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詹姆斯一世:從對外貿易到海外殖民 毒瘤:君權神授

不過,當詹姆斯完成奢華旅行、從昏暗的霍利魯德來到倫敦的時候,民眾毫不猶豫地接受了他為詹姆斯一世。一方面主要是因為和平地實現了王位繼承,而且這個繼承人還是名男性,具有可延續性。另一方面,詹姆斯有學問,儘管可能是個書獃子,心地也善良,不像是個暴君,也似乎願意繼續伊麗莎白時代的統治形式。雖然,將在美洲興起的自由和自治,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詹姆斯准許的憲章;而後來的查理二世也在馬薩諸塞實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不幸的是——這不僅是斯圖亞特王朝的不幸,可能也是英格蘭的不幸——我在前面已經提到過的憲政危機在他們的統治期間爆發了,而他們不是能夠駕馭鬥爭或引導國家走出風暴的那類人。

詹姆斯一世從來沒有在英格蘭生活過,對英格蘭人的性格和願望幾乎沒什麼了解;而他的兒子,雖然生活在英格蘭,但所知更少。詹姆斯一到倫敦,麻煩就接踵而來。但在介紹詳情前,我們先要知道斯圖亞特血脈中一直延續著的惡瘤——君權神授的信念,這個惡瘤將會毒害他們與國家的關係。詹姆斯相信他對其國民負有義務,但他同時還堅信要由他自己來決定什麼才是最好的,並認為要由他自己來為國民制定法律。他認為國王是「上帝在地球上的助手」,所以國王的法律和秩序也該像上帝的啟示錄那樣被毫無保留地接受。國王不應該受議會或法律的約束,而應該凌駕於議會和法律之上。這樣的信念必然與民眾對不斷增長的自治的渴望產生激烈的衝突。詹姆斯在將自己視為上帝並極其鄙視其國民的同時,還被自己極端的虛榮自負所蒙蔽,絲毫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無知。

最為重要的,詹姆斯還不像伊麗莎白那樣圓滑、老練。伊麗莎白即使在選擇繼承人時,也還在很大程度上考慮到她的權力與地位的影響。跟她的父親亨利八世一樣,伊麗莎白總是清楚如何在保持住國民的善意與忠誠的基礎上,儘可能地展示自己的寬容並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詹姆斯就沒有這樣的政治敏感性。在他登基前,沒有人表示要忠誠於他或其家族,民眾只是出於對都鐸王室的情感而接受了詹姆斯。事實上,蘇格蘭人並不受英格蘭人歡迎,而詹姆斯國王與民眾間的新「婚姻」也只是出於便利而非真愛。所以,民眾雖然接受了詹姆斯並表示了好感,但詹姆斯仍然要小心謹慎。

新國王保留了伊麗莎白時期的國務大臣羅伯特·塞西爾爵士的職務。新國王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和西班牙議和,並將主戰派的領袖之一沃爾特·羅利關入倫敦塔——羅利本來是被認為犯了叛國罪並要判處死刑的。基於宗教原因,這個和約不受普通民眾歡迎,商人階層也出於商業原因不喜歡。由於簽訂了和約,對於英格蘭人來說,西班牙的船隻及其海外殖民地就不再是合法的攻擊對象了,也就無利可圖了。

在伊麗莎白時代,即便是在政府和歐洲處於非交戰狀態時——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而言——諸如德雷克等人的「越界行為」或是橫跨大西洋,都在某程度上得到了政府的首肯並獲得了一定的支持;而在詹姆斯一世的統治下,這種支持就再也沒有了。

儘管還有人在繼續發動像伊麗莎白時代那樣的海上戰爭,但由於他們是非法的、行為沒有得到承認,他們也就墮落為純粹的強盜和海盜了。而且,詹姆斯並不認為英格蘭的命運是在海上,因而極其忽視海軍。鑒於這些事實,即詹姆斯與伊麗莎白迥然不同的態度,英格蘭的水兵對新王朝沒有絲毫的忠誠。這就對這個國家正在改變的生活中一個最強大的趨勢構成了阻礙,更談不上促進這一趨勢的發展了。

另一個趨勢就是對新教那不斷增強的忠誠與熱愛,其中很多又是獻給清教的。這樣,要麼是對國家教會之外的信徒表現出更大的寬容,要麼是擴充國家教會並將這些清教徒也納入國家教會。

現在,詹姆斯就有了這麼個機會來進行決斷。千人請願書——之所以這樣稱呼它,是因為當初是設想讓一千個清教教士簽名——被送到了詹姆斯面前,要求國王在不將他們完全獨立出去的情況下,免除他們在教堂里必須穿白色法衣的責任以及參與、舉行其他宗教儀式的義務。

一些大主教和清教教士被召集在漢普頓宮開會商談這件事,這個會議由詹姆斯一世主持。對英格蘭了解不多但深諳蘇格蘭的國王,深怕在英格蘭的教會管理中發展出長老會的形式。在會議期間,他作了「沒有主教,就沒有國王」的著名陳述,並憤怒地說,那些不嚴格遵守由主教和教會制定的規章的教士,將會被他「趕出英格蘭」。不久,就有大約三百人被驅趕。顯然,英格蘭再也不能容忍意見分歧,甚至是教會內部或外部的小事上的分歧也不行。

從此,政府的控制,或者說是教會的直接控制,成為分散民眾激情的頭等重要之事。

國王自己也捲入了與羅馬天主教的糾紛中。

1604年,他將神父驅逐出倫敦;1605年,他再次對天主教徒徵收罰金——他之前曾經取消了這個罰金。對此不滿的天主教徒,在羅伯特·蓋茨比(Robert Catesby)的領導下,密謀在國王及其兩個兒子出席議會時,炸掉議會大廈。蓋伊·福克斯(Guy Fawkes)負責在地下室安置火藥桶,一切準備就緒。

1605年11月5日,當這個陰謀泄露的時候,所有參與人都被逮捕並處死。

不過,國王越來越不受歡迎。他那合併英格蘭和蘇格蘭的計畫也招致諸多不滿。他計畫的不僅僅是兩個王權的結合,而是要將所有蘇格蘭人英格蘭化,並在兩國之間實現自由貿易。他和議會也因為金錢問題爭吵不斷。他還因為試圖改變愛爾蘭的首領與其部落間的傳統關係,因為無視愛爾蘭人的土地法而使得他們對他的不滿升級。當奧尼爾和奧唐尼爾兩個部落的首領逃亡至西班牙時,詹姆斯沒收了不屬於他們但屬於他們家族的六個郡,並讓大量英格蘭人和蘇格蘭人移居去那裡。當愛爾蘭的麻煩需要國王拿出更多的錢來解決時,國王早就山窮水盡了。

當時,國王對葡萄乾徵收進口稅,這在當時來說,是一個很小的稅源。但這個案例卻很有意思,我們可以將它看作在下個世紀的革命前英格蘭和美洲殖民地之間的爭論的一部分。商人約翰·貝特否認國王有權徵稅,認為只有議會才有合法徵稅的權利。

在財稅法庭上,法官裁定這種稅是為了控制貿易,完全不同於純粹的斂財。當國王完全控制了對外關係後,這種稅就會成為特權的一部分。雖然詹姆斯立刻利用這個裁決,在不求助於議會的情況下增加了收入,但這還遠遠不夠。

這其中有各種原因。如我們前面提到的,亨利八世將從教會沒收的土地慷慨地轉送或是低價轉讓給了個人。此外,國王面臨的那些問題里,就包括了物價的大幅上漲。這個通脹壓力是普遍存在的,所有私人收入的購買力都下降了,國王收入的購買力也同樣下降。拋開他們的性格不論,斯圖亞特王朝面臨的種種問題——與議會的糾紛、對法國的依賴以及很多我們將會提到的問題——的關鍵,其實就是財政困難問題。對於這個問題,他們自己無疑要負上相當大的一部分責任,但不是全部。

1611年,詹姆斯非常氣憤並下定決心要解決財政問題,於是他開始和議會商討解決辦法。而在這之後,他就解散了議會並有持續三年不再召開議會。

在1614年那屆所謂的「愚蠢的議會」中,詹姆斯也沒有獲得更多成功。由於議會要求他恢複那些在1604年被驅逐的教士的身份並承諾作出某些改革,否則就不答應給予錢款,所以他再次解散這次議會。與此同時,宮廷里任人唯親和腐敗現象不斷加劇,國王拒絕召開議會並通過各種方式斂財。他甚至還創造了准男爵這個新爵位:任何人只要三年都上繳一千英鎊就能獲得這個爵位。

他還售賣貴族爵位和官職。

1620年,新的財政大臣支付兩萬英鎊就得到了其職位。

為了供養白金漢 和其他寵臣而授給他們的各類壟斷特許權提高了民眾的生活成本。詹姆斯不僅沒有做任何能夠受民眾歡迎的事情,而且恰恰相反,他還不斷地擴大自己的特權。考慮到總是有國民指指點點說國王能幹什麼不能幹什麼,他乾脆在1616年提出,「國王要做的一件合法且恰當的事情就是,讓每個法庭都管好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情」。而且國王的另一個職責就是要保證法官不能違反君王制定的法律。

此外,歐洲大陸上那些將會導致三十年戰爭的事件也使得他採納了支持西班牙的政策,因為他需要藉此來保護他的女婿在巴拉丁領地(Palatinate);而且他還計畫讓他的兒子查理迎娶西班牙國王的女兒。不過,這兩項政策對英格蘭來說卻是大災難。此外,其他一些事情也使得國王更加不受歡迎。如,埃塞克斯伯爵夫人為了與詹姆斯的寵臣羅伯特·卡爾結婚而與埃塞克斯伯爵離婚。試圖阻止伯爵夫人的托馬斯·奧弗伯里爵士被謀殺了。後來,羅伯特·卡爾和他的新夫人因為投毒害死奧弗伯里而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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