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走上斷頭台的專制國王 新大陸移民潮

查理的政策的推行主要依賴兩個人:托馬斯·溫特沃斯和威廉·勞德大主教。前者被派往愛爾蘭任總督,在那裡實施了冷酷無情的政策,1639年回到英格蘭後獲得了斯特拉福德伯爵的頭銜,並成為國王的首席顧問。勞德大主教也信奉那被稱為「絕對專橫的政策」,並讓國王成為各行各業、各個階層人士的敵人;也正是他希望強化教會的紀律和權力。他還要求禁止所有教會之外的講道,教會內部的儀式也被修改了,並且完全違背了清教徒的信念。清教徒和不信奉英格蘭國教的新教徒遭到迫害。而星室法庭和最高法院簡直為所欲為,直至它們為人民所唾棄、仇恨。

勞德關於教會和教士的權力觀簡直就是中世紀的觀念,他甚至還讓宗教法庭判罰了大量普通教徒——只因為他所謂的罪行。

英格蘭人反對教權主義之路可謂漫長且艱辛,而如今卻似乎又要重新來一遍。勞德的教會觀與查理的憲政觀臭味相投,各地牧師的宣講也在支持國王的特權及其君權神授觀念。對清教徒的迫害火速升級,而對天主教徒的寬容則顯著擴大——這部分是因為王后的影響,部分是因為勞德的傾向。我們也將會花點時間提及這兩項教會政策在海外的重要發展。

與此同時,將持續二十年的商業不景氣和不確定性也開始顯現,人們切身感受到了這種變化。所有事情——商業、與國王關於憲政的爭吵、新的宗教迫害——都讓英格蘭各個階層中很多優秀的人士覺得前途渺茫、黯淡無光;於是出現了大規模移民,他們希望在美洲和西印度群島重建英格蘭族群。在查理解散議會後的大約十二年里,估計有六萬五千人移居新大陸,其中超過兩萬七千人定居在新大陸的各個殖民地,而大約有三萬八千人則生活在一些島嶼上,如聖基茨島、百慕大群島、巴貝多島、安提瓜島、聖卡西亞島、聖尼維斯島等。

儘管並非出於本意,但事實上查理和勞德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大英帝國橫跨大西洋的真正創始人。移民得以毫無限制地移居海外,而這些新的領地如新英格蘭和美洲的很多其他地方起到了安全閥的作用,舒緩了民眾對故國或舊居住地的不滿。

英格蘭不僅對移居毫無限制,而且相關特許狀也很容易獲得且條款寬泛,宗教迫害和政治迫害也不會漂洋過海去迫害殖民者。

其中最重要的特許狀之一就是授給由卓越的清教徒控制的馬薩諸塞灣公司的。他們中的很多人都是擔心政治局勢持續惡化而把新大陸當作避難所,其中包括沃里克伯爵、倫敦塔里的囚犯漢普頓、皮姆、約翰·溫思羅普(John Winthrop)等人。

這些人對新英格蘭和西印度群島都感興趣。儘管新英格蘭的人口有那麼一段時間內要少於西印度群島上的人口,但它在將來的重要性,對其自身歷史及其帝國而言,卻要大得多。馬薩諸塞灣公司的特許狀實際上是給予貿易公司的一般特許狀,但與眾不同的是,這個特許狀被應用到了殖民上。通過貿易公司成員們的一系列詮釋,這個特許狀不再是一份貿易特許狀,而是一個自治社區的成文憲法。

由於迫害或是宗教分歧,其他新英格蘭殖民地如羅德島、康涅狄格、新罕布希爾和紐黑文(紐黑文後來還與康涅狄格合併了)逐漸發展起來。它們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算是馬薩諸塞的分支。

所有這些地方的教會組織彼此獨立,而這些移民的特性、邊疆生活的環境以及遠離英格蘭的控制等,都有助於他們創建一個民主、獨立的國家。無論如何,殖民特許狀賦予了他們通過選舉來組成下議院。關於這點也已經在弗吉尼亞公司的案例中介紹過了。馬里蘭的情況也是如此。儘管授給馬里蘭殖民地的特許狀在有些方面並不一般,但它建立起了與英格蘭的達勒姆所享特許相似的伯爵領地。這個地方被授予巴爾的摩勛爵,他是一個天主教徒,因而天主教徒可以在那裡堅持自己的宗教信仰。這也算是這個時期的異常現象,國王和勞德正在國內鎮壓政治自由和宗教自由,同時又在將民選政府和宗教寬容的模式撒向正在快速發展的帝國其他角落。

他們也許已經意識到了將這些出於某種原因而對英格蘭心懷不滿的人轉移到海外的價值所在,而事實上,此事的影響也的確相當巨大。不過,無論如何,誰想造反都很難。雖然查理沒有軍隊,但另一方面,擁有大量封臣、能夠反對他的大諸侯也不存在了。

如今的英格蘭人已經習慣了國內的安寧,並習慣於用議會的和平手段來發泄不滿——其實主要就是通過拒絕給國王撥款這種方式,直到獲得補償為止。英格蘭人也不習慣通過秘密組織來解決問題,因此,如果沒有議會,那就意味著沒有領導。而如果國王不需要金錢,他可能就不會召集議會,那麼個人獨裁和教會就會插手國家事務。儘管這種行為會激起深深不滿,但仍可能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

查理一世在蘇格蘭自掘墳墓。雖然蘇格蘭已經有了一個議會,但重要性不明顯,查理因而認為他可以輕而易舉地在蘇格蘭實現個人獨裁。不過,他忘了一點:在英格蘭是國家統治教會,而在蘇格蘭很大程度上則是教會統治國家。在英格蘭,查理已經因為攻擊國家而喚醒了民眾,現在他則因為攻擊蘇格蘭人的教會而喚醒了蘇格蘭人。此外,一旦被喚醒,蘇格蘭人可要比英格蘭人更容易訴諸戰爭。儘管封建制度基本上已經被消除,但蘇格蘭人的氏族生活依然保留,而且他們還能夠召集軍隊的領袖並能夠迅速對敵人發起攻擊——而這正是愛好和平與貿易的英格蘭所缺乏的。

蘇格蘭也有大主教,但他們基本上都是國王的人,而民眾則強烈地信奉加爾文教派和長老會。如果國王不加干預,那麼事情可能一直處於休眠狀態,因為貴族和大主教共同致力於維持秩序。

但昏頭昏腦的查理決定在1637年將英格蘭《公禱書》的修訂版強加於蘇格蘭教會,並提拔了一些大主教擔任要職。

教士立刻被喚醒,貴族也站到了教士那邊,他們因教中要職落在大主教手裡而氣憤,並深恐勞德會命令他們歸還他們從教會那獲得的土地。愛丁堡隨之發生暴亂。第二年年初,蘇格蘭全境簽署了一份盟約:他們不接受查理強加的新儀式,而要延用之前的舊儀式。在那一年,國王試圖妥協,甚至撤銷了要求使用新《公禱書》的命令,並作出了其他讓步。

11月,他們在格拉斯哥召開了全體代表大會,他們無視國王特派員的命令,拒絕解散軍隊,要求罷免所有大主教並建立長老制。從他們無視國王要求解散軍隊的命令來看,他們實際上相當於罷免了國王。查理沒有向議會要錢,他帶著一小支他所能集結的軍隊朝北方進發,但他甚至都沒法讓這支軍隊團結起來。當在愛丁堡的全體代表大會和議會確認廢除主教制度時,他開始為下一次攻擊作準備。不過,這就必須要有錢才行。於是,從愛爾蘭回來的斯特拉福德伯爵建議在愛爾蘭和英格蘭召開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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