭中已經忘卻了威爾金斯本人的不良品德。朱尼厄斯(Junius )那冷嘲熱諷的筆頭和倫敦民眾的暴力都站在了威爾金斯那邊。被關入監獄的威爾金斯後來還當選為市議員。

終於,議會選舉的自由得到了維護。

威爾金斯的故事在也牽動著那些北美殖民地人民的神經,有那麼一段時期,威爾金斯是殖民地最受歡迎的人物。如果威爾金斯的品德能夠更好些,或是自由黨沒有被大洋分割開的話,那麼在英格蘭內部就可能爆發一場戰爭而不是英格蘭和北美殖民地的衝突。但威爾金斯不是皮姆或是漢普頓,因此,儘管議會最終還是不得不對國內選民的訴求作出讓步,但大洋那邊的國民卻仍在孤身奮戰。如此,鬥爭的結果並沒有為帝國帶來憲法勝利,而只是在議會裡製造了分裂,其中一派在某些方面佔據優勢,而另一派則在其他方面佔據優勢,但不管怎樣,他們都拒絕給予人民所要求得到的自由。那些支持自由的力量也產生了分化。議會對國民自由的威脅是其自與查理一世鬥爭以來力量穩步增強的自然結果,同時也是因為後來是由國王和大臣們而非由人民控制著議會。

不斷逼近的內戰的根本原因甚至可以部分追溯到17世紀。不過除此之外也還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其中一個因素就是英格蘭本土人對殖民地上的殖民者或多或少的蔑視。在英格蘭的「威爾金斯和自由」鬥爭勝利之後,雖有一些人仍然能夠理解和同情殖民地人民的需求,但絕大部分人還是不認為他們應該享有平等的權利。於是幾年後,鬥爭將不再是一個民族運動而演變成地區衝突,就跟美國下一個世紀的內戰一樣。

格倫維爾以其單調乏味的方式著手解決美國問題。他曾反對皮特發動戰爭,因為這意味著巨額支出,而當時的國債就已經是天文數字了,大約是一億三千萬英鎊。英格蘭的地租已經上漲了20%,而在北美的軍事和民政管理方面的費用也從七萬英鎊飛漲到三十五萬英鎊。在格倫維爾看來,北美殖民者無疑需要分擔一下這些激增的費用,因為英國人幫助他們趕走了法國人並還計畫保護他們免遭印第安人的襲擊。可惜,似乎只有格倫維爾才有這個常識判斷,而其他絕大部分的英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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