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中國平均每天非正常死亡人數有800多人,其中有15具無主屍體,死於蓄意謀殺的,不到10人。因為殺人狂魔的典型性和傳奇性,以及恐怖兇殺案能夠激起公眾恐慌從而誘導傳播的特點,所以這類事件和人物經常被小說化、影視化,並被媒體大肆報道。最終製造出一種錯覺,這個世界有很多殺人狂魔,隨時隨地都有兇殺案發生。
事實上並不是這樣。世界範圍內,真正的殺人狂魔,十年最多出一個。
在大象看來,「紅衣男孩」兇手,就是真正的殺人狂魔。簡稱——紅魔。
「這個稱號會不會讓你產生畫面,一個穿紅衣的老頭,走在霧蒙蒙的無人小徑。」大象問我。
「我只想到了曼聯……」我說。
後來大象改稱「紅鬼」,我認為氣勢弱了很多,感覺是個小角色。
這個小角色,在2009年跟大象打了個照面之後,就銷聲匿跡了。果真如26所說,是個嚴謹老手。他不可能停手,因此只能得出他作案後抹光痕迹的結論。
大象一直在等他露出馬腳,每天去「第一手命案」網站看消息,裡面註冊成員有五百多人,都是真正能接觸關鍵事件的人物,警察、記者、法醫、黑客和對遺留命案痴迷的高智商者。進網的標準是,你真正接觸過命案,資源、技術、經驗或錢,這四者至少需具備兩者,並且出類拔萃。網站由一位香港的計算機高手創立,只有在資料庫被登記的IP才能獲准登錄,每月會清理一次成員。
託大象的福,我也進網了。為了防止被踢,我時不時要在裡面說一些話。
「我認為……」,「我覺得……」,「嗯」,「哈哈」。
後來還是被清除了,理由是混淆視聽。
好吧,反正我知道大象的密碼。
2011年3月,有位江西的警察,名叫沈牧野,在網站里說了一件兇殺案。大象終於等到了,當即跟我前往。
由於沈牧野的幫襯,以及大象對此類案件的資深身份,我們得以進入現場。
兇案發生在江西的一個偏僻農村,在一個山腳廢棄屋宅里,屋宅是農村一位富人建的,一開始可能是用於度假,後來全家遷移,就任屋宅荒廢,已有兩年之久。這地方周圍蒿草叢生,無人走動,距離高速公路一公里路程。
怎麼發現命案的?一位窮游搭車客,春節過完之後,開始施行他的中國之旅,從海南出發,途經廣東,計畫一路搭乘,借宿,向北而行。卻在江西高速收費口遇到挫折,深夜,天冷,他就想沿著高速路邊走,先找個地方借宿,看到遠處有個屋宅,想在院子里鑽睡袋睡一覺也好,明天清晨再搭車,沒想到是一個廢棄屋。
摸索著進門,開關皆壞,一股腐臭味,伴有蒼蠅嗡嗡聲,憑藉窗外月光,可辨屋內輪廓,傢具蕭索,搭車客心悸,但又自認是膽大之人——不膽大怎麼敢一人窮游?就逐漸深入,深入蒼蠅聲和腐臭之地。是一個卧室,門開著,但太黑,沒看清。打開手機手電筒照射。
眼前景象足以把他嚇掉半條命。天花板上,掛著一具高度腐爛的屍體,有蛆蟲在簌簌掉落,亮光照射屍體腐爛面部,死者蒙眼布脫落,兩顆眼珠森然直視來者。
我在派出所看這位搭車客,他右臉上留有一塊幼年燙傷疤,褲子上的尿還沒幹,一直在發抖。不知他是怎麼跑出來的。窮游計畫估計就此夭折了。
廢棄的屋宅里,掛著兩具高度腐爛的屍體。另一具在樓上的卧室,腐爛程度更甚,可見白骨。內臟漲破,腸子灑地,地上爬滿蛆蟲。根據腐爛程度和蛆蟲體長,大象估計,樓上的屍體死亡時間應該有一個月左右,樓下的一周左右。具體時間很難判別。
雖然我經常被迫看這樣的照片,但身臨現場,視覺、味道、聲音,加上場景的氣勢夾擊,還是讓我嘔吐了幾次,不敢再進。大象拿著相機,進裡面照。
作案手法跟「紅鬼」神似,兩位死者看身形也都是少年人。但因為太神似,而有一種仿照感,縮手縮腳,風格不像。兩個兇案卧室,地上都有很多煙頭。兇手是個煙癮很大的人。因為地面蒙塵,根據鞋印38碼數反推,兇手的身高應該是一米六五左右。現場沒有拖拽、打鬥痕迹,是將受害者扛入屋。
大象觀察地上的煙灰還有煙頭,總共有十二個煙頭,疑點是,掉落的煙灰都是一截,即是說,這些煙灰都是自然掉落,每個煙頭都燃盡。
「這不是很正常嗎?」我說,「兇手在作案的時候,無暇去抖煙灰,咬著煙,煙灰就自然掉落了,太專心,導致燃到了煙屁股才發現。」
「一個老煙槍,抽煙已經成為習慣了,習慣是化入行為模式的,是潛意識行為,比如每天我們早上刷牙,擠牙膏在牙刷上,倒水,刷牙,洗臉,吃飯,已經是一種固化流程,無須動腦。你有過在刷牙的途中,才發現忘擠牙膏嗎?或者說,吃飯的時候,發現忘了刷牙嗎?」大象說。
「還真有。」我說。
大象白了我一眼,「那說明你早上刷牙還沒有形成習慣。」
「好好好,你接著說。」
「如果形成習慣了,那在哪種情境下,都會這麼做。正常人抖煙灰,是用手指彈,兇手如果是這種抽煙習慣,他在作案的時候,仍然會空出手來彈煙灰,我再強調,這是一種潛意識行為。但你看地上的煙灰,全都是一截一截,說明他的抽煙習慣是咬著,任煙灰自然掉落,而不是因為作案不允許他去彈煙灰。每根煙都燃到煙蒂才吐出,也是這種習慣的佐證。」大象說。
「然後呢?」我一頭霧水。
「你反推一下,兇手為什麼有這種抽煙習慣?」大象問。
「他手指不利索?手有殘疾。」我說。
「這些繩結綁得這麼精細,你說他手指不利索。」
「他認為這樣抽煙很酷。」我開了個玩笑,「實在猜不出。」
「之所以有這種抽煙習慣,是因為他的工作環境不適合他用手去抖煙灰,符合這種職業的,大多是手工匠,要花大量時間握工具,比如木匠、石匠、泥匠、電工、修車匠,一些雕塑家、畫家也有這種抽煙習慣。首先看高速路口監控,看看能不能排除掉過往車輛作案的可能,再去排查這個屋宅往下的農村小鎮裡面有關做這些職業的人,暗中觀察他們的抽煙習慣,再根據死者時間,查他們不在場證明與和死者的關係,抓出兇手問題不大。」
我露出了輕蔑的笑容:「你知道下面的農村叫啥嗎?」
大象說:「並不想知道。」
「磨石村,幾乎所有人的職業,都是石匠!個個都符合你說的特徵。」
「額……此路不通,再另尋蹊徑唄,又不是沒有別的線索。」
查看了兩位死者死亡時間段的高速路行車情況,沒有發現可疑車輛,排除了兇手是過往司機的可能。兩位死者身份不明,在村中發布尋人啟事,無家屬來認領。核實村中孤兒,問詢流浪漢,最後查明兩位死者皆是村中人,一位是孤兒,一位父母離異,在外打工,各自成立家庭,不再回來,將他寄養老人家中,老人去世後,成為流浪兒。
大象在紙上將兇手的特徵記下:身高一米六五左右,熟悉村中人員情況,煙癮大,有特別的吸煙習慣,將受害人殺害或昏迷之後,扛入廢棄屋宅作案。模仿紅衣男孩案作法,可能是迷信人士,想續命,可能有隱疾。
根據這些線索,無法縮小嫌疑人範圍。再去勘查車輪印。
兇手將不省人事的受害者扛進這處偏僻的廢棄屋,必然需要有交通工具代步,因此根據屋外的車輪印,可以再縮小嫌疑人範圍。
案髮屋宅人去樓空,雖屍體已搬離,但氣味仍在,更顯陰森。大象在屋裡屋外巡查了一圈,在蒿草叢中找到一雙鞋,是一雙布鞋,38碼,鞋後幫壓平,是直接用腳趿拉上去。對比屋內二樓的兇案房間,紋路吻合,是兇手的鞋子。為何作案後將鞋扔掉,這是大象想不通的地方。
屋外不遠處的蒿草有車輪碾壓痕迹,壓彎的蒿草處有滴落的一小片血跡。蒿草保留了車輪印痕,可以根據車輪的紋路,寬度和壓入的深度,來推測是什麼交通工具。
「是三輪車。」我蹲著說。
「對,你再看兩個後輪。」大象指著蒿草上的壓痕,「花紋不一樣,說明是兩個紋路不一樣的輪胎。根據三輪車,後輪不同這些線索,再結合之前的線索,可以大大縮小嫌疑人範圍。」
「你再看這攤血跡,我聞了,絕對不是人血,很腥臭。」大象說著,將沾血的葉片用刀割除,裝進塑料袋。
大象站起來,「我懷疑這些血是豬血,兇手很可能是騎著一輛後輪胎不同的三輪車的屠夫。讓警察查村裡菜市場的肉販,以及養豬者,看他們裡面有沒有符合以上條件的人。有的話,我就不用再去化驗這些血的來源了。」
車確實是一位豬肉販子的,微胖,35歲,單身。吸煙習慣確實是咬煙,不抖煙灰。但是,他身高有一米七四左右。目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