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早晨我感覺自己像個傻瓜一樣。我隱約覺得有點興奮,好像要去參加一次聚餐似的。
火車離開劍橋以後,我走進了廁所。坐到馬桶上,我艱難地摘下了手上的結婚戒指,把它塞進手提包里。戒指下面的皮膚比其他部位的皮膚略微白一點。在旁人看來,夫人變成小姐只不過是又一出「狸貓換太子」的把戲罷了,對我來說卻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也許蛇類褪去死皮時也會有這樣的感覺,褪去死皮雖然會使它們感到寒冷,但也能讓它們身輕如燕。
我站在廁所的鏡子前檢查了一下自己的妝容。離開達克旅店以後,我已經照過三次鏡子了。定了定神,我又走回了車廂。車廂里坐著兩個男人,一個和我年齡差不多,另一個比我略大一點。我走進車廂的時候,兩個人一起抬頭看著我。年輕的男人長得非常帥。當我把腿蹺起來的時候,他害羞地看了我一眼,幸好今天我穿上了新買的襪子。
我在購物袋裡放了兩本書,《天使的語言》是其中之一。我把《天使的語言》從包里拿出來,重讀了一遍那首詩。因為事先查過了大衛的引語詞典,所以我馬上就知道詩名的出處了。他引用的無疑是《哥林多前書》十三章的起始句。「若我能說萬人方言,和天使話語,但沒有愛,我就只能成為冠冕堂皇的鳴鑼響鈸。」
但詩的內容卻和神之愛沒有多大關係,至少從表面上看沒有多大關係。這首詩分為七個部分,每個部分用相應的天使長來命名,分別為烏列、拉斐爾、拉奎爾、米迦勒、沙利爾、加百列和雷米爾。奇怪的是詩文本身並沒有提到這些天使,反而記敘了一些孩子和動物的事。這首詩我至少讀了三遍,但其中的大部分還是弄不懂。
但至少有一點我是非常欣賞的。那就是弗朗西斯的詩中沒有詹姆斯·巴里式的陳辭濫調。反之,《赫拉克勒斯的孩子們》裡面的孩子卻被他們的父親撕成了碎片,因為這位父親被女神施了咒,把孩子們看做自己的敵人。另一首詩描寫的是一個與狐狸做鬥爭的勇敢男孩,男孩拯救了整個國家,最後卻被狐狸咬死了。在詩的末尾,狐狸笑著跑開了。第三首詩和埃及王宮中的一隻貓有關,這隻老貓比獅身人面像還要神秘莫測,它瞪大眼睛,看著法老的孩子們一個接一個地死於瘟疫之手。
最長的那首詩叫《心碎之山》。詩歌寫的是關於狩獵的事。狩獵發生在紳士行脫帽禮,流氓在荒野尋找各種機會的中世紀森林。狩獵的對象是鄉間最尊貴的牧鹿,國王帶著獵人和獵犬長途跋涉地追了牧鹿整整一天。天色漸暗以後,國王命令獵人把牧鹿趕到狩獵人小屋旁邊的陡峭山峰上去,國王沒耐心繼續和牧鹿玩下去了。
第一次出門打獵的王子央求父親饒過那頭和他們瘋玩了一整天的牧鹿,但國王說什麼也不肯。獵人們把牧鹿趕上了山。在獵狗咬斷它的喉嚨之前,牧鹿心臟爆裂,在山頂氣竭而亡。王子為此流下了熱淚。
國王命令手下把獵狗趕到一旁,然後把王子帶到牧鹿面前。他拿出匕首,割開牧鹿的胸膛,把刀尖探進爆裂的心臟。國王把手探進牧鹿的胸口,用沾滿了血滴的刀尖把心臟從牧鹿的胸口裡取了出來。王子無言地看著這一切。國王把血抹在王子的臉上,然後親吻他的前額。
「牧鹿的血能使年輕人的心更為強硬。」國王說。
「上帝賦予你力量。我的兒子,通過這次打獵,上帝把牧鹿的力量賦予了你。」
這些和天使有什麼關係?也許弗朗西斯認為自己可以破解密碼,理解他們話中的含義。他們最喜歡談論的恰巧是那些和動物及孩子有關的俗不可耐的奇聞逸事。
有可能弗朗西斯想從另外一個角度來闡述他的基督教信念。赫拉克勒斯、狐狸、法老的貓和獵鹿的國王都是不拘常規、偏行己路的人。弗朗西斯也許想通過這幾首詩拷問世人,沒有了愛心的話,天使的言語對他們自己和其他人來說又有什麼用呢?
這一切根本沒有意義,但這就是我所認識的弗朗西斯。我覺得自己和弗朗西斯的關係又近了一層。到現在為止,我的人生還是一團糟,沒有半點意思。但至少今天我要去倫敦跑一趟。我再次蹺起腿,抬頭看了一眼年輕人,發現他正在看我。
列車駛入利物浦街火車站前,慢慢把速度降了下來。我把書放進手提包,看著窗外的轟炸廢墟、貧民區以及新建的摩天大樓。上次看見這些景物時我正經歷一場宿醉,人生也墜落到最低谷。現在的生活已經和那時完全不一樣了,倫敦到處潛藏著機會。隱蔽的興奮感像蛇一樣,似乎隨時準備從我的皮膚下面破繭而出。
我在火車站搭上了前往高等法院的地鐵。噪音和人流一方面令我害怕,一方面又讓我興奮不已。最讓人高興的是周圍沒有人知道我的身份,我覺得自己像隱居了好幾個月的人一樣——如同在修道院、醫院或監獄禁閉了很長一段時間。羅星墩對我來說恰好是修道院、醫院和監獄的混合體。
走出地鐵站以後,我四處問人到費特爾街怎麼走。不只問了一次,而是足足問了三次。費特爾街像是那種大家都聽說過,卻沒人能說得清其確切位置的地方。最後,我終於在霍爾本北部哈頓公園和格雷旅館路之間的幾條小街中找到了這條迴轉路。路的一邊是倉庫和辦公室,另一邊是殘缺不全的維多利亞年代小型住宅,德軍投下的炸彈把一邊的建築都給炸沒了。大多數住家都開出了店面,離爆炸點最近的是藍色大麗花咖啡館,咖啡館的邊牆由幾根突出在雜草間的木架支撐著。我在咖啡館外面轉了一圈,透過玻璃朝裡面張望了兩眼。
咖啡館裡稀稀拉拉坐了一半人,男顧客和女顧客看上去都非常可敬,也許是附近的辦公室職員來享用午前茶點的吧。西蒙·馬特萊瑟姆會不會已經在這裡了呢?我決定走進門看一看。
煙霧慢吞吞地在空氣間飄散開來,咖啡館後面有一道多彩尼龍帶掩映下的拱門。收音機輕聲放著音樂,沒幾個人說話,有個臉色憂鬱的女人正在櫃檯後面的水槽里洗盤子,另一個男人正在做三明治,他們都沒有理會我。
我在櫃檯前等了一會兒。過了很長時間,女人擦乾手,拖著腳走了過來。她頭髮稀少,皮膚有些泛黃。
「我叫阿普爾亞德,我和西蒙·馬特萊瑟姆約好了在這兒見面,但我來得有點早。你認識西蒙嗎?」
她點了點頭。
「他已經到了嗎?」
「坐下等一會兒吧。你想喝點什麼嗎?」
我叫了咖啡。她招呼我到一張空桌子旁邊坐了下來,用聽起來像是義大利語的語言對做三明治的男人說了些什麼。接著她撥開尼龍帶,走進後面的房間。她的拖鞋踏在油毯上,發出啪嗒啪嗒的聲音。有個穿雨衣的矮個子男人坐在一旁的桌子邊看報紙。他抬起頭,透過繚繞的煙霧看了看我。但當我朝他看時他卻馬上挪開了目光。
等人的時候,我打開了包里的另一本書,《國王的旗幟》。書中,年輕的哈里·沃德勒父母雙亡,他那個有錢的叔叔準備把他送到開普敦一家和自己有關係的銀行去填補空缺。這段記敘正符合我的心境,因為旁邊桌子上的男人頭髮已經半禿了,禿頂的形狀正好和非洲地圖差不多。哈里對叔叔的安排非常反感,因為他希望自己能像爺爺和爸爸一樣到軍隊服役,成為戰場上的大英雄。現在他卻不得不振作起精神,為了妹妹莫德而好好工作。
這時女侍者送來了我的咖啡。鄰桌的男人不安地在椅子里動了動身體,從膝蓋上把煙灰彈落下來。
尼龍帶振了振,我終於不再是獨自一人了。有個老頭拖著左腳一瘸一拐地走到我的桌前。他耷拉著左邊那條胳臂,胳肢窩裡夾著當天的《每日郵報》。他穿著一件難看的外套,手裡拿著根拐杖。進門以後他便一直盯著我手中的書,而沒有看我一眼。
「阿普爾亞德小姐嗎?」他一定是看到我沒戴戒指。
「馬特萊瑟姆先生,事實上應該叫我夫人。」
我們握了握手。我不知道為什麼一定讓他叫我「夫人」,當初我可是輕而易舉地就把結婚戒指摘掉了呀。
馬特萊瑟姆把拐杖靠在桌子邊,笨拙地坐在椅子上。如果一九〇四年時他十三歲,那現在已經有六十七歲了。他衣著整潔,身材勻稱,年輕時一定非常俊美。如果不是左臉比右臉下垂一點的話,現在也還算英俊。他的外套出門之前顯然熨洗過,頭髮也剛剪,領口一塵不染。他戴著金色的領帶別針,鑲了一口瓷牙,身上充滿剃鬚水的氣味,沒有老年男子慣有的那種油脂味。
坐定以後,馬特萊瑟姆看了女侍者一眼,女侍馬上從尼龍帶後面鑽了出來。
「你把他們訓練得很好。」我說。
「你指什麼?」
「你只要給她一個眼神,她就知道要給你拿什麼東西。你問她要了什麼?」
「我要了咖啡。你還要點別的什麼東西嗎?」
「不用了,謝謝你。你住在附近嗎?」
「可以這麼說。」他理了理頭上的白髮,朝我手裡的書努了努嘴,「你指